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新專輯的主打歌(2/2)
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像是簡單計劃、五分錢這樣的「口水歌」樂隊的作品,都可以吊打平克-弗洛伊德這樣堪稱傳奇,但風格實屬小眾的樂隊。
當然,如果將這個樂隊的名字換成是齊柏林飛艇、AC/DC、披頭士這樣的主流搖滾,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一首歌的版權價值如何,是很難判斷的東西。
在這一方面,有著前世的經驗,羅傑至少可以保證不會錯的太離譜。
雖然羅傑對記憶中數千首搖滾歌曲的了解,主要還是局限於歌詞、曲譜以及編曲。涉及其它的東西,了解就要少得多了。
但至少一些有名的事例,多少還是知道一些的。
不能說不會錯估每一首歌的版權價值,但肯定不會錯過最值錢的那一批。
作為北美銷量過千萬的專輯的主打歌之一,《Basket.Case》的價值毋庸置疑。
而且就羅傑所知,這首歌曾經被許多成名的歌手和樂隊翻唱過,在許多遊戲、電視劇和電視節目中也經常作為背景音樂使用,版權收入肯定不會低到哪去。
「《It’s.My.Life》的版權更值錢一些吧?」
安妮疑惑道:「雖然沒有一起合奏過,不過我練過這首歌,感覺和《We.Will.Rock.You》類似,很適合大型賽事或者史詩電影的背景音樂。」
邦-喬維樂隊的《It’s.My.Life》,如果不考慮其它因素,單從傳唱度的角度來講,堪稱是硬搖滾音樂的巔峰之作。
這樣一首歌,羅傑當然不會將它的版權和唱片公司分享。
不過,這一首歌的詞曲版權,雖然已經掛在了樂隊工作室的名下,但羅傑並沒有打算在今年就拿出來唱。
「今年我們會以朋克風格為核心。我的意見是,其它風格的搖滾,今年之內都不要嘗試。」
羅傑解釋道:「《We.Will.Rock.You》是例外,我們需要它來打開名氣,後面的兩到三張專輯必須是純粹的朋克/流行朋克,然後再向其它風格進行轉型。」
羅傑對於樂隊的未來,有著明確的規劃。
雖然不打算將樂隊局限於朋克搖滾之內,但是也不可能每一張專輯都風格大變。
這樣的操作或許會很受「專業人士」的喜歡,但在歌迷中卻是不討好的行為。
「那麼今年我們就發行二十一首歌?」
理查森指的是,除了《It’s.My.Life》以外,樂隊名下其它二十一首歌。
「我的打算是這樣沒錯。當然,這也要看你們的想法。」
羅傑仔細分析道:「我們是一支新組建的樂隊,在練習上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一年一張單曲,兩張專輯,我認為這個速度已經很快了。如果再增加,就必須要壓縮練習或者宣傳的時間,無論哪一個,都不是好事。」
「這樣的話我沒意見。」
安妮第一個表示同意,說道:「《We.Will.Rock.You》和《Basket.Case》,我們就要這兩首歌的版權。」
「我也同意。」
理查森說道:「不過,最好等所有歌都練會了,聽聽效果,再做最後的決定。」
「嗯,確實沒必要這麼早做決定。」
羅傑點點頭,說道:「我就是先提一下,你們心裡有數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