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6章 一座新島的利益(2/2)
那就是在現代國際法中,以「先占」原則取得領土的方式,需滿足三大主體條件:
即占領主體為國家、客體為無主土地、並實施有效占領(包括駐軍、升旗、
建立行政組織等)。
後兩條都好說,但「國家主體」這一條就有點為難。
詹姆斯·羅伯特這個身份屬於阿美莉卡國籍,那他占領的島嶼就該屬於阿美莉卡的領土。
他相信,只要他把「先占」島嶼的事情上報國會,阿美莉卡國會肯定不會拒絕,讓阿美莉卡在公海多出一塊島嶼領土。
因為一座新的島嶼可不僅僅是個塊小島的問題。
一旦島嶼的歸屬確定,那這座島嶼周邊附帶的主權和利益也就一起被確定了。
這些利益包括:島嶼周邊12海里的領海,24海里的毗連區,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以及350海里的大陸架管轄權。
這樣一算,不管最後詹姆斯·羅伯特能不能拿到新島嶼的的所有權,阿美莉卡首先就多了一塊以該島嶼為中心的,直徑為1295公里的一片圓形主權海域。
好傢夥,這可是一塊131.7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差不多有半個地中海那麼大。
這麼大的一片海域的海底,那得有多少可開發資源啊。
孫志偉有點擔心,國會山的那幫老爺們會因為這麼龐大的利益而紅了眼。
他倒是也想過以國內的身份占領新島嶼。
但再一想,現在這個年代能把這件事情做成事實的,也就只有阿美莉卡了,國內現在真的保不住這麼龐大的利益。
而這個可鑽空子的窗口期就只有7年,他已經等不到國家海軍崛起的時候再去弄了。
所以,他要麼不弄新島,如果要弄,那就必然要把這個利益讓給阿美莉卡。
不過,反過來一想,他搞新島嶼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建立一套平克頓公司的全球投送系統。
如果是他個人想要通過「先占」原則占領一個新島嶼,那遇到的問題就會很多,肯定會有其他人凱覦這個利益。
如果是個人、公司或者小國家的凱覦,他還能應付,如果是大國強國來搶奪呢?他肯定就應付不了了,到最後還是會將島嶼拱手讓人。
但當他以阿美莉卡人的身份來幹這件事情的時候,阿美莉卡國會為了周邊海洋的龐大利益,肯定會站在他一邊,幫他快速確定島嶼的歸屬,而所有的國際糾紛都將由阿美莉卡去抗。
如果他能在阿美莉卡那邊得到島嶼所有權的保證,這麼做也不是不可以。
大片的海洋利益畢竟是將來的,阿美莉卡本身就夠大了,即使多出來這麼一大塊海洋利益,其實對阿美莉卡總體國力的提升並沒有多大。
反而是如果他能快速成功的拿下一座新島嶼,他的全球投送戰術規劃的成型時間將會前進一大步。
利益的取捨就在這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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