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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 出事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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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斯加是北美五十個州中僅有的兩個海外州之一,同時也是面積最為遼闊的一個,比東三省加起來還要大上五分之一。

不過樂隊巡演的目的地,並非是距離北極只有一個海峽之隔的巴羅,而是阿拉斯加南方,靠近太平洋海岸的城市安克雷奇。

選擇這裡,一方面是因為安克雷奇的人口比較多,阿拉斯加全州大約七十萬人口中,有接近一半都生活在安克雷奇或者附近的小鎮上。

另一方面,樂隊也沒有興趣去北冰洋沿岸,感受來自北極圈的嚴寒。

就像格蘭陵島的演出一樣,樂隊的目的地同樣是格蘭陵最南部的港口城市。

據說在阿拉斯加最北部,經常可以用肉眼看到北極的極光,非常的壯觀。

但再美的景色,如果要讓自己遭罪,被寒風和暴雪摧殘一番,無論是羅傑,還是安妮和胖子,都沒有那個雅興。

一月底的天氣已經開始有了轉暖的跡象,但在這樣的高緯度地區,氣溫也常常保持在零下。

在制訂巡演計劃的時候,考慮到北部的氣候問題,這一段的行程難得地放緩了節奏,每一站的休息時間都比那些低維度城市多了1~2天。

剛剛抵達阿拉斯加的第一天,樂隊自然沒有任何的排練任務。

胖子身上的脂肪,天然就是對抗寒冷的最佳保護,這個不怕冷的傢伙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離開了酒店,說是要去「採風」。

羅傑也醒得很早,不過卻沒有出門的興致,無聊之下,乾脆拿起貝斯,在房間裡隨意地彈奏著。

算不上是練習,只能說是消遣。

不考慮任何技法、樂理、或者其它有的沒的,肆意地即興彈奏,想到哪就彈到哪。

多少能起到一些保持手感的效果,但更多地還是為了打發時間的玩樂。

每一個樂手都會這麼做,區別只在於是偶爾,還是經常如此。

通常而言,一支樂隊中,負責作品創作的那位樂手,或許會嘗試得更多一些。

在這種全無目的的即興演奏中,偶爾就有可能得到一段不錯的旋律,加以改編和擴充,就會成為一支完整的歌曲。

當然,並非每一位創作者都喜歡這種創作方式,就像寫小說一樣,有些人喜歡編寫好詳細、完整的大綱,然後一絲不苟地在框架內填充細節。

而有的人,則只做好基本的設定,然後自由發揮。

至於羅傑這樣的「玩法」,若是比喻成寫作,就像是只起了一個開頭,甚至只有一個標題,然後想到哪寫到哪,完全沒有絲毫計劃。

當然了,羅傑名義上扮演者樂隊的創作者角色,但實際上那些歌都是「搬運」而來。

雖然羅傑也會偶爾嘗試著寫一些自己的作品,但寫出來的那些,都被羅傑鎖進了羅傑-克里斯蒂安莊園的保險柜里,棄之不用。

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時,羅傑的樂理水準只能說是剛入門的程度,這還是託了前身的福,繼承了那個從樓梯上摔死的羅傑-克里斯蒂安的記憶,才擁有的能力。

但這些年來,雖然「創作者」這個身份是在扮演,但為了演好這個角色,羅傑也一直在學習,補充著自己這方面的短板。

或許是自己在音樂上的「天賦」確實出色,羅傑的進步很快,也確實寫出過不少完成度很高的作品。

甚至其中最出色的那一批,哪怕是以羅傑帶到這個世界的那些作品的水準來衡量,也稱得上「優秀」。

但羅傑仍然沒有將這些作品拿出來的打算。

這是因為自己帶到這個世界的作品已經足夠多了,其中水準在「優秀」級別,或者更高的作品,自己的樂隊這輩子都唱不完。

如果自己創作出類似《天堂的階梯》、《月之暗面》、《波西米亞狂想曲》這一級別的神作,或許會是另一回事。

但普通的優秀作品,根本沒那個必要。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

眾所周知,《冰與火之歌》系列的作者喬治-馬丁是《指環王》系列作者托爾金的粉絲,也不止一次地在公眾場合承認,自己的作品和《指環王》沒有任何可比性,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

(喬治-馬丁自己說的,不是我說的。)

若是喬治-馬丁帶著《指環王》系列的記憶,穿越到了另一個沒有《指環王》的世界。

他會選擇發表自己的作品,還是自己偶像所寫的,更加優秀的《指環王》?

這是毫無疑問的。

在完成了《指環王》之後,在稍遜一個檔次的選擇上,他會選擇自己的作品,《冰與火之歌》系列,還是完善了《指環王》世界觀的《霍比特人》、《精靈寶鑽》系列?

羅傑不清楚別人會怎麼選,但自己的選擇,是後者。

除非,自己也能拿出不遜色於前世偶像最偉大代表作的頂尖作品。

然而,這很難。

一首偉大歌曲的誕生,或許不需要多麼才華四溢、天賦驚人,也不需要多麼深厚的積累,但那偶然之間的靈光一閃,卻是需要很大的運氣。

比如說,披頭士樂隊公認最偉大的作品《Yesterday》,就是保羅-麥卡特尼夢到的一段旋律,在此基礎上改編完善。

但換個角度來想,沒有足夠的天賦和積累,根本不可能出現所謂的「靈光一閃」。

羅傑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已經足夠,只差一點運氣,又或者是積累還不夠深厚。

總之,羅傑想要的那種「靈光一閃」,至今為止還沒有出現過。

零散的旋律碎片不斷響起,羅傑低著頭,雙眼緊閉,手指無意識地在琴弦上撥動著。

小巧玲瓏的音箱中響起的並非是圓潤的低音,而是偏向於中高頻的音色,非常接近于吉他的音頻區間。

對於大多數搖滾樂的貝斯手來講,這個音頻區間都是很少用到的。

當然,這並非絕對,若是有那個雅興,你想把貝斯的音頻調到純粹的高音區,從原理上來講也不是不行,只不過那是否還能叫貝斯,就值得探討一番了。

大多數樂隊中,主要的創作者都是吉他手或者鍵盤手,這是由歌曲主旋律的音頻區間所決定的。

這兩種樂器的「主音區」,都恰好在人耳聽力最敏感的範圍之內,而且能夠形成連貫而完整的旋律。

貝斯的主音區過低,而鼓則難以形成完整、連貫的旋律,因此,在大多數樂隊中,都不會讓貝斯手和鼓手作為主要創作者。

至於主唱……

他們懂怎麼寫歌嗎?

負責美如畫就夠了,寫什麼歌,寫什麼歌,寫什麼歌!

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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