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中毒(1/2)
也實在對面是魯王,要是晉王齊王兩個聽到這樣的話,大約就要把初一叉出去,魯王反笑了,還說初一有趣老實,將他調到永安宮,交到了崔懷恩手上。
永安宮是魯王寢宮,雖然還是不是貼身伺候,好歹又近了好些,初一做活更勤快了。永安宮整夜都點著燈,自然有人值夜。
值夜不是輕省活計,初一總肯替人周全,如此,遇到魯王的機會自然比人多些,這樣的水磨工夫,幾年後,魯王也眼熟了他。等他寢宮了缺了人,便將初一挪了進去。
彼此天興帝還在,他雖然不大看重魯王這兒子,到底也沒虧待他,是以他身邊的內侍走出去也有些體面,尋常官員們都不願意得罪他們,這就給了初一機會。他竟大膽地尋上吏部考功司一個員外郎,與他搭訕。員外郎自恃也是朝廷命官,不大樂意與親王身邊的內侍來往,可也不願意得罪他,看他不過說話,並沒什麼要求,也就應承幾回。
可吏部掌天下銓選,考功司又掌著官員任上的考核,便是部里一個小小員外郎也有權柄,魯王近身的內侍主動來聯絡他,落在有心人眼中,不免多想。齊王魯王兩個看了,更是想得多,以為魯王這個窩囊廢開府之後膽子也大了,也敢妄想了。晉王向來會裝樣,勉強還忍耐得住,可齊王一向直爽,竟是當面譏諷魯王,說他一無母族,二無外援,三無長才,也敢妄想。
初一的作為,魯王還渾然不覺呢,被齊王點破了才曉得查問,初一又不曾瞞人,立時就查到了他的頭上。魯王只覺受騙,惱怒非常,也虧得他有涵養,並沒打他,只問初一是拿了誰的好處來害他。
到了這時,初一也不再隱瞞,連連叩頭,將自家遭遇合盤托出,道是他自知今生報不了仇,可也不能讓仇家好過了,譬如萬安祖錢孝廉,他奈何不了,可靠著魯王殿下的威勢,若是能阻一阻麻縣令的前程,也算是出一口氣。連累魯王並不是他所願,若是魯王怪罪,情願以死贖罪云云。說完,竟是忽然起身,往一旁柱子上撞去,也是一旁的侍衛攔得快,及時將他腰帶拉住,這才保住了一條命。
也是初一向來沉默寡言,做事又踏實勤懇,行動又慘烈,竟真的將魯王說動。若是初一所說屬實,倒是其情可憫,且大梁朝律例從來沒禁止內官與外官交往,初一之錯,實在是在讓人以為交通朝臣是魯王的意思罷了,連累得一向不問政事的魯王叫兄長們另眼相看。要說罪重,魯王要計較起來也是能叫初一去死上一死,可未免有做心虛之嫌。可魯王若是輕輕放過,也不是不可,只未免叫人覺得他軟弱,連著近身的內侍都好欺他,一時竟兩難起來。
還是長史看魯王與初一兩個都可憐,便替他出了主意,道初一這樣的人是不能再放在身邊用了,等他傷養好了,遠遠打發了就是。而他所說之事,若是真查實了,還他一個公道,也不過是魯王舉手之勞。如此,魯王即有仁義美名,且身上爭儲的嫌疑也清了,且涉案的一個是無用無名,無甚牽扯的勛貴,一個是芝麻官兒,哪有心在儲位,卻為了這樣微不足道的冤屈便大張旗鼓的皇子呢?便是要收買人心,也不在這上頭。
魯王聽了,深以為然,只他也不能只憑初一的一句話就信了初一,便使人去查。
麻縣令的履歷與萬安祖的行事並不是什麼隱秘,一查就知。只是,當年麻縣令便是一個縣令,過了這些年,也不知他怎麼做的官,不升不降,依舊是個縣令,倒是挪了窩,可連著下轄縣也不是個富縣,勉強算個中等,這樣的地方即算不上難他,可沒真才實幹也出不來政績。
能去這樣的地方,可說是上頭無人,不過是錢使到了,這才沒將他發配到窮鄉僻壤去,要動這樣一個人,便是魯王不得聖心,沒有實權,也不過是一個眼色的事。更不要說麻縣令這人實在不是好人,除了初家,貪贓枉法的事做了許多,可以說渾身都是破綻,查起來不費吹灰之力。
本來要查的只是麻縣令的受賄貪污,不想上差一到地方,就有投貼告狀的,告麻縣令收受賄賂,放走富商陳氏被毒殺一案真兇。令人驚愕的是,首告的不是旁人,正是陳氏之母岳氏,為甚岳氏要說錢氏是冤屈的呢?
