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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零九 公審漢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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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作為江南淪陷區軍管會的駐地,常駐從收復甦州的那一刻起,就常駐三千人以上規模的軍隊,所以在蘇州城東開闢了大片的空地作為軍營,而此時也作為公審大會的現場,蘇州的公審由元老院下轄的司法部特別審判庭。

而這個特別審判庭依據的法律是中華合眾國的憲章和戰時特別法案,在大本營,民事、刑事類的法律還在制定完善之中。

軍營前的空地上已經有千人規模的軍隊控制,由原木和磚石搭建的審判法庭坐北朝南,在法庭的東側是一一排排搭建起來的階梯座椅,來自合眾國的議員、公民和淪陷區的義民代表、商賈都會坐在上面,作為見證人,當然,這批人最終會跟隨合眾國軍一起撤退,而在審判法庭的西側則是用原木構建的巨型囚籠,裡面鎖著上百人,絕大部分是男人,他們或者是滿清政府的官員,官員僱傭的吏員,或者是參與滿清科舉考試的士子,為清軍籌糧餉的官紳,亦或者俘虜的清軍官將,當然還有這段時間被抓住的奸商。

這些人來自占領區三府、漕運衙門、操江等清廷的各個衙門,他們無論在滿清還是明國時代都是統治者,而現在,合眾國終於找到一個合法合理的機會來對他們進行清洗,那就是漢奸罪。

漢奸罪是合眾國憲章中十大重罪之一,僅次於叛國罪,這其中的區別在於,犯罪者是否屬於中華合眾國的國民,顯然囚籠里的這些人並不是合眾國國民,但合眾國的憲章和戰時特別法案授予法庭對背叛中華民族的罪犯進行審判和刑罰,與之對等的是,中華合眾國有責任和義務對世界各地中華民族及其後裔進行保護(不論其是否為合眾國國民,只要擁有一半以上的中華血脈就有資格),而反過來,也擁有對投降異族的同族進行審判的權力。

除了審判庭,旁聽席,空地的絕大部分被瞧熱鬧的明國百姓占領,瞧熱鬧是中華民族的天性,而且人們更喜歡瞧權貴的熱鬧,看富人的笑話,而在四方圍成的中央位置,則是四個刑台,兩個絞刑架和兩個斷頭台。

按照合眾國憲章精神,所有犯罪的最重刑罰就是死刑,但相對於封建國家的法律,比如大明律,大清律,取消了凌遲等酷刑和誅九族等重刑,合眾國的死刑只有三種,絞刑、梟首和槍決三種,需要指出的是,犯人擁有選擇刑罰的自由,但是考慮到公審大會所在的位置,比較危險的槍決被排除在外。

李香君和趙月走進了公審大會現場,雖然沒有拿出身份,但李香君拿出了自己身為台北後備議員的證件,得以和趙月一起,坐在了旁聽席位上,而隨著午時三刻到來,一眾法官來到了審判庭,這些法官穿著以黑色為基調,輔以藍色的法官官服,頭戴官帽,看起來莊嚴和肅穆,隨著法官們到場,公審大會現場安靜下來。

「帶甲字號犯人!」助理法官高聲喊道。

兩個士兵押解一個披頭散髮的老者走來,此人正是蘇州大縉紳孫達言,因為此次公審的絕大部分懲罰是株連家屬的流放,所以是以家庭為單位,甲字號犯人是孫達言,但其親屬、家僕都在其中,囚籠之中提來了十幾個,都是直系親屬,而軍營中拉來一大片,卻是其宗族、親眷和奴僕,合計有三百二十多人,可以說,三府之內,孫氏一族已經被一網打盡了。

「老夫前是大明之民,現為大清百姓,與你什麼狗屁中華合眾國毫無關係,你沒有權力問罪於我!」孫達言掙脫不開,高聲喝道。

特別法官威嚴的回答:「根據中華合眾國憲章和戰時特別法案規定,背叛民族和民族政權者,皆為漢奸,人人得而誅之,我中華合眾國,為中華之後裔,可以同族之身份論罪於你,此其一也。

重犯孫達言,公然侮辱中華合眾國和特別法庭,罪加一等,此其二也!」

「什麼狗屁法庭,哈哈,夜郎自大的蠢貨,當年李明勛不過是老夫身邊匍匐一狗罷了,如今也敢立國立法,何其可笑,老夫要見明國之官,受大明律之罰!」孫達言高聲說道。

特別法官道:「特別法庭已經得到明國魯監國殿下授權,可以用大明律審判於你,你便有謀反、謀大逆、謀叛,十惡之中你觸犯遣散,當誅九族!」

「萬萬不可,萬萬不可啊,我等願受合眾國特別法庭懲處!」犯人群中跑出二三人,跪在地上,大聲求饒。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公審了,前三次的公審結果已經向牢獄中的犯人宣講過了,若是按照合眾國的法律來判刑,首惡處死,其餘籍沒為奴流放,抄家充公,孫家這三百多口,頂多死七八個,若是按照大明律,這三百多口子無一能活下來!

「你這條老狗,平日欺辱我等,連累我等,現在卻是還要讓我等為你殉葬,其心可誅!」求饒的是孫達言的宗族,但那些奴僕卻是看不下去了,紛紛上前,飽以老拳,若非有士兵維持秩序,孫達言怕是就要被打死了。

「肅靜!」特別法官敲了敲小錘,自然有人維持秩序。

特別法官對助理法官微微點頭,助理法官宣布道:「罪犯孫大人,背叛民族,背叛明國政權,為虎作倀,助紂為虐,多次為清虜捐糧,向無辜百姓攤派,剝削農戶,欺壓商戶,共有不赦之罪七,重罪十二,餘罪不勝枚舉,按照戰時法案,判處孫達言死刑,立刻執行!

今孫達言出言不遜,惡語中傷合眾國,蔑視法庭,侮辱執政官和法官,罪加一等,孫達言,你可知罪,若向合眾國憲章悔罪認錯,便免除你蔑視、侮辱之罪!」

孫達言哈哈一笑,說道:「悔罪認錯,向誰認錯,李明勛那個狗東西嗎?罪加一等,我已經是死罪,如何再加,莫不是要先肉刑再殺頭?那就來吧,老夫死則死爾,還是要痛斥爾等,那李明勛........。」

孫達言知道自己死定了,便是要破口大罵,卻被一旁的士兵堵住了嘴巴。

助理法官冷冷的看了他一眼,繼續說道:「重犯孫達言冥頑不靈,無悔罪認罪之表現,執行死刑。

重犯孫博眾,參與偽清政府科舉考試,為清虜張目,為謀富貴,休正妻而娶蒙軍旗之蒙古女,協助其父盤剝鄉里,共重罪七,判處杖責六十,籍沒為奴,發配礦山,無特赦,不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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