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文科生懂個雞兒(2/2)
馮見雄:「那麼,一個省內,所有地級市的市中院加起來,有多少法官?」
劉淵明稍微算了兩三秒鐘:「這得看一個省油多少市啊!我大致算他打包起來、一共五千吧!」
馮見雄雙手一攤:「這不就對了——所以,在司法系統里,二審法院的人手,跟與他對應的低一級法院全部加起來的總人手,就得差那麼十幾二十倍。
在國知局,也是一樣的情況——覆審委是專門解決疑難雜症的,編制規模就相當於高院。而一審審查員就相當於基層一些的中院。一審審查員的人數,大約是覆審委的二審審查員人數的20倍。
那麼,一審的人員現在又是怎麼招聘、培養和分配的呢?其實,國知局那點審查員人手,在按照八部、幾百大類幾千小類、組細分之後,每個具體技術方向,可能就只有兩三個人。
因為現代科學技術的嚴密細分分工,甚至一個生物製藥領域專審某幾類化合物專利的審查員,平調到另一個很相近的領域、去審另外幾類藥用化合物的專利新創性,他就已經拿不準了。
而覆審委的人手配備數量,只有一審的20分之一,這就註定了,在覆審委連『每個最細分技術領域、配備一個懂行的技術專家來評判』都已經做不到了。他們只能是身兼數職、一個審查員懂好幾個相近門類——而這就註定了,他們在科技上的專業程度,不如一審審查員這麼細緻,只能是知其大略、不求甚解。
以如今科學技術每年幾十萬、上百萬種新專利的技術爆炸速度,你還指望這種『通才』去詳盡掌握好幾個領域的最前沿科技是什麼個狀態麼?根本做不到的!
所以,『窮盡一切可能影響到新申請新創性的現有技術』,這件事兒只有一身審查員們有足夠的專業程度去做到。二審審查員,實在是有心無力,因為這種要求很可能是超過人類智力水平的生理極限的。」
馮見雄這麼透徹地一解釋,劉教授才算是徹底豁然貫通。
「竟然是這樣……竟然是這樣!我怎麼一直就沒想通呢!」
劉淵明高山仰止、滿眼恐怖地看著馮見雄。
隨後像是有些不甘心地想拉個背鍋的,以減輕一下自己智商被碾壓所帶來的挫敗感:
「可是……我沒想通這背後的最本源原理,那也罷了。為什麼最高院法釋辦那麼多頂級專家討論了幾個月、出了這個解釋草案時,也沒想到這種可能性和風險呢?為什麼你又能偏偏想到!」
劉淵明這番話,顯然是在拖墊背的,想讓自己的內心好受一些。
那樣,他好歹能自我安慰:雖然我沒想到,可是最高院法釋辦的磚家不也一樣沒想到麼!我也不算太弱智!
馮見雄掏出了一根雪茄,拿剪刀剪了,用硫磺噴燈點上。
然後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噴雲吐霧了幾秒,換上了一副悲憫的神情:「法釋辦為什麼也會集體失明、犯這個錯誤,我倒是可以猜出個大概。」
「為什麼?請一定要教我!」劉淵明又深深地鞠了個躬,顯然是做學問的熱切之心被熊熊點燃了,已經不恥下問。
從學術品德來說,劉淵明這人還是不錯的,至少是真心向學。
馮見雄:「我認為是這樣的:最高院的法釋辦,大量招聘的都是些什麼人呢?你也懂的,都是北大、人大、國政的法學博士,偶爾也有碩士——注意,人家要的碩士是『法學碩士』,而不要『法律碩士』,你應該知道這兩種學位之間的區別。」
劉淵明連忙點頭:「當然知道,我們都是法學碩士嘛,那都是正牌科班出身搞法學研究的。至於『法律碩士』,大家都覺得低人一等,那不是搞學問的,更多是偏向法律實務。法律碩士是不允許法學本科生去考的,都是給本科學了非法學專業的學生,跨專業考研的……
所以,很多半路出家學法的人,為了降低考研時候的競爭難度,就會去考法律碩士,而不是法學碩士。這樣就可以避開海量的法學本科生的競爭,降低競爭烈度和錄取比。」
馮見雄微笑著點點頭:「沒錯,就是這樣——所以,當最高院法釋辦大量招法學博士、碩士的時候,其實就暗含了一句潛台詞——那就是,他們招進來的很多人,哪怕最後成長成了專家,他們也是本科就學法、碩士還學法、博士依然學法的專才。這種人,一輩子只學過法,沒學過其他專業……」
劉淵明似乎意識到了什麼,但還是下意識地追問:「然後呢……」
馮見雄:「可是你想想,國知局的審查員們,都是什麼出身?法律規定的『專利代理人執業資格考試』,要求的是什麼人才有資格應考?」
劉淵明應聲而答:「專代考試當然是要求本科讀的是理工科專業的人去考了。」
馮見雄一拍手:「這不就結了——專代考試,雖然考的都是法律內容,但是它是不允許文科生,尤其是法學生去考的。必須念書時候讀的是理工科、但兼修法律,這樣的跨圈綜合型人才,才能考。
國法為什麼要這麼規定?就是因為現代科技發展太快!技術爆炸太猛烈!一個純文科生的想像力,根本不足以想像現在的科技已經細分到多細了!
所以,純文科生的專家,才會拍腦門想當然地覺得『一個覆審委的審查員,應該也能窮盡本領域的一切現有技術、對所有相關檢索都超懂行的吧』——這個思維,就跟一個文科生部門經理,想當然覺得『程式設計師就該懂得解決一切電腦、網絡相關的技術問題』,是一個原因。
可是事實的真相呢?說句話糙理不糙的:現代科技分得多細、找到最前沿技術有多難,純文科生懂個雞兒?
所以,最高院這次想利用解釋法條的機會,越界多撈一些權限,失敗是註定的——最高院都是純學法的文科博士出身專家,國知局都是理科生出身、兼通法律的專家。
純文科專家,想去一個『評判技術創新性』的領域,對理科生專家們的具體做事方法指手畫腳、還覺得這種指手畫腳『可以幫你們節約資源、提高你們的工作效率』,這不是太想當然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