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改編經典(1/2)
賺是肯定賺的。
《黑色》專輯就算交由華納或者環球來發行,二十世紀在版權上有一些損失。
樂隊增發的專輯,絕對能數倍彌補回來這部分收益。
不過只要是商人,肯定想要更多。
能賺一百塊的生意,只賺了九十塊,對商人來說,就是虧損了十塊錢。
「只是一張專輯嗎?八月的演出結束之後,到年底還有四個月的時間,能不能再多出一些新歌?」
加西亞-賴斯特頓斟酌了片刻,猶豫著說道:「比如,兩張專輯?」
這位二十世紀娛樂的高管壓根沒考慮寫歌、練歌所需要的時間,只計算了錄製的過程。
不過對羅傑來說,寫歌也要不了什麼時間就是了。
反正都是抄……
雖然如此,但羅傑也不可能輕易就鬆口,這會讓對方更加得寸進尺。
「你以為搖滾音樂是超市裡的花生醬,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嗎?」
羅傑沒好氣地說道:「樂隊現在沒拿出來的歌,勉強也就夠湊一張專輯的。」
「現在才六月初,還有半年的時間,可以慢慢寫嘛。」
加西亞-賴斯特頓勸說道:「半年的時間,以羅傑你的能力而言,足夠拿出一張專輯的歌了吧?」
「我只能儘量嘗試,不保證一定能做到。」
出乎意料的是,羅傑表露出了答應下來的意思。
雖然僅僅只是這麼一個傾向。
不過很快,羅傑的下一句話,就讓加西亞-賴斯特頓臉上的笑容僵硬了起來:「增發的兩張專輯,算進唱片合約規定的歌曲數量里,版權、分成,全部按照唱片合約來,提前一年解約。」
不過加西亞-賴斯特頓畢竟是一位出色的商人。
簡單地談了幾句,確認羅傑的要求沒有任何商談的餘地之後,立刻開口道:「你們的要求我無權做主,我會上報董事會,由公司的審核小組接手談判。」
…………
這起談判註定短時間內得不到結果。
在公司高層接管談判之前,羅傑再一次回到了錄音室里。
在羅傑錄製人聲的那段時間裡,貝斯部分的錄音,格雷西僅僅只完成了兩首。
這個速度也讓羅傑確定,格雷西不堪大用。
不過,樂隊需要的,原本就不是一個才華橫溢的天才貝斯手,那會對羅傑自己的位置造成衝擊。
一個樂隊可以有兩名頂級的吉他手,但貝斯和鼓,卻只需要一個。
一個現場演出的「替補」,不需要技術多麼出眾。
現場演出的時候能按穩F和弦,老老實實地蹦蹦蹦蹦,平時能幹點雜活,也就夠了。
真正有難度的活,都得羅傑自己來干。
「你去錄《Dog.Song》,其它的歌交給我。」
羅傑拍了拍格雷西的肩膀,說道:「不要有壓力,慢慢來,完不成也沒關係,我們的時間很充裕。」
想了想,羅傑又說道:「你平時有空的時候,多練練樂隊的歌。錄歌的時候也就算了,現場演出這樣的水準可不行。」
在搖滾樂隊的圈子裡有一個說法,天賦再怎麼差的人,只要能滿足職業樂手的最低門檻,一首歌練上一千遍,應付演出和錄音也絕對足夠了。
當然,對於這種靠苦練才能勉強達標的樂手,就不要指望能有什麼驚艷的臨場發揮了。
而後者才是搖滾樂隊現場演出最大的魅力所在。
像羅傑和安妮這樣的樂手,各種分解和弦信手拈來,在現場演出的很多時候,都不會完全按照曲譜去彈,卻可以取得比原譜更好的效果。
就算以穩為主的理查森,也時常會有驚艷的敲擊節奏出現。
而格雷西這樣的貝斯手,卻只能老老實實按照曲譜,去彈蹦蹦蹦蹦的和聲。
「我一直都有保持練習,除了工作之外,每天最少會練習三個小時以上。」
格雷西知道自己的短板,這是天賦的問題,後天很難改變,只能靠勤奮去彌補一些。
但也僅僅只是一部分。
對於大部分業餘的樂手來說,限制能力天花板的是練習的時間。
但對於職業樂手來說,勤奮,誰都不缺。
如果連基本的職業素養都不具備,也不可能走到這條路上來。
就連已經勉強算得上「功成名就」的羅傑,依然可以保證每天都有練習,只是時間多少的問題。
這種情況下,上限,就完全取決於天賦。
…………
由於眾人進度不一,在討論過後,樂隊決定將兩首需要「集體演奏、分軌錄製」的主打歌提前。
其它的歌都是各錄各的,互不影響。
但這兩首歌卻必須所有人集合在一起來錄。
——「所有人」是指羅傑、安妮、理查森三人。
這樣才能達到「最完美」的效果。
儘管百分之九十九的歌迷壓根聽不出來區別在哪,但能聽出來的百分之一,卻是影響這兩首歌口碑的關鍵。
錄製之前,樂隊先是半認真半娛樂地排練了幾遍。
在一起合作了一年多,排練已經不需要像一開始那麼一板一眼,按部就班地來。
「玩著練」的方式,反而更能提高效率。
當然,所謂的「玩」,也是在樂器上玩,而不是其它什麼奇怪的東西。
比如說當安妮有了什麼想法,臨時改變旋律的時候,羅傑和胖子就會主動去配合安妮。
雖然大部分時間裡,鼓才是一支樂隊的節奏核心,但這一點並非不可變化的。
當一支樂隊的所有樂手個人能力都足夠出色,並且配合默契的時候,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核心,不會讓聽的人感受到任何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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