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賠償?(1/2)
「華國的朋友們大家好,我是櫻花國的音樂人,我的名字叫山下邦彥。您可能沒有聽說過我,但你有可能聽說過我製作的beat,因為它出現在華國網紅@林淵的歌曲《渣滓與騙子》當中。」
「這個beat的名字為激しく燃える火,翻譯成中文就是烈火。我把它上架『beat之家』,供音樂愛好者使用。大家可以用它創作自己的音樂,但是——重點是——不能把歌用於任何商業途徑……」
山下邦彥從來沒有接觸過中文的網絡(所謂的「beat之家」是林淵購買beat的網站的中文譯名),他本人也是不會中文的,他在視頻里說的話聽起來相當奇怪,像是嘴裡塞著什麼東西。
林淵點開「林淵抄襲」這個熱搜,看到的第一條動態就是這個視頻。視頻下方的討論區已經有一萬多條評論了:「不是說林淵『抄襲』嗎,人家林淵買了使用權的還能叫抄襲?渣博為了騙流量臉都不要了是吧?」
「感謝山下兄拍視頻證明了抽象大師沒有抄襲!前兩天一不小心刷到抽象大師抄襲的爆料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傻了,我一直都不相信抽象大師這種優質內容創作者會幹出抄襲的事。」
「樓上那個別傻了,這個櫻花國的發視頻哪裡是為了幫你們抽象大師洗白,他的意思是你們抽象大師侵權了懂嗎,林淵的粉絲就這點腦子?」
「我【兔子】了,抽象大師都把使用權買下來了,這侵個【錘子】的權?」
「你聽不懂中文?那個櫻花佬說他的beat可以寫歌,但歌不能用於商業用途。林淵把歌發在快博和D站上,並且打開了打賞和高級流量分成功能,這不就是用於商業用途了嗎,這不就侵權了嗎?」
「我知道現在說這句話可能有點不合時宜,但是這個櫻花人說的中文我真聽不懂。」
「我是真不搞懂,買了beat寫歌不能用於商業,那我還買來幹嘛?盜用它不香嗎?」
「樓上的你特麼就是林淵吧,上大號說話。」
「……」
林淵眉頭緊鎖。
這件事情還挺棘手的。
他在買beat之前沒有看過協議,他是真沒想到協議裡面會有「禁止商用」這種奇葩條款。
這種買賣beat的網站為什麼會允許出現「beat製作的音樂禁止商用」這種鬼規定啊?!
不過……從評論區里網友的留言上看,大多數網友還是傾向於相信他沒有侵權的。
「他們的智商終於在線了嗎?!」林淵欣慰地想。
但很快,他的想法就變了。
三天後,山下邦彥貼出了協議的具體內容,還將「不可用於商業用途」這一條款用紅色圈了出來。網上的輿論也發生轉向,紛紛把矛頭對準了不久前他們還有些維護的林淵。
「有一說一,雖然這種不能用於商業用途的約定很蠢,但既然簽了約就要做到。林淵這波侵權沒得洗。想不明白,都9102年了,怎麼還有人會侵權?」
「支持樓上,林淵侵權真的沒得洗,協議裡面白紙黑字寫了不能商用,那就是不能商用。順便吐槽樓上一句,』不能用於商業『這種規定很蠢嗎?都9102年了,還有人覺得三百塊就能買一首beat?」
「不管你們這群黑子水軍再怎麼說我都不會信了。草,之前說抽象大師一腳踏五船,又說他出軌,還說他看不起別的歌手什麼的,老子全信了,結果沒過多久一個個巴掌抽在臉上,疼啊。我現在無條件地信任抽象大師,@林淵牛逼!」
「呵呵,現在的nc粉真的多,@快博官方爬出來封一下nc,提高一下快博用戶的整體智力。」
林淵刷到這幾條評論的時候,發出最後一條評論的網友已經被快博禁言了……
「快博好歹也幹了件人事。」林淵點頭稱讚。
「山下邦彥一貼出協議的具體內容輿論就飛速轉向,這不太正常。」林淵不用想就知道王保家又在背後搞鬼了。
「不過……雖然那姓王的經常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但是他畢竟是個商人,懂得控制成本,從不會在噁心人這件事上投入太多。現在他購買那麼大量的水軍,還收買了山下邦彥這個櫻花國音樂人,肯定要花不少錢……這不是他的做事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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