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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故地重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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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名貝斯手,那麼你會知道自己在樂隊中扮演著怎樣重要的角色。然而,很多觀眾都不知道低音為何存在,因為大多數時候人類的聽力無法準確分辨它的存在。

儘管如此,貝斯仍然是整個樂隊中最關鍵的樂器之一,和鼓一樣重要。你很難找到一個沒有貝斯或者鼓的樂隊,無論是搖滾樂還是其它音樂。

低音在搖滾樂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充當節奏,同時也有助於樂隊的和弦結構。

這意味著每一位樂隊成員都要密切關注貝斯手所做的事情,或者完全反過來,否則一切都會崩潰。」

「創造力不僅僅只是與眾不同,任何人都可以做出獨特的計劃,這很簡單,難點在於如何讓別人接受你的計劃。

我在不同類型的音樂中使用不同的技術,音樂本身決定演奏風格。

但我不喜歡頻繁地更換樂器,我喜歡用一把貝斯完成整場演出。

我們從來沒有改變。

我們會玩朋克,會玩金屬,會嘗試所有我們感興趣的東西。

我們只是我們,做我們做的事,我們希望一直保持這種方式。

我們是Darkness,我們玩搖滾音樂,這就是全部。」

最新一期的《貝斯手》雜誌上,刊登了兩段來自羅傑的採訪。

當然,更加吸引歌迷,尤其是Darkness樂隊的粉絲去購買這一期雜誌的原因,還是因為羅傑第一次獲得年度最佳貝斯手的榮譽。

僅限於貝斯手領域,這一雜誌頒發的獎項可以說是貝斯手能夠拿到的最高榮譽了。

畢竟,你不能指望格萊美單獨開設一個最佳貝斯手之類的獎項。

這一期《貝斯手》雜誌的封面人物就是羅傑,這也基本是慣例了,至少在頒獎當期,封面人物肯定是獲獎者,除非獲獎者拒絕。

雜誌的封面上,羅傑抱著一把通體純黑色的貝斯,低頭彈奏著,顯得非常專注。

該雜誌的主編親自撰寫了評論,認為羅傑是「最具創造性的搖滾貝斯手之一,也是歷史上最好的低音樂手之一。」

有一段評論是這樣的:

「他發明的Slap技巧讓貝斯的作用不僅僅只局限於陪襯,這件為了襯托其它樂器而被發明出來的樂器,在他的手中卻成為了主角。

他對貝斯的使用,對任何一名貝斯手都具備引導性的啟示,不僅僅只是搖滾貝斯手。」

作為一個小眾類別的樂器雜誌,《貝斯手》評選出的獎項並沒有引起太大的關注。

有些媒體轉載,也只是提了一句,然後重點鼓吹樂隊的成就,或者是羅傑個人的成就。

後者的焦點也是在主唱、創作人的身份上,而不是貝斯手。

樂隊的粉絲們倒是很興奮,有不少人在討論組裡宣稱「這是一次偉大的勝利。」

——三年前,《怪胎》專輯的《黑暗需求(Dark.Necessities)》和《A&B》專輯的《歇斯底里(Hysteria)》沒能讓羅傑得到《貝斯手》雜誌的認可,這使得一小部分歌迷感到不滿。

大部分人倒是不在乎什麼,也不會去關注這么小眾的獎項,只是覺得這首歌的低音很出色。

不過在一小撮粉絲的拼命宣傳之下,大部分粉絲還是知道了這麼一回事。

於是在十二月底,跨年秀之前的最後一場演出上,隨處可見舉著諸如「恭喜羅傑-克里斯蒂安獲得年度最佳貝斯手」之類標語的粉絲。

甚至還有人將那一期《貝斯手》雜誌的封面印在了T恤上,也不知道這樣會不會侵犯雜誌社的版權。

十二月二十五日,聖誕節。

費城,弗恩希爾公園。

時隔三年多重遊故地,羅傑頗有些感慨。

三年前在這裡舉辦的獨立音樂節,是羅傑第一次參與大型演出。

那個時候,羅傑在Murphy樂隊只是個純粹的貝斯手,只唱了一首《We.Will.Rock.You》。

那個時候,羅傑還很窮,帳戶上只有幾千美元的存款,還在為未來的生活而擔憂。

短短三年多,變化可以說是翻天覆地一般。

「想什麼呢?」

安妮察覺到羅傑的心不在焉,關心地問了一句。

當然,安妮關心的方式和別人不太一樣:「我可要警告你,一會的演出別搞砸了!」

羅傑還沒說話,理查森就開口道:「我猜你想的事情跟我想的一樣。」

「沒錯。」

羅傑點點頭,舉起酒瓶晃了晃,開口道:「敬過去。」

「喂,你們兩個打什麼啞謎!」

安妮炸毛了:「到底是怎麼回事?!」

「沒什麼。」

羅傑搖了搖頭,隨口說道:「我和瑞克的第一場演出就是在這,1998年夏天。」

「難怪你要求安排到這個地方。」

安妮恍然大悟,卻是沒有了繼續八卦的興趣,顯然很清楚Murphy樂隊裡那點齷齪。

羅傑也沒興趣提起那些破事來掃興,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喬治-史密斯現在都不知道被雪藏到了哪個角落去,雙方之間的地位天差地別,再去報復也沒什麼意義,反而顯得小家子氣,完全沒必要。

至於安排一場演出的地點,對羅傑來說,只需要「我想這麼做」這一個理由就夠了。

在不會對巡演造成太大影響的前提下,二十世紀娛樂也不至於為這點小事和羅傑鬧什麼矛盾。

「我有個提議。」

安妮突然開口道:「我們按照當初的歌單來一遍怎麼樣?」

安妮說得不是很詳細,但兩人都明白了她的意思,按照三年前那場演出的歌單來唱。

考慮到當初那場演出時間很短,放在整個演出的開頭部分就行了,後邊再按照之前的計劃來。

「算了,沒必要。」

羅傑有些心動,但考慮了幾秒鐘,就搖搖頭:「對我們沒好處,反而可能惹麻煩,沒那個必要。」

歌曲版權賣給了喬治-史密斯,但詞曲版權羅傑都留在了手裡。

哦對了,還有一首歌的版權是胖子的。

但是沒有提前在版權局做好授權備案,先唱後授權的話,如果Murphy樂隊那邊有什麼想法,出來打口水仗……

有詞曲版權在手,就算是打官司樂隊也不可能會輸,但多少會有些不必要的麻煩。

當初鬧得那麼不愉快,按照羅傑的標準來評判,雙方已經是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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