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崇禎新政(2/2)
用張晨的話來說,大明總得變一變了。
「吾皇萬歲萬萬歲!」
群臣高呼,聲音繞樑,迴響不絕。
「眾愛卿平身。」
「謝陛下。」
張晨穩坐龍椅上,俯視群臣。
今日,誰都不必說話,朕來說。
「內閣中書科。」
中書科官員李才出列:「臣在。」
「你也在一邊記錄。」
「是。」
崇禎掃視一眼,道:「諸位心中一定都在怪朕元宵佳節拉著諸位來上朝,連一個安穩覺也睡不好。」
「臣等不敢,陛下勤勉朝政,乃蒼生之幸,百姓之福,四海無不共尊陛下千古聖君也。」
「行了行了,朕今日不是來聽你們拍馬屁的。」
崇禎站起來,走下來,走到百官面前。
百官低下頭,不敢直視天子。
「朕今日不需要你們說話,你們聽著就好。」
「朕今日要宣布崇禎新政,你們聽好了。」
「第一、咱們來提一個明確的目標,朕來定一下,前十年,朝廷的主要任務是解決老百姓吃飯問題,朕要每一個老百姓都能有飯吃。」
可能嗎?
十年?
當然不可能!
但這事目標,目標是目標,目標定出來就是讓大家往這方面去努力的。
這是一個大目標。
大目標提出來後,各個省要做具體的計劃,自己提出省的目標,做計劃拆解。
這就是下面人的工作了。
皇帝是要提出最高戰略方向的。
顯然,皇帝現在把格調定了。
第一個十年計劃,解決糧食吃飯問題。
「第二、擢升宋應星為農政院督部,轄制全國農政,地方凡是與農政有關官員,從地方官府剝離出來,全部歸屬農政院!」
皇帝此話一出,所有人心頭皆是一顫。
這第二條,見牽扯到具體行政框架的問題了。
為什麼要這麼分?
當然也是有原因的。
古代的官僚架構不夠垂直。
為什麼這麼說?
例如地方的知府這個角色,既有地方的民法權,也有行政權,還可以調動少部分的兵。
民法權就是如果出了官司,知府或者知縣親自審案。
行政權就不必多解釋了,這是知府該有的權力。
至於調動少部分兵,這屬於兵權的範圍。
最嚴重的是,稅收權也在知府手中。
這是多項權力混合在一人手中,這樣不出現大規模的腐敗才怪!
而小到一個地方的農業,例如水渠的興建,也是知府來管,這裡面就有巨大的油水。
要降低地方的腐敗,就要給地方分權,且相互歸屬中央朝廷垂直管轄。
而地方農政便該如此。
由朝廷垂直管轄,地方農政官員除了向知府匯報,還需要向朝廷匯報,而不是什麼事情都匯聚到知府那裡,統一由知府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