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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尾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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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娜威在周記雜貨鋪被聽到槍聲趕來的舊金山警察逮捕了。

靚坤也有自己的麻煩——非法持槍。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一個自由州的安全實為必要,民眾擁有並且佩帶槍枝的權利不容侵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這一起源於獨立戰爭的法案,奠定了美國人可以自由持有槍枝的法律基礎。

美國公民持槍的權利一直延續至今,即使涉槍犯罪在美國不斷發生,這一法律規定仍未被撼動!

所有州的居民都可以購買槍枝,但每個州對各種槍枝類型擁有和使用的限制各有不同:是否允許購買手槍,是否需要槍枝登記,是否需要申請購槍證,是否發放隱匿持槍證。

美國公民或移民簽證/綠卡持有者可以購買槍枝,非移民簽證(學生、商務、工作等)持有者在所在州超過3個月可以購買長槍,但需要有狩獵執照和SSN(社會安全號碼)。

靚坤是以商務簽證進入美國的,沒有狩獵執照,但是有社會安全號碼。

在美國,社會安全號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SSN)是發給公民、永久居民、臨時(工作)居民的一組九位數字號碼,是依據《美國社會安全法案(Social Security Act)》205條C2中社會安全卡的記載,由聯邦政府社會安全局針對個人發行。

簡單來說,社會安全卡就相當於美國身份證,雖然卡片上有註明「不得作為身份證明使用」。

葉穎文請來的律師對靚坤說道:「你開槍打死了三個人,這本來不是什麼大問題——他們入侵了你朋友的雜貨鋪,還殺死了包括店主和店員在內的兩個人。但是,你是用非法持有的槍枝打死他們的,這個問題就大了。檢察官一定會以此為藉口,加重對你『非法持槍』的懲罰。而且,你持有的這支手槍的來源也是個問題。」

靚坤問道:「就說是我的朋友的,不行嗎?」

律師搖了搖頭,說道:「不行。在美國,故意把槍枝交給不具備持槍資格的人,也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管理不當的責任。這個罪名可能面臨的懲罰,比『非法持槍』還要嚴重。」

靚坤不耐煩地說道:「算了,算了,我不管你怎麼辯護,我的要求只有一個,那就是:我不能坐牢。一天都不能!」

……

老話說過:「財能通神」、「有錢能使鬼推磨」,更何況是美國這樣的金錢社會。

在支付了大筆律師費、保釋金之後,靚坤走出了舊金山警察局的大門。

其實,那天晚上,靚坤本來可以在警察趕來之前就離開現場的,這樣舊金山警察連根靚坤的一根毛都撈不到。

但是,為了不給李聯捷帶來更多的麻煩,靚坤選擇了留在現場,在警察到來時束手就擒。

現在,走出警察局的靚坤得到了他想要的回報——李聯捷在警察局門前等著接他出來。

之前,因為靚坤的身份問題,李聯捷一直是對靚坤愛答不理、敬而遠之的。

現在,靚坤是李聯捷的朋友了,他會真心實意地叫一聲「坤哥」。

……

警察局門前,迎接靚坤出班房的人裡面,還有一個靚坤意想不到的人——馬麗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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