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讓子彈飛一會兒(2/2)
我急於帶著兩位女同事逃離酒吧,剛跑到通道,被那兩名男青年的同夥追了上來。
他尋釁滋事對我們進行了不法侵害,我採取了適度的行動,制止了不法侵害的行為。然後帶著兩名女同事逃離酒吧。」
朱警官問道:「您說的這些,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
林威道:「是的,我保留了現場的視頻原件,沒有做任何刪減」。
朱警官接著問道:「你如何確定那兩名男青年是尋釁滋事」?
林威道:「我的兩位女同事在酒吧喝酒,他們找上來,要我的同事去陪酒。
我當時告訴他們,這兩個人都是我帶來的朋友,你們找錯人了。
然後他們一邊辱罵,一邊動手搶走了我們裝著價值一萬多元紅酒的醒酒器,並且拿著醒酒器砸我,故此我可以清楚的確定他們是尋釁滋事」。
朱警官聽了一愣道:「你有沒有做其他的挑釁行為」?
林威果斷的道:「沒有,我當時滴酒未沾,清醒的很,而且本身在大學選修過法律專業,不會做出這種不智行為」。
朱警官問道:「您說的這些,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
林威道:「是的,現場的視頻原件,可以證明」。
朱警官聽了問道:「您是如何確定後來那人,是那兩名男青年同夥的」?
林威道:「他當時大喊『你打傷了我的人還想走』,然後就追了上來,故此我可以認定他和那兩名男青年是同夥」。
朱警官問道:「您說的這些,是否有證據可以證明」?
林威道:「是的,現場的視頻原件,可以證明」。
朱警官聽了道:「他們都先後受傷,而你沒有受到任何傷害,這怎麼解釋」?
林威笑道:「我練過武,反應更快。如果不是因為這一點,當時受傷的就是我」。
朱警官這時問道:「現場的視頻原件,你是怎麼得到的」。
林威道:「因為我在大學選修過法律,法律意識比較強。我們在酒吧中受到了不法侵害,為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我當時找到酒吧的經理。
從他那裡拿到了視頻文件,作為證據保存了下來。
同時為了更好的保證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後續侵害,令他刪除了有關我們的影像資料。」
朱警官從頭到尾又仔細詢問了一遍,林威一一作答,做完筆錄。林威看了一下,見筆錄上並沒有用什麼春秋筆法,也沒有故意遺漏,這才在上邊簽了字。
林威接著道:「我還要就這件事情報警,我們在酒吧喝酒時合法權益,受到了不法侵害。
那三人都涉嫌觸犯了尋釁滋事罪。
其中一人毀壞了我們價值一萬多元的紅酒,我希望能以尋釁滋事罪,對他們進行立案。」
朱警官聽了,又讓林威從新做了一份筆錄,對這件事情予以立案。
此時已接近中午,朱警官道:「你反應的這些事情,我們還要在偵察,並傳喚相關人士。您暫時需要留在這裡,配合我們的調查」。
林威一聽笑道:「沒有問題,根據相關法規,作為案件當事人,需要接受傳喚,配合調查。這是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雖然案情比較複雜,但接受傳喚時間,最多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且不得連續傳喚」。
朱警官笑道:「你明白就好,如果每一個公民都有你這樣的法律意識,遵紀守法,我們的工作也能好做不少」。
林威看了一下時間,他問了一句:「現在筆錄已經結束,我還有些事情要處理,想打幾個電話安排一下,不知道可不可以」?
朱警官想了一下,將林威的腕機還給了他,並沒反對林威打電話。
林威這才開機,撥通了法務張佳慧的電話,問道:「視頻資料你給袁小姐了麼」?
張佳慧道:「已經轉交給袁小姐了,袁小姐讓我轉告林總,結束詢問後給她打個電話,我正在往你那邊趕」。
林威點了點頭道:「我知道了,你今天不用過來了,明天上午電話保持暢通,如果中午前沒有接到我的電話,再過來不遲」。
結束了和法務的電話,接著他又撥通了袁虹的電話。
電話一接通,袁虹就急著問道:「威哥你從警局出來了麼」?
林威哈哈笑道:「還沒呢,估計還要不少時間」。
袁虹眉頭一皺,道:「這肯定是有人在搞事,想整你」。
林威想了一下道:「這件事情我心裡有數,你把發生衝突前後的視頻發到網上去。
我給你個電話,是我滬旦的導師。
我會請他幫忙在滬旦找個法學專家,你跟各個視頻網站熟,看看能不能安排個節目採訪一下。」
袁虹聽了笑道:「威哥的意思是讓事情迅速發酵」?
林威嘿嘿一笑道:「不錯,既然有人想搞事,應戰就是了。再說我多忙的人啊,哪有時間和他們慢慢玩兒?當然是直接拼刺刀了」。
袁虹一聽道:「我在警界有些人脈,威哥用不用我找人幫忙過問一下」?
林威搖頭道:「不用,讓子彈先飛一會兒,打的一拳開,免得百拳來」。
結束了和袁虹通話,林威又給他的導師打了個電話,把事情簡單講了一下,拜託導師幫忙。
林威這邊一忙完,直接關機,將腕機交還給朱警官保管。
中國是個人情社會,人家給你方便,你也別給人家找麻煩,正常的程序,還是要遵守的。
袁虹那邊速度也極快,再加上林威的公眾號上有數百萬的粉絲,酒吧衝突的視頻,在網上迅速發酵。
極短時間內,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