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急事(1/2)
周楓的生活一如既往的乏善可陳,除了完成每天的碼字任務之外,就是喝茶聽曲兒,到處閒逛。
最近,他去花鳥市場買了只鸚鵡,想體驗一把滿旗老爺們整天提著鳥籠招搖過市的富貴悠閒生活。
鸚鵡長得很漂亮,頭頂的羽毛是金黃色的,像是一個皇冠一樣戴在它小小的頭上,身上的羽毛是翠綠色,腹部的羽毛則是褐色,水靈靈的眼睛下面有著一張紅彤彤的小臉,一看便知是鸚鵡中的貴族。
可惜,是個啞巴!
在花鳥市場的時候,老闆逗弄它,它叫得可歡快了,精神頭好得不得了。可一跟周楓回到家裡,就每天都是懨懨的,總提不起精神,連叫喚兩聲都欠奉,活像一滴都不剩的男人。
如果不是它每天都按時進食,身子更是胖了一圈,估計早就被周楓丟出去了。
行吧,不叫喚就不叫喚,反正就一景兒。
周楓伏案寫作的時候有抽菸的習慣。
香菸的苦澀味道讓他的大腦思緒很發散,各種奇思妙想紛至沓來,洋洋灑灑的就隨著筆墨傾瀉到紙面上,速度極快。
坦白說,他不認為自己的寫作效率有多高,但對比起同時代的文人,卻幾乎可以說是吊打!
就連《天職報》報社上下都對他很滿意,稱讚他是唯一一個不用催就能按時交稿的作者,不像其他作者,哪怕簽署協議的時候三令五申,可到最後依舊拖稿成性。
「咻咻!」
宋如晦吹著口哨從窗台邊經過,然後腳步輕快的摸到門邊,走了進來。
宋如晦是一個快樂的人,行走之間帶著咚咚的腳步聲,剛毅有力,活像是大軍行進的戰鼓,就連平時對著土牆撒尿,也是疾風驟雨瘋狂沖刷。
「有事兒?」周楓啪的把鋼筆拍在紙上,順手遞過去兩根香菸,一根里一根外。
按照一般的敬煙規則,旁人多是會取裡邊那根,以示友好。
但宋如晦顯然不是這樣的人。
他猶豫了一下,然後把兩根煙全接了,一根咬在嘴巴里,一根架在耳朵上,然後找火柴盒準備點菸。
很快,他就吞雲吐霧起來,咳嗽了兩聲,看向周楓到:「陳塘來了新姑娘,周六一起去不去?」
雖然眼下還沒有人生四大鐵『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窗,一起嫖過娼,一起分過贓』的說法,但宋如晦自忖跟周楓也算交心,這才有了今天的邀請。
「沒興趣,」周楓搖搖頭,勸誡道:「那裡什麼人都有,容易得病,你最好也小心點兒!」
陳塘是廣州城有名的紅燈區,一般底層老百姓有生理需求,都是直接去那裡解決,價格十分親民,就是層次比較低,往往同道中人很多......
周楓有次偶然經過那裡,一群臉上塗抹著厚厚粉底,穿著暴露的姑娘立馬大膽的迎上來:「大爺,進來玩啊!」
呃......當時周楓就是渾身惡寒,留下深刻的心理陰影。
所以,宋如晦找他一起逛窯子,純熟是找錯了人。
「嘿,你這人,恁沒勁兒!」宋如晦很失望,嘖嘖嘆道:「明明都是火氣賊旺的小伙子,偏偏愛裝假正經。」
周楓嘴角抽搐,懶得搭理這貨兒!
即便有需求,也不能飢不擇食吧?
多花幾個錢兒,找上點檔次的不行?
周楓繼續動筆構思寫作,宋如晦則百無聊賴的逗弄著鳥籠中的鸚鵡,詫異周楓好端端的怎麼買了只啞巴鸚鵡。
「周先生,李嬸兒說你托她老公做的衣服做好了,得空讓你去看一下。」說話的是包租公家的女傭小薇,她挎著一攬子肉菜蔬菜經過,幫忙傳話。
「哦......好,謝謝你啊。」周楓沖小姑娘點了點頭。
小薇這個小姑娘的身世挺慘的,據說七八歲的時候就被父母賣給了包租婆兩口子,開始學著打掃洗衣服買菜做飯之類的家務。
這麼多年來,她的所謂的父母,從未再露過一次面。
她的眉眼很清秀,漸漸長開的身子,慢慢的有了成熟少女的風韻,渾身上下透著的那股淳樸善良的氣質,十分吸引人。
大院裡不少年輕人背地裡都對她有想法,一次次成為他們做某些事時臆想的對象。
只不過想歸想,但有勇氣娶她的卻是一個也沒有。
包租公包租婆兩口子向來把這個「養女」當做搖錢樹,哪會讓小薇嫁給這些泥腿子窮鬼!
「幫我看著家?」周楓言外之意就是如果宋如晦還要擱這兒坐會兒,他也就懶得鎖門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