若是從前,一個白髮蒼蒼的民婦首告個本縣縣尊,便是告到御史台都不定有人肯接,可如今正要查麻縣令,這可以說是送上門的好處,上差自然接了過去。
當日麻縣令判的是富陳時的原配髮妻錢氏與她娘家表兄兩個通姦,被陳時發覺,所以毒殺了他。錢氏因謀殺親夫,早些年已被斬首,而她娘家表兄也於上個月病死獄中。
原以為兩個案犯都死了,這案子說不得要細查一回,不想這竟是輕易就翻了過來,當日麻縣令斷是是錢氏與她表兄有姦情,可她表兄竟是個天閹,下頭的子孫根不過蠶豆般大。哪個婦人會與這樣的人通姦,還被丈夫發覺?分明是屈判,麻縣令當即被革職拿問。
大梁朝律例,官員斷錯了案便要反坐,譬如將普通民人委屈成了盜賊,也按著盜賊判了,日後真相揭破,斷案的自家就要反坐盜竊,雖然是官身,不至於坐牢,可降職削職是一定的。這還是輕的,要真致死人命,便不是削職去官這麼容易了,弄得不好,發配也是有的
也是麻縣令惡貫滿盈,他受人賄賂,竟是一筆筆都有記載,哪個向他行賄求他做了什麼,送了多少銀子,樁樁件件清楚的很,連著審都不用再審。連著陳時這樁也有記錄,上頭明明白白寫著,陳時之妾玉梅,銀兩千。
有了這筆為憑據,上差立時將已母憑子貴做了陳家主母的玉梅提了來,也不用刑,將帳簿往她面前一扔,玉梅便甚都招了。
卻是她當年與陳時的帳房有染,為了雙宿雙棲,也為了陳家的產業,兩個核膜毒殺了陳時,又曉得有錢氏在,便是陳大郎是她所出,陳家的產業也到不了她手上,是以賄賂縣令,將錢氏與她表兄屈打成招。
到了此時,麻縣令也知道自家凶多吉少,輕則流放,重則送命,因此頗有些要倒霉一塊兒倒霉的氣概,不但將帳簿上的事供認不諱,還招出了其餘帳簿上沒有的事,初家的事也在其中,卻將一切責任都推到了錢孝廉頭上,只說是受他指使,連壓殺初滿都是錢孝廉主使,是以,錢孝廉也一樣下了大牢。
要說錢孝廉不冤,也有些冤,麻縣令的作為的確不是出自他的授意;可要說冤枉,也實實的不冤,麻縣令為了奪初家的產業將初滿下在獄中,百般折磨,難道他不知道嗎?不過是以為事是麻縣令為了討好萬安祖自作主張,他沒沾上便不算髒手罷了。
錢孝廉為了保命,銀子流水一樣使出去,現銀沒了便賣騾馬,而後便是賣商鋪,再後是將家裡古玩字畫都典當了,到最後雖然保住了性命,可一家一當都折在了裡頭,只生了三間瓦房遮風擋雨,也算是有了報應,這是旁話,表過不提。
再說麻縣令,官場的私底下的慣例,若是親民官治下的州府縣的帳冊里有虧空,通常是心照不宣地留給下任,下任再留給下下任。可要是在任上忽然暴斃,亦或者如麻縣令一般被革職,從前的虧空統統都要算在他頭上,好把帳徹底抹平。
所以就有好好的一個官宦人家,因為當家人忽然死在任上,因填補虧空赤貧的事。麻縣令便是後者。
麻縣令接任時,縣裡的實帳上就有老大的虧空,麻縣令來接任時,依著慣例你好我好大家好,將這些虧空一筆抹去。偏他自家又是個貪婪的,連著家中愛妾新添頭面衣裳的花費都要想方設法加在帳上。
如此,到他被查,帳上核實的虧空有數萬之巨,便是窮盡麻縣令家產也不能填補,連著他那些如花似玉的愛妾也叫他娘子賣了來填空。
麻縣令一妻三妾,總有五男七女,他一下刑部大牢。已出嫁了的兩個女兒叫親家退了回來,連著她們生的兒女們也一病送了回來,婆家還直言麻家這樣的家教,種子也必然是不好的要不起。就連剛娶進門的長子長媳也叫娘家接了回去,硬是合離了。更不要說才定親的次子,女家將聘禮盡數退還。這位麻二郎是麻娘子親生,當日麻家頗為富有,是以娶妻時聘禮給得十分豐厚,還曾大大出過風頭,如今女家一文不少的盡數退回,不但沒人說女家勢利,還得了個愛惜羽毛愛惜女孩兒的好風評。
再說麻家人口眾多,只有出項沒有進項,可以說慘澹潦倒,這筆聘禮正好解了燃眉之急,是以麻娘子一聲不吭地退還了小娘子庚帖,收了家什,將房子一賣,舉家還鄉,天牢里麻縣令的生死再不在她心上,以至於麻縣令瘐死獄中後,連個收屍的人也沒有。
至於那個萬安祖,他倒是乖覺得很,一看錢孝廉為著當場陪嫁的田闖出禍來,當時便要代子休妻,不想萬小郎倒是個有情有義的,在萬安祖面前跪了整整一日,以從此與岳家斷絕往來為條件,終於保下了妻子。
只自髮妻與前頭的愛妾雙雙殞命之後,萬安祖平日裡除了玩樂女色,再不問其他,所以身子早垮了,且又是上六十的人了,吃著一嚇之後便纏綿病榻,轉過年就一病死了。也因他從來沒做過什么正事,所以萬家的爵位傳到他也就到頭了。萬家爵位雖然沒了,錢倒是盡有,偏又遇上了朝代更迭,便是分崩離散,不知所蹤。
這是後話,當時的初一併不能知道,他看著錢孝廉與麻縣令的下場,覺得自家的仇算是報了大半,便是如今要在魯王府的園子裡掃地,也頗覺心滿意足,更對魯王感恩戴德,曉得不是有他的話,麻縣令與錢孝廉再不能這樣快就有報應。
就是這一點感恩,促使初一對魯王忠心耿耿,死而後已。待魯王被強架做了皇帝,他跟進了宮,雖然還是不能近身,可能在宮裡掃地,遠遠瞧著魯王,他也是心滿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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