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買買買(2/2)
在一系列的避稅運作之下,樂隊名下的公司,除了剛剛完全接手的MAD唱片之外,樂隊名下的兩家公司,【黑暗樂隊工作室】以及【Darkness樂隊管理工作室】,總計需要支付大約兩千萬美元出頭的稅款,按照樂隊去年的收入,實際稅率大約不到百分之八。
相比於最高的百分之六十五稅率,可以說少了好幾倍。
但如此巨大的避稅額度並非憑空得來。
比如說,樂隊向會計師團隊支付的佣金,就是按照避稅總額的百分比來計算,光是這一部分的開支,就超過了一千五百萬美元。
除此之外,為了合法的避稅,樂隊還向自己名下的慈善基金會轉入了近兩千萬美元的捐款,其中真正用於慈善事業的比例大約是百分之三十,剩下的則是用於支付樂隊巡演、旅行等方面的「差旅費」,折算進基金會的「運營成本」當中。
再加上其它一些雜七雜八的避稅操作,樂隊總計花出去了將近五千萬美元,換來的則是省下了1.5億美元左右的稅款,實際相當於白賺了近一億。
在處理完報稅季的雜務之後,普華永道的會計師專程上門,向羅傑回報樂隊名下的資金情況。
「【黑暗樂隊工作室】、【Darkness樂隊管理工作室】,這兩家公司的帳戶上,總計還有1.4億美元的現金,其中有6200萬美元的資金,在未來六個月中有明確的去向,實際可支配資金為7800萬美元。
並且,因為和富國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協議的存在,這7800萬美元如果需要轉出公司帳戶,必須向富國銀行說明用途,並徵得對方的同意。」
在向富國銀行貸款的時候,樂隊將「未來的收入」作為抵押的一部分,根據貸款協議的要求,這筆錢肯定是不能亂動的。
這並不意味著這些錢就凍結在了富國銀行的帳戶當中,而是富國銀行對樂隊的資金流向有知情權,以及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權。
比如說,如果樂隊打算拿這筆錢去拉斯維加斯瀟灑一圈,這就違反了抵押協議。
但如果樂隊是用這筆錢來進行正當的商業投資行為,例如新專輯的製作和發行預算,這就符合合約的要求。
會計師所說的,已經確定要花出去的6200萬美元,就屬於這一類,其中的大部分將會用於《月之暗面》的製作、宣傳、發行的費用。
在這張專輯上,樂隊並沒有採取過去的發行模式,由MAD唱片墊付費用,再從未來的收入當中扣除,而是直接自己掏錢。
這是因為MAD唱片的帳戶,並不受到抵押協議的限制,可以繞開富國銀行的監管。
雖然說不一定用得上,但總歸沒壞處,反正現在的MAD唱片也完全屬於樂隊所有。
會計師稍稍停頓了片刻,讓羅傑有充分的時間思考。
過了片刻之後,才繼續說道:「另外,樂隊旗下的【光明慈善基金會】,可用資金為1700萬美元。
如果不想引來麻煩的話,我的建議是這筆資金最好只用在你們的個人開銷方面,比如說出行。
總之,千萬不要拿慈善基金的錢去做投資,這很容易被IRS盯上。
最後是MAD唱片,公司的帳戶上有2.6億美元,並且已經簽訂合約,在未來六個月內會陸續到帳的資金總額大約有1.2億美元。
格蘭奇先生上周向我了解過公司的資金狀況,以我的判斷,他很快會向董事會再次提交業務擴張的計劃書。」
說到盧西恩-格蘭奇的【業務擴張計劃】,會計師聳聳肩,顯得很不屑。
一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子,還這麼野心勃勃,也不考慮考慮自己的身體能不能承受得住。
不過會計師很清楚什麼話能說,什麼話不能。
這些事,在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若是當著羅傑的面說出來,不但會得罪了盧西恩-格蘭奇,還會降低自己在僱主心裡的評價。
這樣虧本的事,會計師是絕對不會去做的。
羅傑不清楚會計師心裡的想法,專注地思考著下一步的動作。
MAD唱片的業務收入很高,但業務內容卻很單一。
盈利極高的同時,抗風險能力偏低,確實是MAD唱片最大的缺陷。
但是,公司的業務想要擴張,需要多少資金是另一回事,唱片業的蛋糕就這麼大,自己想多吃一塊,就必然要和其它既得利益者產生衝突。
如何將衝突的範圍控制在樂隊能夠承受的程度,不至於失控,進而產生一系列連鎖反應,這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MAD唱片帳戶上的錢看上去很多,但實際上開銷也很大,單是旗下這些明星們的包裝、推廣和宣傳,每年的成本就要按億來計算。
兩三億美元看上去很多,實際上也做不了多少事情。
反之,若是將這筆錢花到樂隊自己身上,可以做的事情卻有很多。
無論是儘快還清富國銀行的貸款,早日獲得「財務自由」,還是啟動一個新的項目,都是不錯的選擇。
但前者的意義不大,除了來自前世的習慣,讓羅傑對背負高額貸款這件事有點牴觸之外,事實上,這筆貸款還得越晚,對樂隊反而越是有利。
當然,這是指在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
樂隊並不僅僅只是單純的明星,更重要的一重身份是唱片業的商人。
從商人的角度思考,用自己的錢去做生意,和用借來的錢去做生意,顯然是後者更划算。
至於新的項目……
現有的《搖滾聖經》系列少說也還能吃上幾年,新的項目根本沒有任何的必要性,而且羅傑三人的精力,也不允許樂隊在《搖滾聖經》和系列巡演的同時,再啟動一個新的大項目了。
除非是那種只需要投入資金,然後坐等著分錢的優質項目,但這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確實,無論在哪一個行業,都有不少項目,在推銷自己的時候吹得天花亂墜,什麼回報比十倍百倍張口就來。
但以羅傑的經驗,這類項目,百分之九十都是騙局,剩下的百分之十里,也幾乎都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的類型。
真正像是《美國偶像》那樣,扔進去一筆資金,然後就可以坐等著收穫大筆美元的優質項目,絕對是難得一見的。
這也是為什麼,當羅傑提出用《美國偶像》換【金屬猴子】、【A】樂隊手中MAD唱片的股份的時候,加里-貝爾和埃文-泰勒很快就同意。
如果不是手中還有一個《美國達人秀》做後盾,羅傑也不可能這麼大方。
想來想去,現有的這筆資金,看起來不少,但卻很尷尬。
擴張公司業務?
遠遠不夠。
投資到其它地方?
無處可用。
「乾脆拿去腐敗,買飛機,買遊艇,買買買!」
羅傑正浮起詢問搭檔意見的念頭,耳邊仿佛就響起了安妮的叫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