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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7章 同一張桌子上籤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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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樓。出門。日內瓦十二月的空氣切在臉上。乾冷。

龍雨晴跟在半步後面。

「你真給她買?」

「答應了就買。」

「你知道她說的'綠盤'——可能只是在社交媒體上看到的。她不一定真的想要。」

「她說想要。那就是想要。十六歲說的話——比大人真。」

龍雨晴沒再說。

手機響了。

何律師。

「劉家輝回郵件了。」

陳凡接過龍雨晴的手機。

郵件內容:

「陳先生。收到。我明天飛日內瓦。」

沒有稱呼。沒有客套。一行字。

「他慌了。」龍雨晴說。

「不是慌。是被點醒了。」

「點醒什麼?」

「他兒子——不知道那套房是許正陽買的。劉家輝告訴兒子的版本——大概是家裡給的。或者投資回報。他自己替許正陽辦事。也許心裡過得去。但如果兒子知道真相——」

「他承受不起。」

「一個在倫敦做初級律師的年輕人。發現自己住的房子是父親用投票權換來的。這種事——比坐牢更痛。」

龍雨晴把手機收回口袋。

「你這招——很損。」

「我學的。」

「跟誰學的?」

「跟許正陽。他用錢買人。我用真相翻人。工具不同。邏輯一樣。」

下午兩點。陳凡回到酒店。

龍雨晴在隔壁房間處理文件。陳建民已經被安排到了日內瓦郊區的一處私人公寓。是龍雨晴通過何律師在瑞士的關係網臨時租的。地址沒有告訴任何人。

陳凡坐在書桌前。打開筆記本電腦。

何律師新發來了一份更新後的知情人圖譜。

七個知情人。重新標註了最新立場——

1.許正陽——敵方核心。

2.馬澤良——許正陽一方。但拍賣會後情緒不穩定。

3.林紹恆(新加坡)——已被收買。年薪五百萬新幣的顧問協議。

4.劉家輝——原被收買。目前立場動搖。明天飛日內瓦。

5.周永德(溫哥華)——中立。與陳家關係淡。

6.方啟明(上海)——忠誠但軟弱。可能被施壓。

7.第七人——名字被黑色方框遮住。何律師的注釋寫著:「此人身份未經確認。信託契約原件中第七知情人的簽名模糊。需要原始文件核實。」

第七人。

陳凡盯著那個黑色方框看了十秒。

然後撥了何律師的電話。

「第七個知情人。為什麼沒有名字?」

「信託契約的原始簽署頁——第七個簽名位置有簽名。但字跡潦草。像是故意為之。我對比了你父親時代所有已知的關聯人士筆跡。沒有匹配。」

「原始文件在哪?」

「MeridianTrustees的保險柜里。開曼群島。凍結令期間——我們無法調取。」

「還有別的途徑嗎?」

何律師沉默了三秒。

「Keller的文件清單里——第四十三頁。有一行手寫備註。德語。寫的是——'第七人身份確認函。存於列支敦斯登KanzleiWolf&Berger事務所2014年度檔案卷宗。編號LI-2014-0771。'」

陳凡的手指在鍵盤邊緣停住了。

列支敦斯登。

Wolf&Berger。

Keller的律所。

「何律師。這份確認函——能調出來嗎?」

「需要列支敦斯登法院的調取令。或者——事務所合伙人的自願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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