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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討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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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錢孝廉自己要,看初富不肯答應,大約就作罷,偏是其中牽扯了萬安祖,錢孝廉不敢得罪他,只好來勒逼初父,威脅利誘,各樣手段都用了上來。這便驚動了當地的麻縣令。

從來破家的知府,滅門的知縣,更何況這位麻縣令是個極有上進心的,雖然曉得萬安祖在勛貴中算不得什麼了不起的人物,可擋不住人也是老牌子的勛貴,京中總有姻親故舊,要使他飛黃騰達難,要壞他的前程卻是一句話的事,所以有意討好。

可要討好萬安祖這類人,等他們開口了再做,還算人情嗎?就要在他們開口之前將事了了,才算是把人情送到了位。所以不等萬安祖出聲,麻縣令先去查了初家的底,不想這家還真是良民,祖孫三代一樣清白做人,只是老實過頭了,才沒守住祖先留下的產業,敗落了。

敗落的人家還怕什麼!麻知縣更有底氣,又翻帳冊,這一查還真叫他查准了。大梁的子民,除了有功名,或是官身,一概都要服役,哪怕年老體弱,也總有事與你做,哪怕是在縣衙掃地呢。只法律不外人情,真體力不支,也許用銀錢贖納。

不曉得初家怎麼一回事,有一年初滿該著服役一個月,不知怎地,半途逃了回去,叫同伴舉報,在家中抓了個現行。按著大清律法,初滿是要被枷的,前任縣令留情,不曾為難他,許他拿銀米來贖納。二一樁,初家去年的賦稅沒繳足,略差了些,只差得不多,剩下的不足一成。

這兩樣不是把柄的把柄如是落在肯與人為善的縣令手裡,也就過去了。可在有意挑刺的麻縣令手上,便是初家索命的繩索。麻縣令當時就命差役把初滿捉拿歸案。

可說是捉拿歸案,初滿到縣衙之後即不被審,也不被問,也不追繳錢糧,挨了一頓板子之後便被扔進了大牢。初滿的妻子羅氏幾回要探望都被擋了回去,不獨不許探望,一個針頭線腦都不許送進去,更不要說是吃食了,還美其名曰怕犯人畏罪自殺。羅氏便是塞銀子也不管用,獄卒不但不肯收,還口口聲聲說著「羅娘子莫要害我!」

到了這時,初滿還有什麼不明白的,無非是錢孝廉瞧上初家的地,買賣不成,就借著官府的勢力逼迫。初滿曉得,只要他肯把地送給錢孝廉,案子必能立時煙消雲散,他能立即出去。無奈初滿生了個執拗的心腸,又或者這是祖先留下的所剩不多的產業,日後一家子生活的出息大半在這些田上,所以寧可在牢里吃苦也不肯答應賣地。

麻知縣深覺初滿不識抬舉,惱羞成怒,有意要他吃些苦頭。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這便是上有所好下必有所效,放在朝廷里是如此,皇帝若是愛個道,下頭大臣便會去寫青詞,更甚者,會進獻所謂得道高人與皇帝。下到一座城也是一樣,雖然在官場上,縣官官卑職小,可對黎民百姓來說也是官。他的喜好憎惡自有人奉承,如今看他有意為難初滿,底下自然有人出力往死里作踐。

牢房裡折磨犯人的手段可以說層出不窮,甚個不給被子蓋,送的牢飯是餿的臭的已是小事,餓上幾天,甚至一天都不給一口水喝也常有,沒飯吃兩三日的且死不了人,要是兩三日沒水喝,這人便活不成。更有甚者,黑夜白天的折騰,總是不叫人睡覺,又或者捆著兩個拇指將人吊起來,腳尖堪堪挨著地面,一吊就是半日。這樣的折磨,便是鐵打的漢子也受不了,更何況初滿平日裡不說養尊處優也是生活寬裕,從沒吃著過辛苦的平常人,哪裡受得了這些。不過折磨了三日日,人就沒了精神,

牢頭等也曉得麻縣令是為了要初家的地,倒是不敢叫初滿就死了,折磨上兩日,便緩一緩,給口水喝,也給口熱食吃,也叫他睡一覺,算是還留了命在。

要說,初滿的性子也十分的倔強,吃著這樣的苦頭,麻縣令的幕僚來探他口風時,還是咬緊牙關,不肯答應。不但不肯答應,還道幕僚為虎作倀。

這一句就將幕僚得罪狠了,回去就在麻縣令跟前添油加醋地將初滿的倔強桀驁說了回,更說,初滿原先也沒什麼大罪,要真叫他死在牢里,與麻縣令官聲有礙。可要叫他活著出去,地還沒拿到手,別說萬男爵那裡不好交差,就是初滿也要小看了麻縣令,他那樣一個狂妄的性子,以後還會尊重麻縣令是父母官嗎?

如今初滿這裡即打不開口子,不如從他妻子羅氏處下手。羅氏和初滿是少年的原配夫妻,夫妻們聽說一向和睦,羅氏怎麼忍心叫初滿死在獄中呢?不如召了她來,勸她將地賣與萬男爵,換她丈夫平安,想來羅氏不能不肯。

這番話刁毒入骨,偏又套著替麻縣令著想的幌子,果然叫麻縣令點了頭。

不想羅氏看著是個沒主見的溫柔婦人,可卻是認定了一樣,凡事聽夫君的。初滿說賣便賣,他不答應,她個婦道人家如何做夫家的地的主。

無論幕僚怎樣威脅利誘,羅氏都只是這句,直將幕僚氣得發昏。可他在麻縣令面前已將海口夸下,怕做不成事叫東翁失望,竟是對羅氏起了歹意,轉頭就收買了幾個地痞,要他們在夜半摸進初家,逼羅氏在轉讓文契上按上手印。

