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規則漏洞(2/2)
真正意義上的一碼歸一碼。
如此看來,如果是普通武士執法,那麼兩人還真有可能混進神廟去,可正因為這些執法武士不是人,而是死板規則的具象化,那麼不管他們如何偽裝,都不可能混進去,就如這次盜竊行為,哪怕沒有目擊者,仍舊會有執法武士憑空出現。
這個規則體系算是利弊皆有,在律令缺失的方面,以及描述不完善的地方,完全可以當面鑽空子。在律令明確規定的方面,就是某種意義上的舉頭三尺有神明,必然會被發現,無論有沒有目擊者。
該怎麼進入最高處的神殿?
李青霄與琉璃來到一處僻靜所在,確認周圍沒有人窺探,開口道:「剛才的事已經把規則的底摸得差不多了,你有沒有發現其中關鍵?」
琉璃輕輕點頭:「執法武士只認明確規則和既定事實,不辨情理,也不會主動延伸。比如盜竊祭司袍,他們只判定你是行為人,罰款了事,完全不管我是不是同夥。」
「沒錯。」李青霄道,「這就是最大的漏洞,規則的覆蓋面缺失。『渾沌』模仿人間秩序造城,本質上是進行一場試驗,為了觀測,所以並沒有外來者的設定,所有律令都是針對城內原有階層制定的,我們這些外來者,本質上處於規則的灰色地帶。」
他指著遠處最高處的神殿:「禁止平民進入神廟的條款,核心是平民這個身份限定。與僭越不同,只規定了誰不能進入,沒有規定誰能進入,有些無可無不可的意思。」
琉璃皺了皺眉:「可執法武士是規則的具象化,萬一我們靠近神廟,他們直接判定我們等同於平民呢?剛才的盜竊案里,他們可是精準鎖定了行為主體,說明對身份的判定很嚴格。」
「所以我們要找一個規則認可的方法。」李青霄道,「你有什麼主意?」
琉璃認真思索許久,方才說道:「你聽到的律令上說過,審判過程伴有宗教儀式,通過占卜等方式尋求神諭,作為判決參考。可見祭司的核心職責就是主持宗教儀式、解讀神諭。這是規則明確賦予祭司階層的權力。不過律令只定義了祭司這個身份對應的權力,卻沒有限定這個身份的合法性來源。」
李青霄瞬間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們以解讀神諭為藉口,要求進入神廟?」
琉璃點頭道:「規則賦予祭司解讀神諭的權力,而神廟是存放聖物、溝通神靈的核心場所,解讀重要神諭,必然需要進入神廟藉助聖物的力量——這是邏輯上的必然推導,規則無法反駁。因為規則只規定了不能做什麼,卻沒限制祭司履行職責時可以做什麼。」
琉璃頓了一下:「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取得一個祭司的身份?一身衣裳是不夠的。」
李青霄沉吟道:「祭司的標準是什麼?是由教團認定,還是由信奉的神靈認定?」
琉璃一怔:「如果神靈已經不在了,那麼自然是由教團說了算,可如果神靈還在,那麼一切以神靈的意志為主。」
李青霄迅速思索起來。
「渾沌」的人間體被開鑿七竅而死,屍體化作博山,沉入大海的反面。
可是「渾沌」的本體沒有死,那麼祭司的身份仍舊由「渾沌」認可。
李青霄因為得到「黃神越章之印」而成為「黃天」的大吉之人。同理,他還得到了「渾沌」的「太素金文法衣」,從進城之後就隱隱與此地共鳴。
如此推導,誰說他不是「渾沌」的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