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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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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昨晚睡得比較晚,李追遠還是在特定的清晨時刻醒來。

叫醒他的不僅僅是生物鐘,還有對新一天的期待。

睜開眼,側過頭,那道身影已經手持畫筆站在桌前。

月白色的短衫,霧青色的三裙,竹節紋白玉髮簪,一人成一景,煙雨空濛。

阿璃側過身,二人目光交匯。

李追遠下了床,走到畫桌前,

那幅畫卷上,倆孩子嬉戲玩耍的地方,被阿璃畫上了一圈鮮花草地。

昨晚李追遠是故意把這幅畫攤開放在這裡的,譚文彬肩上帶著的倆孩子,阿璃一直都能看得見,自然也就能認識。

不過,單純給他們畫山水背景明顯有些過於單調。

李追遠用手指看旁邊大量空白處,建議道:

「這裡,這裡,還有這裡,都可以畫上私塾,再畫幾個手持戒尺站在私塾門口的老鴻儒。」

阿璃點頭,示意自己知道了。

李追遠繼續道:「可以再畫幾個洋人傳教士,用來教英語。」

畫卷中原本神情喜悅的倆孩子,嘴角一下子了下去。

李追遠出去洗漱時,正好碰見太爺拿著掃帚在掃灰。

李三江昨兒個睡得很早,今兒個起得也就格外早,他掃的是昨晚李追遠用黃紙灰鋪出的路。

「也不曉得是哪裡吹過來的灰,怎麼還有點發粘?」

「太爺,我幫你潑點水。」

「嘩啦」一聲,水沖之下,這些灰燼迅速消融。

李三江拄著掃帚,看向下方壩子,柳玉梅此刻正坐在那裡喝著茶。

看來,這市償的老太太,身體是變好了。

李三江前些天還真有些擔心她,畢竟人的年紀一大,指不定哪天就因為什麼毛病給直接送走。

洗漱完後,今早沒有下棋,因阿璃還在忙著畫「補習班」。

李追遠也終於能騰出手來,翻開《走江行為規範》進行歸納整理。

晨風帶著沁人的涼意,透過紗窗吹拂進來,帶來略帶俏皮的活力。

李追遠寫完了,揉了揉手腕,再起身來到阿璃身邊,幾座私墊和一座小教堂已經就緒,這是近景。

遠景還有大量可規劃空間,容得下「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譚文彬對待這倆孩子是包含濃濃父愛的,包括在對他們進行「死後教育」時。

可換到李追遠這裡,世界就變得殘酷許多,主要是李追遠本人腦子裡,「學習」與「負擔」、「勞累」這些,壓根就扯不上關係。

「吃早飯啦!」

下樓,吃早飯。

潤生已準備就緒,別人都是一碗陽春麵,撒上蔥花,精巧點綴,潤生這兒是一大盆,

失去婉約的同時盡顯豪邁。

李三江異道:「,友侯呢。」

潤生:「李大爺,阿友去接壯壯了。」

李三江:「壯壯啥時候回來?」

潤生:「不曉得,周云云也回南通了。」

「那就不催他了。」李三江吃了口面,又疑惑道,「周云云回南通了,關友侯什麼事,他跑去幹嘛?」

嘬了一口筷子,李三江很嚴肅地說道:

