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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法律諮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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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點,羅傑準時來到豪斯曼的辦公室。

「喝點什麼?咖啡可以嗎?」

豪斯曼舉著手中的杯子,說道:「我最近弄到了點牙買加的咖啡,很不錯。」

「黑咖啡,謝謝。」

羅傑對咖啡談不上喜歡,也不算討厭。

反正不能在公眾場合飲酒,喝咖啡還是喝水,或者其它的飲料,對羅傑來說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

女助理為羅傑送上一杯咖啡,識趣地退了出去,將辦公室的門從外面關好。

「是上次說的那件事嗎?」

豪斯曼問道。

在上一次見面中,兩人就討論過,羅傑與二十世紀娛樂之間的經紀人合約、與樂隊成員之間的合同、樂隊與二十世紀娛樂的合同,以及羅傑等人與喬治後來簽訂的協議。

提前找一個律師諮詢,也是為了最大程度上,避免可能帶來的法律隱患。

如果沒有問題最好,如果發現了什麼漏洞,也能及時想辦法彌補。

「對,這次我帶來了合同,你幫我看看。」

羅傑拿出幾份合同,遞給豪斯曼。

合同很長,條款非常複雜。

豪斯曼看的速度不快,有時還要將幾份合同放在一起,對照某些細節條款。

足足過了一個多小時,豪斯曼才看完了所有的內容。

又思考了片刻,豪斯曼說道:「合同本身沒有問題,沒有互相衝突的條款。尤其是最後一份合同,擬定合同的人很聰明,規避掉了不少涉嫌違法的條款。如果你照合同的約定執行,不存在違約,就沒有任何法律風險。」

「那就好。」

雖然上一次諮詢的時候,豪斯曼就給出過類似的答覆,但是沒有看到合同,豪斯曼也無法肯定。

再一次得到肯定的答案,羅傑立刻放心了下來。

想了一會,羅傑開口問道:「如果喬治成功收購了樂隊,那麼除了我和二十世紀娛樂之間的經紀人合同,其它兩份合同應該算是作廢了,對吧?」

「不是這樣的。」

豪斯曼搖搖頭,說道:「你和樂隊之間的問題還好,在最後這份合同中,除了肖像權的使用,其它利益分配都有明確的約定,在這裡只要簽訂一份補充協議即可。」

停頓了片刻,豪斯曼繼續說道:「樂隊與製作方之間的唱片合約,如果要解除,必須形成書面的諒解協議。如果沒有這份諒解協議,你退出樂隊的話,會有麻煩。」

「我明白了。」

羅傑皺起了眉頭,考慮了一會,繼續問道:「還有一個問題。假設喬治的計劃完成,樂隊與公司接觸了唱片合同,我也退出了樂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重新組建一個樂隊,在經紀人合同中,對我個人的唱片版權等條款,是否還有效?」

在之前樂隊的唱片合同中,有明確的條款,確認以樂隊的合同內容,來代替掉羅傑個人的經紀人合同中,有關版權、收入的部分。

但是根據補充條款的說明,如果羅傑退出樂隊,這些條款又會重新生效。

「理論上是有效的。」

豪斯曼思考了片刻,繼續說道:「但是如果組建樂隊,版權和收入分配會非常複雜,通常情況下,都會以樂隊的整體合同,來代替掉個人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但是如果你以個人名義出唱片,或者獲得其它收入,又會重新激活個人合同中的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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