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賠償?(2/2)
「不過……雖然那姓王的經常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但是他畢竟是個商人,懂得控制成本,從不會在噁心人這件事上投入太多。現在他購買那麼大量的水軍,還收買了山下邦彥這個櫻花國音樂人,肯定要花不少錢……這不是他的做事風格。」
林淵的頭腦飛速運轉著,他想:「王保家究竟想從這件事中得到什麼好處?」
莫非……
林淵表情一凝。
他猜到了王保家的目的。
沒過多久,他果然收到了一通陌生的電話。林淵接通之後,發現對方並不是他想像中的王保家,而是一個女生。那個女生的聲音聽起來很年輕,應該剛畢業沒多久。
「您好,請問是林先生嗎?」
「是的。請問您是?」
「我是大王傳媒的……」
林淵微微點了點頭。
這個人雖然不是王保家本人,但她是替王保家說話的,所以他至少還猜對了一半。
「是這樣的,您的歌曲《渣滓與騙子》使用了我們公司的beat』烈火『,這是非常嚴重的侵權行為……」
「等等。」林淵明知故問道,「這首beat不是櫻花國音樂人山下邦彥製作的嗎,怎麼成你們公司的beat了?」
「因為我們公司前不久把這首beat的全部版權給買下來了。」
「哦,這樣。我告訴你一個秘密,我也買了這首beat的版權。」
對方安靜了幾秒,似乎被林淵這句話唬住了。她說:「可是您買的是非獨家使用權。」
「那也就是說我有這首beat的使用權,對吧?」
「是的,但您不能把它用於商業途徑,這是協議里明確寫著的。」
林淵沒話了,對方說的是事實。
「您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用這首beat製作的歌曲用於商業途徑,屬於侵權行為,所以……」
「所以你們要給我發律師函,讓我賠償你們的損失,是嗎?」
「是的。」對方有些猶豫地說到。
「那你們打算敲我多少錢?」
對方愣住了。
這個問題她沒法回答。
她只是一個秘書,公司里有專門的法律團隊,這種工作根本不應該由她來完成。要不是老闆王保家隨手把通知林淵的任務交給了她,而負責法律的同事不願意幫忙,她絕對不會親自打這通電話的。
「不好意思,林先生,這個我不能透露。」秘書謹慎用詞,她說:「等律師函到了之後,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