「你們啊,得好好提醒一下友侯,有些事,是萬萬不能做的。」

「阿嚏!」

林書友打了一記響亮的噴嚏。

二人坐在史家橋的護欄上,這座橋就在公路上,從市區到石港,就只能走這條路,車開過去必然能看見他們。

譚文彬給林書友遞上一張紙,問道:「你的身體素質,還能感冒?」

林書友也覺得奇怪,說道:「我也不曉得。」

譚文彬跳下欄杆,站在林書友面前,伸手給他整理起衣領子。

「來,打起精神,小伙子皮囊很不錯,給自己來點陽光和自信。」

書友是俊俏的。

要是忽略掉帶著些許口音的普通話,林書友幾乎就是現在流行的黃色封面愛情小說里的男主。

以前上大課時,經常有別班女同學主動來與阿友搭汕。

此時,面對彬哥的鼓勵,阿友只能強行露出笑容。

一輛白色的轎車快速駛過。

林書友豎瞳一閃,說道:「周云云。」

轎車在前面調頭轉彎,又開了回來,靠橋邊停了車。

最先下車的是坐在副駕駛位置的周云云,她一下來,就直接撲在了譚文彬懷裡,眼淚不自覺地往下流淌。

這些日子的心慌與噩夢以及積攢在心底的各種壓力,在見到譚文彬時,終於可以徹底拋去。

她的雙手死死抓著譚文彬的骼膊,耳朵仔細傾聽著他的心跳,她要確認,這一切都是真實的,這並不是自己的夢。

譚文彬一隻手樓著她肩膀,另一隻手輕撫她的秀髮,下顎抵在周云云頭上,嗅著她身上的香氣。

人年少時往往對愛情有著不切實際的幻想,認為婚禮誓詞上無論老弱病窮都不離不棄是毫無意義的流程形式。

可等真的到了一定階段後,才會意識到,伴侶能做到這一點,到底有多難,又有多可貴。

有的人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時間,還在小心翼翼地試圖查看答案,還有人,壓根就不敢去試探。

對譚文彬來說,現在他懷裡的,是一個會因為他的「死亡」而魂不守舍的女孩。

連譚文彬本人也無法理解,她為什麼會這麼鍾意自己。

駕駛位上的人下來了,女生一身黑色的皮衣,身上帶著金屬掛墜,頭髮束起,整個人透著一股子幹練冷冽。

這形象,活脫脫搖滾專輯上的封面,就差一把電吉他和上下甩頭時的盡情搖曳。

林書友看著她,又看看彬哥懷裡的周云云。

不是說,周云云的同學和周云云很像麼?

這—哪裡像了?

林書友承認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但這種氣質,並不是他所喜歡的,畢竟阿友骨子裡,是一個很正派傳統的人。

他能理解追求時尚與個性,甚至願意表示支持,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本人可以接受。

女生也在打量著林書友,來時她就聽周云云說了,會給她介紹個帥小伙。

確實挺帥氣的,往那兒一站,整個人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挺拔,但她並不喜歡這種乖巧聽話的男生,和這樣的男生在一起,容易失去生活的激情。

譚文彬的目光在倆人身上掃過,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疏忽了。

他原以為應該人以類聚,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大體也應該差不多,可生活交友中,

也常常會出現互補的情況。

比如周云云這種溫柔恬靜的性子,身邊其實很容易出現性格強勢的女夥伴。

譚文彬:「云云,介紹一下?」

周云云馬上擦去眼淚,紅著眼眶笑道:「給你們介紹一下,琳琳,這是我男朋友譚文彬。」

譚文彬糾正道:「未婚夫,已經見過家長的。」

周云云用拳頭敲打了一下譚文彬的胸膛,繼續介紹道:「這是林書友,彬彬的好朋友,老家福建的。」

譚文彬:「阿友可是我異父異母的兄弟。」

周云云:「陳琳,大我一屆的學姐,老家溫州的。」

陳琳主動向林書友走來,林書友以為她要握手,就上前一步將手掌伸出。

誰知道陳琳直接從口袋裡掏出煙,給林書友拔了一根。

林書友低頭,看著掌心裡的煙。

陳琳又丟了一根給譚文彬,然後自顧自地拿出一款精美的火機,「咔」一聲點燃抽一口吐出煙圈,一氣呵成。

林書友默默將煙叼在嘴裡。

沉默的不僅是阿友,還有童子。

先前坐橋上等待時,童子還在不停地給自己戰童做思想工作。

等見到真人後,童子也閉嘴了。

陳琳將火機再次點燃,湊到林書友嘴邊,幫他點燃。

「你不抽菸的吧?」

林書友點點頭:「以前抽,後來彬哥叫我戒了。」

譚文彬拿出火機給自己點了,笑著道:「年輕人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抽什麼煙啊。」

