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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小秘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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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林淵並沒有等來對方所說的律師函,他只等來了另外一通來自大王傳媒的電話。

這次給他打電話的是一個男人,但那個男人並不是王保家。

「您好,是林先生嗎?」

「對。」

「我是大王傳媒的人……」

「我猜到了。有話直說吧。」

「是這樣的,您的歌曲……」

「我的歌用了你們公司的beat,雖然我買了非獨家使用權,但我把歌放到快博和D站的這種行為仍屬於侵權。你是想說這個,對吧?」

男人笑了笑,說:「沒錯。但我補充一點,您侵權不是因為把歌發到了快博和D站,而是因為您用它盈利,因為您把它用於商業。」

「這話我見了無數次了。對了,你們的律師函呢?」

男人一愣,他沒想到林淵居然會主動「找死」問他要律師函。他咽了咽口水,說道:「您是藝人,而我們是傳媒公司,有機會的話我們是可以合作的,所以我們公司不想和您把關係鬧得太僵。」

「所以呢?」

「所以我們公司覺得這事不一定要用法律手段解決,我們可以私下談。」

來了。林淵冷哼一聲,他們要開敲了。

他在接到第一個大王傳媒打來的電話的時候,就知道他們想做什麼了。他在前世聽說過一種很黑的賺錢方法,就是對「侵權」行為不管不顧,等「侵權」作品火了之後再去找創作者私下索賠。

江湖人稱「養肥了再殺」。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那些所謂的「侵權」行為有時候並非真的侵權。

林淵知道,有些創作者明知自己沒有侵權,但為了名聲或者為了別的什麼東西考慮,最終還是向這些黑心商人低頭,賠一定數量的錢,花錢消災。

而他林淵絕不是這樣的人。

畢竟,他沒錢……

林淵還從對方的話中撲捉到了一個重要的隱藏信息:林淵和王保家有仇,王保家現在手上握著能夠在這個重視文娛與版權的時空摧毀林淵所有事業的武器,他卻不用,他甚至還提出了要以一種相對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

這隻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王保家手上的武器並沒有林淵想像中的那種殺傷力。

換句話說就是,王保家說林淵「侵權」,但這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可林淵又想,萬一我看到的是第二層,而我把王保家只想像成第一層,實際上他在第五層怎麼辦?

萬一這個老奸巨猾的狐狸還藏著什麼損招等著我怎麼辦?

林淵沉吟了一陣,問道:「你們想敲我多少錢?」

對方乾笑了幾聲,說:「別說得那麼難聽,什麼叫『敲』啊,我們這是在給對方行方便。你想,要是這件事鬧到法院上,你的名譽損失更嚴重,而我們也可能得不到……嗯,想要的金額。四捨五入你就是在花錢買名聲,這錢花得值的。」

「你是說我給你們錢,你們就會在網絡上宣布跟我和解?」

「是的。」

林淵無奈一笑,雖然他本來就沒打算給錢,但聽對方那麼說他還是想吐槽幾句:我要真那麼傻給了你錢,不就是向全世界宣布「我侵權了」嗎?

在這個那麼重視文娛與版權的時空,一個侵權事件足以毀了一個人的文娛生涯。

他還要靠文娛賺錢還債呢。

說到靠文娛賺錢還債……大學生微電影比賽好像這幾天就出結果了吧?

林淵甩了甩腦袋,苦笑著想:但這和我又有什麼關係呢,我都給人禁賽了。

先解決眼前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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