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我們英國又贏了!(2/2)
活下來的人對此也多不諱言,畢競海難倖存者能熬到被救的已是少數中的少數,餓到需要吃同類的更是鳳毛麟角。
杜德利船長在最初被救起時能坦然告訴德國人自己做了什麼,正是因為這種「慣例」。
但是現在,有了《Pi》這部,一切都不一樣了。
這部沒有直接描寫吃人,卻通過隱喻和線索,將「海上吃人」這個黑暗現實,擺在了所有讀者面刖。
它與現實案件的「巧合」,迫使人們去思考:
投票殺人、吃人,哪怕是在絕境中,真的可以被豁免嗎?
所謂的「慣例」,不就是默許強者支配弱者的生命嗎?
理察;帕克,17歲的侍應生,正是因此被吃掉的。
虛構的和現實案件疊加產生的化學反應,將英國拖入了關於文明底線的大討論。
8月15日下午,艦隊街的咖啡館裡煙霧瀰漫,人聲鼎沸。
退休的老船長巴納比拍著桌子喊:「慣例就是慣例!你們這些一輩子沒離開過陸地的老爺們懂什麼?在那種地方,沒有食物,沒有水,眼前只有茫茫大海和絕望!法律?道德?那都是岸上的東西!在海上,活下來就是唯一的法律!活下來的人能把船難的經過帶回來,這就是對死者最大的交代!檢察官要起訴他們?簡直荒唐!」
律師約翰;梅里曼忍不住反駁:「船長,我尊敬您的經歷。但您的「交代』,難道就是謀殺一個無辜少年?
是的,絕境!但身處絕境,是否賦予人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尤其是通過一種看似合理的程序?法律之所以為法律,恰恰在於它們在最極端的情況下,仍然試圖為我們劃出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否則,我們與野獸何異?」
巴納比船長發出一聲嗤笑:」說得輕巧!如果你當時在救生艇上,死亡每分每秒都在逼近,你能保證自己絕不越過那條線?
漂亮話誰都會說,但地獄般的處境不是靠空談就能想像的!」
「我無法保證。正因為我無法保證,我才認為法律必須懲罰他們!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告訴人們一即使在那樣的地獄裡,這樣做仍然是錯的,是要付出代價的!哪怕是經過投票!
他們已經從死者身上得到了活下去的機會,那麼有什麼理由逃避應付的代價的?」
「代價?他們付出的代價還不夠慘痛嗎?失去同伴,依靠同類的血肉苟活。
這種記憶會折磨他們一輩子。這本身就是最殘酷的懲罰。」
「那任何一個殺人犯都可以說自己殺完人後心理受到巨大折磨,不需要再接受審判。
被吃掉的理察;帕克,是最年輕、最弱小的。我們難道要默認弱者天生就該被犧牲?」
咖啡館裡喧囂不止,誰也說服不了誰。
類似的場景在倫敦各個階層上演。在東區的酒館,人們更多是樸素的憤怒和恐懼。
「投票吃人?那幫老爺們在水上就這麼幹?要是他們在陸地上也餓急了,是不是就該投票吃我們了?」「邦德先生這是通過寫警告我們啊!上帝保佑邦德先生!」
「邦德先生一定是傾聽到了上帝的聲音!」
在肯辛頓和梅費爾的貴族沙龍里,紳士們同樣爭論著法律與道德的界限,措辭尖銳。
議會裡更是炸開了鍋,報紙報導之後的第一個質詢日,自由黨議員就慷慨陳詞:
「政府難道還要向野蠻的航海傳統低頭?若不嚴懲食人者,英國如何做文明的表率?」
「帝國難道要做野蠻人的幫凶嗎?那和美國人有什麼區別?」
「你想我們被整個歐洲嘲笑為偽君子嗎?嘴上講著法治文明,實際上默許吃人。」
歷經整整一周的紛擾,大法官塞爾伯恩伯爵朗德爾;帕爾默最終一錘定音:
「等「蒙堤祖麻號」抵達法爾茅斯,即刻以謀殺罪逮捕「木樨草號」船長杜德利、大副史蒂芬斯、水手布魯克斯,並由刑事法庭提起訴訟。
在女王陛下的領土及法律管轄範圍內,沒有任何「慣例』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這一決定,通過電報迅速傳遍全國,英國媒體對此報以幾乎一邊倒的盛讚。
《泰晤士報》社論宣稱:
【這個決定,標誌著英國司法文明的進步,彰顯了我們對基本人權的堅定捍衛。
大英帝國的法律沒有向野蠻妥協,這恰恰證明了帝國社會的成熟。】
《曼徹斯特衛報》則開始嘲笑美國人:
【時至今日,美國仍在歧視、剝削、迫害印第安人與黑人。從保留地政策,到《吉姆;克勞法》,哪一項沒有經由投票通過?
而英國卻勇於直面歷史上最黑暗的案例,決心用法律維護弱者的生命權!
兩相對比,誰更文明?答案不言自明。塞爾伯恩伯爵的決定,是英國對文明世界又一次重大的貢獻。】這種論調迅速成為英國媒體的主旋律,總算暫時在這場莫名其妙的風波中脫身。
而在法國,輿論的反轉則更加慘烈,數不清的人被釘上了「恥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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