陳琳指了指譚文彬的頭髮,聳了聳肩:「這頭髮染得,很潮。」

周云云這才發現譚文彬的頭髮是白色的,先前只顧著查看譚文彬是不是真實活著的,

細節方面還真沒留意。

「彬彬,你的頭髮——」」

譚文彬:「實習時導師說我看起來太嫩,為了方便開展工作,我就把頭髮染成了白色,你瞅瞅,看起來是不是穩重多了?」

周云云:「不好看,顯得老了。」

譚文彬:「那就說明有效果了,放心,過陣子它就會變黑了,我圖便宜,用的廉價劣質的染髮劑。

走,我們先去鎮上吃早飯,石南這裡店少,咱去石港吃去。

陳同學,要不我來開車?」

陳琳點點頭,直接打開車門坐到後排去。

譚文彬把煙丟地上踩了踩,坐上駕駛位,林書友打開副駕駛車門,剛想坐進去就看見周云云走了過來,就有些尷尬地把手放在車門下沿,防止她碰頭。

周云云:「阿友,你也太客氣了。」

林書友笑了笑,然後也坐到後排,上車前把煙掐了。

可坐進去後,發現陳琳還在繼續吞雲吐霧,車子裡也有老煙味殘留,顯然,她並不愛惜自己的車。

車子發動,陳琳開口問道:「譚同學,你是怎麼做到讓我們云云對你這麼死心塌地的,要不是我開車,她應該會趕今早第一班客車回來。」

譚文彬一邊調頭一邊說道:「高中時的班長大人,喜歡上班上坐老師講桌旁的混混男同學,這多經典啊,是吧?」

周云云紅著臉坐在副駕駛位上,不說話。

陳琳:「我說云云那是年紀小,沒見過世面不懂事時容易被騙,云云反駁我說不是的,她說,你能豁出命來對她好。」

周云云提醒道:「琳琳———」

譚文彬抿了抿嘴唇,沒在這個問題上發散,只是淡淡道:「應該的。」

當初石桌趙那個女的,因為嫉妒對周云云下咒,自己跟著小遠哥殺去石桌趙,那個下咒害人的女生,被譚文彬用黃河鏟分戶了。

這些事,周云云是不知道的,但女人的第六感,讓她恍惚察覺到,那幾日譚文彬為自已去做了什麼。

在石港鎮上找了家老字號麵館,面積不大,且已過了早高峰飯點,裡頭的客人並不多譚文彬:「來嘗嘗,我以前走讀上學時經常來這一家。」

「彬彬啊,哎喲,真是你啊彬彬,好久不見你了哦!