幕僚原也沒想要羅氏性命,不過是欺她一個青年婦人帶著個孩童在家,黑夜裡摸進去兩個男子,想她也不敢叫嚷,名聲還要不要了。自然只能裝聾作啞,人要她做甚她便作甚。

不想羅氏驀然看見兩個男子,驚惶之下失聲驚叫,兩個地痞也是心虛,唯恐驚動鄰居,看她尖叫便上來一個按腿一個捂嘴,不過片刻,竟是生生將羅氏捂死了。捂死了人,這倆哪裡還記得在文契上按印的事,匆匆逃出。臨出逃前,偏又撞上驚醒的初一,這倆惡賊一不做二不休,一樣將初一掐得死了過去。這倆也曉得闖下大禍,立時來尋幕僚討主意。

幕僚聽說,又氣又恨又怕,死了羅氏母子,初滿那樣剛烈的性子,怎麼肯忍,決計不死不休。思來想去,只能來見麻縣令,把他想叫羅氏按指印,結果去的人慌亂下將人掐死的事說了。他也是生了一副巧舌,曉得這時說自家忠心已是無用了,麻縣令那樣自私涼薄的人,為了保全他自家,決計能把他拋出去,所以反說:「若是死在下一個,能叫初滿平息怨氣,在下縱死無憾。只那初滿為人量窄多疑,怎麼肯信是在下自作主張,怕是要連累東翁了。」

這話正說到麻縣令心裡去,他恰是在想,既是幕僚自家自作主張,索性便讓他去認罪,好了了這樁公案。再聽著兩句,果然覺得有理:初滿那人為著五十畝水田尚且能咬定牙關,一寸也不肯放鬆,死了妻兒,他只怕要魚死網破了。既然他要魚死網破。不如先叫他去死上一死。

初氏人口簡單,除了初滿初一父子們,也就些族人了,到時將地一賣,把銀子給他們,平白掉下一注橫財,決計沒有不答應的道理。而至於羅氏母子,就說是賊人曉得只有他們孤兒寡母在家,想去行竊,不想驚動主人家,只能殺人滅口,再發個海捕文書,這事也能掩過了。

兩個喪盡天良的人一拍即合,都等不到次日,趁著天還沒亮悄悄開了獄門,幾袋砂石活生生將初滿壓得窒息而死。到天大亮了,再做個發現初滿暴斃的樣子,往初家去尋羅氏。羅氏自然是死了的,而在幕僚口中一樣叫人誤殺的初一卻是呆呆地坐在地上,問他什麼也沒有反應,竟是傻了一般。

初滿夫婦去世,初一儘管是他們的兒子,可年歲太小還沒成丁,便不能立戶,一樣不能阻礙麻縣令與幕僚的謀劃,一樣以初滿急病而亡,羅氏叫賊人殺死結了案。

初氏一族人口簡單,貧富也不甚懸殊,可大部分人也不會將送上門的橫財推出去,初滿無論如何不肯賣的五十畝水田,轉眼就叫初一的族叔賣與了錢孝廉,一家子又搬進了初一的家,話還說得極好聽,道是:「小一郎這樣小年紀,哪裡懂什麼經營呢?我且老邁,也顧不到這許多去。與其將地白扔著拋了荒,倒不如賣了的強。賣得的銀子,我也不會要一郎的,都替他收著,等他成了人,再還給他。」

這樣的話說到哪裡,人都要說族叔一句周到,不想還沒轉過年,這位族叔就急病而亡。族裡便有人說初一命硬,先是克父克母,如今連著收養他的族叔也克了,如此,族人們你推我讓的,竟是沒一個人肯收留他,而族叔一家住的屋子原是他的,族叔處也收著他幾百兩銀子的銀子的事,竟是再沒人提,自從以後,初一便流落街頭。

彼時不少貴人喜愛放個俊俏的小童在身邊使喚,倒不是有什麼狎昵之舉,不過是為個裝樣罷了。這股風氣原是在京城一帶,漸漸傳至初一家鄉。因初一年紀不大,長得也算清秀,不過幾個月就叫拐子盯上了,將他半搶半拐了去。只不想照貴人們隨身伺候的童僕算去,初一的年紀算大了,調教已晚。要拿他當個尋常僕人賣,這男孩價錢便遠不如女童,女童標緻些的十來兩總賣得著,男童連著一半價錢也無有,拐子就有些不甘心。

不想初一的脾氣像足了他的阿爹初滿,雖然年紀小,卻不是個肯認命的,發現上當趁著拐子不注意想跑沒泡成,反挨了一頓打。初一性子極擰,一次不成又跑兩次,兩次不成又跑第三回,拐子不想自家不該拐賣平人反覺初一不聽教訓,正是此時,宮中採買小太監的宮使到了,拐子便將初一送了上去。

諸位要說,見著宮使,初一怎麼不叫破拐子身份,反肯安分被賣呢。這裡恰有個緣故,卻是拐子與他說:我看你白白淨淨,想來也是好出身,家裡遭了難才淪落到街上,所以想送你到貴人家去,你有了落腳安身的地方,我也有些辛苦錢,兩下里都便宜。不想你不知好歹,還要跑,即如此,我就送你往天底下最富貴的地方去,若是你得了上頭貴人們的青眼,飛黃騰達,指不定還能回頭謝我呢。

拐子實在不怕初一如何,先不說他要過淨身一關,死在這上頭的,不在少數。就是他過了,宮中內侍以千計,能混出頭的,百里挑一,而能混到飛黃騰達的更是千中無一,更何況,初一又不曉得他身份名字,便是找他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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