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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稅務總府衙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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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朴被拖出去,其他人不敢幫他求情,都老老實實跪在一邊。

崇禎繼續道:「第三,設立稅務總府衙門,將稅收從戶部剝離出來。」

皇帝今日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啊,每一句落在官員耳朵里,都震得人心裡發顫。

那顫抖的聲音,是財富破碎的聲音。

為什麼?

古代的財政和稅政是合在一起的,都在戶部管理。

大明朝的稅務有戶部十三清吏司的官員對全國各省的稅負責。

十三清吏司各司的老大是戶部郎中。

不過,執行者其實還是地方的官員。

例如山東省的稅收,就有戶部山東清吏司的郎中負責,這個郎中平時人在京師,是屬於京官,可能收稅的時候會過去一趟。

稅誰來收呢?

肯定是當地的知府和知縣了。

大明朝施行兩稅法,夏天收北方的麥子,秋天收南方的水稻。

例如去年夏天,山東青州府的知府,就會派人去通知各縣的知縣要收稅了。

而知縣們就派出差役,帶著工具,挨家挨戶開始收糧。

那麼,這個過程中,稅收的實際權力其實是掌握在知縣和知府老爺手裡的。

為何古代有句話是這麼說的?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這是說的稅收中的耗羨。

這也說明了稅收的權力是在知府手中。

這就是問題!

這是大問題!

稅收權若是在知府手中,就會出現權力挾持的現象。

什麼叫權力挾持?

例如,青州府的知府,在收稅中貪污了很多稅,或者勾結地方的鄉紳漏稅,被查出來了。

好,現在幹掉這個人,就會影響民政。

因為知府不僅僅收稅,平時更多的是管理地方民政。

那麼你在幹掉他的時候,就有顧慮了。

最好的方式就是權力切割分離,知府就對民政負責,稅收由專門的地方衙門來,這個地方衙門可以直接向中央朝廷的稅務總府匯報。

如果收稅在出現貪污,就可以放心大膽幹掉人,而不必擔心影響其他方面。

而且切割了知府的權力,權力越清晰,責任也就越清晰,出了問題,追責也更方便。

崇禎瞥了一眼眾臣,他看見好幾個人身體在晃動,想說什麼,又不敢說什麼。

無所謂,他們心裡反對就反對去吧。

這場改革本身就是從上至下的,有意見憋著,誰敢搞事情就滾蛋!

「這個稅務總府他們的總府史,由畢自嚴兼領,十三清吏司全部調過來!」崇禎慢條斯理說道,「省、府州、縣,每一層都必須駐派稅務衙門,稅務衙門直接向稅務總府匯報,所有稅務相關事宜,全部有各地稅務衙門統管,其餘人一律不得插手!」

皇帝的聲音清晰地傳入耳朵里,大家心裡窪涼窪涼。

這太狠了!

每年收稅之際,就是各地官員發財之時。

皇帝你這樣玩,是要咱們重新在下面送錢啊!

你不要以為這樣,就真的杜絕貪污了!

不就是重新送錢的事麼!

送出去,很快可以賺回來!

崇禎道:「吏部要全面配合農政院、稅務總府的督辦和組建。」

王永光立刻出列道:「臣領旨!」

「戶部從今年開始全國測量土地,朕今年就需要一份最新的大明土地匯報,以前的黃冊就不要拿來糊弄朕了!」

「還有人口戶籍,與土地一併給朕。」

「是!」

既然第一個十年是解決吃飯的問題,倒是把農政和稅政給梳理了出來。

這才是解決吃飯最重要的政策問題。

大明朝卻的真的不是糧食,也不是田,更不是勤勞的人民。

而是良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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