「嗯,趙阿姨,是我。」

「這是.」趙阿姨指著周云云問道。

「我孩兒他娘。」

「啊,這麼快?」

「那是,都生倆了。」

「臭小子,還是那麼愛貧嘴,胡咧咧沒個正形。」

譚文彬打了個哈哈,點了麵條餛飩以及一些包子油條。

裡頭的環境有些油膩,尤其是靠裡面的位置,牆壁上有些發黑。

林書友剛打算開口對陳琳說她坐外面自己坐裡面。

結果陳琳先開口道:「我坐裡面你坐外面。」

說完,她就先坐了下來。

可以看出來,她的家庭條件很好,但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很強。

譚文彬:「抱歉哈,咱們這兒畢竟是小地方,條件簡陋。」

陳琳:「這裡是你和云云生活上學的地方,有你們的故事,出來玩,不就是尋這些的麼?」

林書友:「再美麗的景色要是沒有故事,就會容易膩。」

陳琳看向林書友,夾起一個小籠包,道:「來,敬你一個包子。」

林書友有些不好意思地接過包子吃起來,其實這話是當初他們去省內其它地方時,小遠哥說的。

因為JS省內很多景點,沒什麼名山大川、壯麗景色,就靠吃前人的詩歌宣傳紅利,然後遊客們絡繹不絕地過來腦補。

譚文彬:「吃完飯,帶你去市區逛逛,爬爬狼山?」

別的不敢說,論省內旅遊資源,南通說自己是倒數第二,就沒其它市敢爭這個倒數第E

陳琳搖搖頭:「沒必要這麼麻煩了,我查過狼山海拔,跑上去不見得能出汗。」

譚文彬:「這叫輕鬆爬山,太高了也不好,累人。」

陳琳:「你們想去哪裡就去哪裡,哪怕回家,給我安排個房間休息就行,哦,隔音得好。」

周云云:「琳琳,來,吃火餃。」

陳琳咬了一口火餃,看著周云云的神情,疑惑道:「你們,還沒那個?」

「咳咳」譚文彬被豆漿嗆到了,少見有問得這般直白的,還是女生。

周云云羞紅了臉,低下頭。

以往相處時,二人很是自然,可不知為什麼,來到這裡後,琳琳像變了個人一樣。

林書友:「成年人,得懂得負責。」

陳琳笑了一聲:「你情我願雙方都快樂的事,搞得誰虧欠誰的,什麼老派思想。」

林書友欲言又止,他是知道彬哥是擔心自己死在江上,出於對周云云的負責,才沒有那樣。

譚文彬雙目一凝,蛇瞳稍縱即逝,問道:「那你交往過幾個對象?」

陳琳聳了聳肩:「多了去了,數不清,也就最近才空閒下來,有云云陪我,我不寂寞了。」

譚文彬抑制住笑意,低頭吃著餛飩,他剛剛看了,對方身上帶處子氣息,所以這和宿舍里沒經驗的男生喜歡吹噓自己感情史沒什麼區別。

譚文彬先吃完,去結帳,林書友吃得也快,跟著一起出來。

「彬哥—」

「沒事兒,別有負擔,反正彼此都沒看對眼。」

接下來,譚文彬開車,載著大家去了周云云家。

既然都回來了,那肯定得看望一下父母,就算周云云不用探望,他譚文彬也得回來維繫一下好感度。

准丈人和准丈母娘都在紡織廠里上班,周云云的奶奶見孫女和准孫女婿來了,高興地馬上把老頭子端去廠里喊他們回來。

然後,就開始張羅起了飯食。

村裡有晚上才去鎮上開賣的屠戶,奶奶去割了肉,雞直接在窩裡抓,魚在自家後頭的魚塘里打。

一頓午飯,吃得很是熱鬧,飯後,陳琳開始了午睡,夜裡趕路確實是困了。

譚文彬則牽著周云云的手,在村里散步。

走累了後,二人就坐在小河旁說起了話。

譚文彬講起了自己到處跑工程的見聞趣事,講著講著,周云云就躺在他懷裡,就著午後溫暖的陽光,睡著了。

輕輕撥去她臉頰上的髮絲,譚文彬嘴角掛起微笑。

這一刻,他也矯情地希望時間可以永遠靜止。

林書友實在是沒事可做,他又不能上去陪人家一起午睡,也沒辦法跟著彬哥去散步,

最後,他乾脆扛起鋤頭,跟著周云云的爺爺下地干起了活兒。

這讓周云云爺爺犯起了難,瞧得出來,小伙子有一把子使不完的力氣,可問題是,他幫自己家幹活兒,名不正言不順啊。

陳琳睡到了黃昏,林書友也就干到了黃昏。

直把老兩口弄得很不好意思。

陳琳走出房間,來到二樓陽台,這裡正好可以看見在田裡忙活的林書友。

她無法理解,林書友在那裡做什麼,但這一幕看起來,還挺有趣。

陳琳從口袋裡掏出一枚頂針,銀質,上刻七條盤曲的蟒蛟,指尖輕輕一撥,一根細針自環上立起。

陳琳將指尖奏過去,輕輕一刺,隨即整個人一陣顫慄,眼眸里浮現出一抹白色。

眺望四周後,指尖挪開,細針收回,頂針則放入口袋。

「這南通——怎麼這麼幹淨?」

下方田裡。

正在干農活的林書友身體一僵,隨即回頭看去。

後方就是周云云家的二層民房,二樓陽台上,站著陳琳的身影。

童子的聲音自心底傳出:「這是陰陽家,這女娃子是陰陽家。」

林書友:「為什麼我和彬哥先前完全察覺不出來?」

童子:「這是陰陽家下面的一個分支,取陰走陽,以陰做事以陽避世,自我切割因果在她沒有顯露出陰的一面時,光看陽面,只能看出是一個正常的普通人,不會有破綻。」

林書友:「好的還是壞的?」

童子:「你當是在看電視劇麼,還分好人壞人?」

林書友:「我是怕周云云有危險。」

童子:「應該沒什麼危險,譚文彬的走江功德能讓他父親受益,那肯定也會有一部分落在周云云身上,周云云能遇到她與她待在一起,她能為周云云遮擋掉一些麻煩。

再說了,周云云本身只是個普通人,沒誰會特意針對她。

而且,她既然選擇以陽面來與周云云相處,她其實更害怕沾惹到因果。

這確實是個好相親對象,戰童,你得把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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