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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章 目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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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唱片業當中,明星,作為「作品」或者說「商品」的創造者,當然是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

但對於任何一家唱片公司來說,從來沒有哪個明星會是無可替代的,除非它的名字叫做【The.Beatles】。

對於MAD唱片來說,【AC-130】樂隊同樣如此。

雖然重要,但卻不是不可或缺。

甚至於,他們都沒有重要到可以讓羅傑三人暫時放下自己的工作,對比爾博姆等人進行一番安撫。

對於唱片業來說,離開任何一個明星,整個行業都不會出現任何的變化。

依然繁榮,在「娛樂至死」的口號中榨乾粉絲錢包中最後一枚硬幣。

隨著天氣漸漸炎熱起來,不知不覺間已來到夏季。

《實習醫生格蕾》在首輪試播集中拿到了八百萬出頭的收視人數,對於一部夏季新劇來說,這是一個十分亮眼的成績單。

雖然不如《美國偶像》,或者其它大熱劇集那般驚人,但在夏季檔劇集當中,已經可以排在第二梯隊的位置。

考慮到《實習醫生格蕾》的成本不算高,至少盈利絕對不存在問題,自然也就不存在被砍掉的可能。

只要一部劇還能賺錢,投資方會一直拍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這種拍給家庭主婦看的劇集,羅傑的興趣不大,只關注了它的成績,然後依照約定向第三方擔保公司的帳戶中打入後續的經費,就不再多管。

樂隊的經歷,更多的還是放在了《月之暗面》的宣發上。

這張專輯的後期製作還沒有完成,不過也只剩下了一些收尾的工作,最晚六月底,就可以完成母帶的製作。

相較於前世平克-佛洛依德在錄音室里花去了近半年的時間,羅傑三人的速度要快得多,哪怕加上後期的時間,也只用了平克-佛洛依德的一半。

而專輯的質量方面,兩個版本雖然略有不同,但卻可以說是旗鼓相當。

這當然不是因為羅傑三人的能力更出色,而是因為他們省略了修改曲譜、打磨歌詞的時間,直接拿出的就是成品。

事實上,那些錄製過程長達幾個月,甚至一兩年的專輯,大部分時間都是浪費在一次次的嘗試,不斷修改曲譜和歌詞的過程。

如果省略掉這個過程,任何一支合格的樂隊,錄製一張時長在40分鐘到一個小時之間的專輯,耗時都不可能會超過兩個月。

若是某些以速度而聞名的「快槍手」,甚至不到一個月就能完成這項工作。

咳……扯遠了。

樂隊為《月之暗面》的北美發行,制訂的宣發預算高達五千萬美元。

其中宣傳預算三千五百萬美元,發行預算一千五百萬美元。

前者不必多說,就是各種鋪天蓋地的GG。

常規一些的,諸如海報GG、媒體軟文、電視、電台節目推廣等等。

非常規的宣傳手法就多了,每一次推廣,都是在考驗營銷人員的想像力極限。

不過像《月之暗面》這樣的專輯,卻不需要那些花里胡哨的操作,直接一路平A莽過去,反而是最為穩妥的宣傳策略。

至於發行預算,包含的內容則要更多一些。

最主要的大項是CD刻錄成本,以及運輸成本,這兩項預計就要花費超過一千萬美元。

剩下還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筆開支,比如出版號申請費用,運輸、儲存過程中的保險費用,等等。

甚至還有「與零售商談判過程中的接待開支」這樣打擦邊球的帳單,也會走發行預算的帳目。

投入如此巨額的預算,樂隊和MAD唱片對《月之暗面》的預期也很高。

北美實體唱片銷量一千五百萬張以上。

這就是樂隊對《月之暗面》的期望,當然,這裡的銷量,指的是出貨量,而不是零售端銷量。

至於數字銷量,由於價格、分成比例等等,在總收入中所占的份額很低,宣發的重點從來都不在這一塊。

首年銷量一千五百萬,意味未來有衝擊RIAA累計銷量排行榜單前十的可能。

如今,在RIAA專輯累計銷量排行榜單上,排在第十位的,是一位叫做加思-布魯克斯的鄉村歌手。

他的《兩世(Double.Live)》,以2000萬出頭的銷量,在專輯榜排在第十位。

而羅傑三人至今位置銷量最高的《怪胎》,則以1700萬排在二十名開外。

這張專輯雖然是樂隊賣得最好的一張專輯,但潛力已經消耗殆盡,想要突破2000萬大關,再過十年都未必能夠做到。

反而是《搖滾聖經》系列中賣得最好的幾部,比如《無名專輯》和《所羅門之鑰》,更有可能超過加思-布魯克斯的《兩世》。

《月之暗面》,同樣具備這樣的潛力。

甚至於,如果運作得當,有可能在很短的時間之內,比如三年以內,就沖入RIAA專輯榜的前十。

「歷史銷量榜前十?」

聽到羅傑的這個想法,負責《搖滾聖經》系列發行的麥克唐納思考了片刻,提議道:「如果有這個想法,我們可以考慮額外劃出一筆資金,專門來運作這件事。」

「運作?」

羅傑眉頭一皺,問道:「你是想說刷銷量吧?」

刷銷量這種事在樂壇不算常見,但也並非沒有人做。

操作的方法很簡單,和某個合作密切的經銷商談好,自己掏腰包購買專輯,在這一部分「自掏腰包」的帳單中,經銷商只收取很低的「手續費」,以及稅務等方面的成本,而不是按照一般的正常銷售數據來分帳。

有時,甚至不會產生實際上的交易行為,而是單純的在帳目上走一遍。

比如說經銷商甲從發行方乙處進貨100萬張專輯,乙再以私人或者其它某個馬甲的身份,從甲處將這100萬張專輯買回來。

實際流動的只是資金,而這100萬張專輯卻並沒有進行過任何轉移,一直停留在甲的倉庫之中。

當然,即使雙方談好,這種刷銷量的行為成本也不會太低。

因為刷的少了沒意義,而刷的多了,光是因為資金流動而產生的稅款就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且想要經銷商配合,最起碼也要付出一部分額外的「手續費」。

如果是一張零售價格為20美元的專輯,通常而言,每刷一個銷量,成本大約就在2-3美元左右。

一般情況下,唱片公司是很少這麼幹的,因為沒有利益。

反而是那些追求名氣的明星,很有可能自掏腰包去刷銷量,但通常也不會刷得太多。

比如說一張專輯賣出了900多萬張,距離鑽石認證只差幾十萬,或許會自己掏上一兩百萬美元,拿下一個鑽石專輯的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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