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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四八 政治的邏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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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臺雲風心裡一樣的納悶,就剛才李昭譽在首相面前提出的問題,沒有一個是自己不能解決,論親疏,論實用,都該找自己才對。

但澹臺雲風不知道,李昭譽壓根就不想找熟人。在與溫洛的這次接觸中,澹臺雲風深刻明白了一個道理,你在一個圈子裡久了,就會變的自大。

在接觸溫洛之前,李昭譽感覺自己有一位乾綱獨斷的祖父,一位天縱奇才的父親,一位天下敬仰的伯父,其餘的親戚之中,也不乏驚才絕艷之輩,這些人的能力就足夠自己學習的了,甚至說,自己也未必能學全。

但在接觸了溫洛之後,李昭譽產生了一個想法,那就是應該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以往無論是父兄的教誨還是能臣的提點,他都會有動力去做,去學習,但溫洛不聲不響的表現,對他來說卻是一種難得的鞭策,李昭譽現在幹勁十足。

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李昭譽想要接觸更多的帝國官僚,他已經發現了,官僚與帝國的決策層,並不完全一致。有時候,接受第一手的消息,比吃別人嚼過的饅頭更有意義。

然而,曼城事變也僅僅是一個開始,通過這一件事,李昭譽管中窺豹,發現這並不只是涉及帝國對藩屬體制的戰略,也不是一個對外戰略可以解釋的,而是充斥著皇伯父李君華對於治國、理政的理念。

李君華雖然以君子要求自己,年輕時也有一些理想主義,但隨著執政時間的增長,他越發的像他的弟弟李君威,充斥著理性。

這種理性帶來的就是他中庸、妥協的政治理念,而在最近二十年,李君華最要應對的就是壓制和平衡帝國內部日益崛起的資產階級勢力。

為了做到這一點,李君華開始扶持工會,通過國有企業,把勛貴階層和工人階層聯合起來,應對資產階級在政治中的滲透。

當然,僅僅是這種平衡是不夠的,李君華還做了一件事,就是抑制和打擊資本家的不當得利。

什麼是不當得利,資本家靠任何違法手段獲得的利益都是不當得利。在帝國的政治宣傳中,打壓資本家是一種政治正確,但帝國從不承認資本家剝削這種事,雖然民間以及很多思想家已經提出了這種理論。

之所以不提,不是說李君華為首的帝國統治階層不知道資本家的剝削與壓迫,實際上,他們比誰都清楚。不提是因為,剝削和壓迫帝國百姓的可不只是資本家,還有勛貴。

而如果提起剝削,勛貴顯然比資本家更容易引起痛恨,畢竟資本家再怎麼著也屬於平民這類範疇,而勛貴是實打實的貴族階層,特權階層。

勛貴最重要的經濟特權就是可以獲得帝國國有企業的股份,這是表明勛貴與國同休,也是為了保護帝國的國有企業,如果沒有勛貴,帝國那些國有企業,早就因為低效、腐敗等因素而被資本家剝皮拆骨了。

在不能宣傳資本家剝削,也就是不能承認剩餘價值的情況下,該如何打壓資本家呢?唯有宣傳其違法,也就是無奸不商。

帝國三十年以前,帝國政府是很在意資本家在國內的犯罪行為的,大量進行打擊,相反,資本家在殖民地、藩國或者海外其他國家獲得不正當利益,帝國不僅不去控制,甚至在某些時候,還要進行保護。

比如在殖民地,帝國資本控制的私營礦場和種植園,奴隸和奴工的暴動相當頻繁,每一次暴動,幾乎都會有帝國百姓遇難,這些人,很多就是資本家的親屬或者其僱傭的看管人員。

只不過,一旦這種事發生,一切的奴役都會被視而不見,帝國百姓的眼裡只有華僑被屠殺,這些華僑幹過什麼壞事,是不是壞人,已經一概不重要了。民族主義或者說民粹主義,就成了資本家的保護傘。

因為帝國擁有廣袤的海外領地和巨大的勢力範圍,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地方都得到了開發與發展,這就產生的一個現象,一開始是守法驅逐非法。

因為帝國的法律嚴苛,和稅率比較高,因此很多資本家投資海外,在海外進行商業活動,幾乎沒有什麼顧忌,有時候進行官商勾結,壟斷、奴役這種在帝國境內想都不敢想的事,在國外可以做的風生水起。

但是,隨之又出現『劣幣驅逐良幣』,那些在海外發了財的傢伙,回到帝國境內,憑藉其積累的財富,對帝國原本守法商賈創辦的工廠和企業進行兼併和收購,這些產業最終卻落在了一群壞人手裡。

問題在於,壞人就是壞人,在沒有法律的地方,他壞的肆無忌憚,在有法律的地方,他只是壞的不露鋒芒。甚至一些原本沒那麼壞的商人,去國外經商,見慣了官商勾結和土皇帝橫行,也會變質。

長此以往,隨著壞人驅逐好人,守法者虧損倒閉,違法者發財起家,只能造成帝國豺狼當道,暗無天日。

因此,遏制資本家的不正當得利,查處資本家的違法行為,就不能僅限於帝國境內,在帝國之外的地方同樣如此。

曼城事變就是這樣一個例子。李昭譽分別從內閣下屬的行政總院、議院的國家外交戰略委員會和安全局三處地方,得到了三份資料,同樣是曼城事變,三個機構的竟然產生了不同的定性。

安全局的情報只尊重事實,詳述了曼城事變的始末經過,並沒有拿出任何總結性的結論,或者說,其總結的幾點也只是事實,不能定性。

而行政總院的外交部的結論就完全是和稀泥似的,將之說成一個意外的,突發性事件,似乎是一個孤例。

議院那就是只有立場不講良心了,全篇只提了很少一部分華商和帝國銀行家的過錯,當也是避重就輕,還恬不知恥的將之視為個人行為、意外,把所有的責任推給了暹羅王。

當然,這也不能完全怪議院,因為報告是議院的外交委員會出的,而這批人,幾乎全都是大資本家出身的議員。

最後,關於曼城事變的最終報告,其實是中廷根據安全局的情報出具的。

這份報告認為,是華商和部分帝國銀行家,以非法手段壟斷了暹羅的國家命脈,並且向政治權力進行滲透,威脅到了暹羅王的統治,最終引爆了曼城事變。

至於外交委員會所說的那些暹羅王的過錯,在中廷看來,那是從帝國的角度來衡量的,從一個封建君主的角度來衡量,那些都是常規操作,什麼操縱審判,使用酷刑之類的,這在封建王權國家是最正常不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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