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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八七 瑞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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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臺雲風與萊布尼茨親自觀看了調解,但沒有任何的結果,雖然劇院和劇團兩方都想著得過且過,只要福壽不再糾纏己方就可以了,但福壽就是不鬆口。

第一天沒有結果,按照調解庭的規矩,明天早上會分別聯絡兩方,然後進行第二次調解。

萊布尼茨對這次調解的過程非常滿意,在結束後,他來專門向司法所的人詢問了調解的基本流程,這些也不是沒有秘密,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坦然相告。

晚飯的時候,萊布尼茨依舊在思索這件事,他問澹臺雲風:「我很驚訝,你們的太上皇在掌握了權力之後善待了前朝的皇族,這種人道主義的精神讓人讚嘆。拋開這件事不談,我認為福壽先生的要求是有道理的,畢竟他現在是貴國的公民,而按照我對你們國家的了解,他和他祖父的名譽權應該得到保證,對嗎?」

「是的,是這樣的。」澹臺雲風說道。

萊布尼茨笑著問:「澹臺大人,你的意思是,這次調解或者接下里的司法活動中,福壽會勝利,對嗎?」

「不,恰恰相反,我認為福壽會失敗。」澹臺雲風解釋說:「我只是認可您的理解。福壽的和他的祖先名譽權會得到保護,如果《大紅蓋頭》這部戲的丑角是他的義父多尼,那麼他肯定會勝利,因為多尼雖然參加過戰爭,甚至是一個方面的指揮,但只不過是一個花架子罷了,我記的歷史上,多尼甚至以眼睛有病,拒絕去前線參戰。

這樣一個人,能做的惡事實在是有限。

但多鐸這個人不是,他是『揚州十日』事件的主謀。」

「『揚州十日』是什麼?」

「屠殺!多鐸命令他的軍隊屠殺了一座城市,死難者達到了幾十萬。在帝國的法律之中,這是被列為反人類罪的,是最嚴重的罪行之一。」澹臺雲風說,繼而解釋說:「雖然那部戲裡的很多情節是演繹的,福壽說,沒有任何歷史事實證明,多鐸做過那些事,反過來,我們也可以這麼說,福壽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多鐸沒有做過那些事。

我們站在另外一個角度想,一個犯下過反人類罪的人,做出什麼惡事來都不會讓人驚訝。比如一個小偷,你說他可能殺過人,大多數人不會相信的,但是一個殺人犯,你說他偷過東西,絕大多數的人都會相信。」

「這是很正確的理論,只不過......我認為法律的準則才是衡量這件事的標準。我了解過貴國的法律,你們是不能做有罪推定,對嗎?」萊布尼茨說。

澹臺雲風點頭:「確實如此,只不過,類似這樣的案件,帝國其實是有一個標準的,那就是不能以民族團結為理由,破壞政治上的定性。多鐸是劊子手,是戰爭罪犯,這是已經定性的事,任何案件都不能為其翻案。多鐸是戰犯,而且是被剝奪政治權力的罪犯。被剝奪的政治權力里,就有享受名譽的權力。

像多鐸這樣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的人,不會有人維護他的榮譽。」

「法學原本就是高深而複雜的,看來我需要學習的很多。」萊布尼茨有些無奈。

第二日的調解,萊布尼茨依舊堅持參加,但澹臺雲風沒有去。晚上的時候,萊布尼茨匆匆的回來,連飯都來不及吃,直接就去找了澹臺雲風的一個秘書,原因很簡單,這個秘書是法律學畢業的學生,談及帝國的法律,比澹臺雲風更專業。

結果一直到吃晚飯的時候,萊布尼茨也沒有走出辦公室,澹臺雲風只能前去敲門:「萊布尼茨閣下,下班了。」

「哦,是嗎,我實在是太投入了,竟然忘了時間。」萊布尼茨這才反應過來,收拾了一下滿桌的紙張,那是他記錄的東西。

澹臺雲風問:「發生甚麼事了?」

萊布尼茨與秘書約定好明日再討論,匆匆與澹臺雲風去了食堂,一路介紹著今日司法所的調解情況。

司法所有關福壽案的調解取得了重大突破,福壽仍然沒有放棄他的訴求,但問題已經解決了,劇團和劇院這兩方完全解脫,不再被福壽糾纏。

司法所的司法官員的處置原則很簡單,至少到目前為止《大紅蓋頭》這齣戲在帝國境內是合法戲劇,那麼劇院和劇團演出是合法行為,福壽不應該以任何理由針對劇團和劇院。至於福壽認定這齣戲對家族名譽權的損害,即便確實有,責任也不在劇團和劇院,而是在《大紅蓋頭》這齣戲的作者或者版權所有方。

那麼作者和版權所有是誰呢?這就有些複雜了,雖然這齣戲只有區區半個世紀的歷史,但具體的作者已經難以追溯,按照演出的劇團所說,這齣戲還是前帝國時代的台北流傳出來的,最早被藝術團體所知,是某個報紙在前線採訪時候,前線士兵或者軍隊文工人員創作所得。

但劇團里還有第二種說法,說這齣戲是前帝國時代,流亡台北的某個前明文人創作的。最早只是小調,為人傳唱,後來才搬上舞台。

不管是哪種說法,作者已經找不到了。所以福壽告無所告。但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不能就此讓福壽無所去處,所以給他指出了一條明路,那就是去找帝國文藝總局,這個部門負責帝國一切文藝作品的許可和勘驗工作,如果這個部門反對《大紅蓋頭》這部作品繼續演出,那麼就會成為禁演作品。

這原本也是按照規章辦事,一應流程都是合法的,但是萊布尼茨卻發現,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告知福壽,可以去申訴,如果申訴不被理會或者不成功,可以向帝國法院狀告帝國文藝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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