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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新專輯的主打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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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這樣的一個怪胎,我是一個怪胎。我,現在,現在,現在,怪胎。我是一個怪胎,永遠獨行,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和我一起。……」

最後一首歌排練完,羅傑放下貝斯,坐回椅子上。

這首《Freak》,是羅傑為下一張專輯準備的主打歌之一。

另一首主打歌,當然是前世由Green.Day樂隊演唱的《Basket.Case》。

前者來自一支叫做The.Downtown.Fiction的流行朋克樂隊,名氣並不算大。

不過,卻是羅傑比較關注的幾支新興樂隊之一。

說起The.Downtown.Fiction,可能知道的人不算多,這支樂隊於2008年成立,不過直至2011年,才算湊齊了包括主音吉他和鼓手在內的所有成員。

這支樂隊發行的專輯數量不多,其中最為出色,或者說最為暢銷的,是《I.Just.Wanna.Run》,曾被用於包括實況足球11在內的多款遊戲的背景音樂。

而出自同一張專輯的《Freak》,則聲名不顯,至少和另一首歌比起來傳唱度和知名度差了許多。

但在羅傑看來,《Freak》卻是一首更加出色的朋克單曲,質量足以作為一張專輯的主打歌。

而《I.Just.Wanna.Run》,卻更像是流行的口水歌,而不是搖滾,也不符合這張專輯的風格。

當然,第一主打歌,還是《Basket.Case》,這一首歌,也是羅傑最為喜歡的幾支朋克單曲之一。

無論是歌曲質量、傳唱度、銷量或者專業評價,在所有朋克搖滾類別的單曲中,《Basket.Case》都能夠排在前列。

這一首歌所屬的專輯,於1994年發行的《Dookie》,也在北美賣出了八位數的銷量。

「瑞克,安妮。」

雖然《We.Will.Rock.You》的單曲發行還沒有完成,但羅傑已經打算討論一下下一張專輯的事情了。

想了一會,羅傑開口道:「我打算在《Basket.Case》這首歌上使用我們的版權保留權,留下這首歌的完整版權,你們怎麼看?」

羅傑擁有樂隊百分之五十的決策權,也就是說,大多數情況下,只要理查森和安妮兩人不是同時強烈反對,羅傑就可以獨自決定樂隊的大部分事情。

不過,一支樂隊內部的氣氛是非常重要的,羅傑可不希望成為一個希特勒式的獨裁者。

遇到選擇的時候,總歸是要考慮一下理查森和安妮的意見。

按照唱片合約的規定,樂隊每年可以保留至多兩首歌的完整版權,並且不需要付出額外的代價。

在1999年,其中一次機會已經用在了《We.Will.Rock.You》這首歌上,還剩下一次選擇。

樂隊至今,只練熟了四首歌,《We.Will.Rock.You》、《Basket.Case》、紅《Dark.Necessities》以及《Freak》。

不過,一整年計劃拿出的歌曲,早就發到了樂隊所有成員的手中。

雖然在正式錄製之前誰也不知道成曲的效果如何,但幾人都具備相當出色的樂理能力,哪怕沒有聽過成曲,對歌曲的價值也能夠有很清晰的判斷。

後邊的暫且不說,在羅傑為第一張專輯中準備的十首歌里,其實就個人喜好來講,羅傑最為喜歡的,還是來自於平克-弗洛伊德樂隊的一首經典。

後者在所謂的專業人士的評價中,也吊打越來越向流行妥協的Green.Day。

但樂隊每年可以保留完整版權的歌曲有限,在選擇上,主要的依據肯定不是個人愛好,而是利益。

最為簡單的判斷依據,就是傳唱度、銷量以及版權價值。

尤其是版權價值。

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像是簡單計劃、五分錢這樣的「口水歌」樂隊的作品,都可以吊打平克-弗洛伊德這樣堪稱傳奇,但風格實屬小眾的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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