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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亟需的勞動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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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今日,江南地區有13起工人搗毀機器之事件發生,覆蓋範圍有蘇州城、杭州城、淞滬等地,其中1人死亡,34人受傷,損失幾萬兩白銀,有超過100名犯人被逮捕,正在等待審理。隨後上萬名工人進行罷工,要求官府保證他們在機器普及過程中的權利,並且妥善處理被逮捕的犯人。」工部的官員向楚雲匯報有關江南工人事件的最新情況。

楚雲頭疼地揉了揉太陽穴,本來他正在規划進軍東瀛的事情,直隸艦隊和第四艦隊都蓄勢待發,做好了戰爭的準備,結果領地內同時出現了兩件大事——一件事江南工人運動事件,還有一件是西域、南洋一些地方勢力舉行了新一輪的叛亂。兩件突發事件讓楚雲不得不將對外戰爭推遲到來年開春。

對於西域之叛亂,楚雲令機動力較強的漠南騎兵團向伊犁地區進發,配合熟悉西域地形的漠西騎兵團平定叛亂。南洋的叛亂則由南洋艦隊、海軍陸戰旅前去平定。兩下調動兵馬,又是一筆額外的軍費支出。

對付叛亂楚雲還能夠直接用武力擺平,而對於江南工人事件,楚雲則要更加妥善、溫和地解決。勞資矛盾是生產力發展所無法避免的事情。

「我們刑部法院本來正在商議起草勞動法之事項,沒想到勞動法還沒有弄出來,就有工人和機器的衝突發生。」楚雲已經儘量讓律法走在前面,結果機器帶來的問題早早就顯現出來。

「蘇州工人訴求有四,一是官府妥善解決搗毀機器之事件,二是要求官府禁止向手工坊主出售蒸汽機以防止他們被解僱,三是要求普遍上漲工錢,四是要求減少工人的工作量,部分手工作坊每日工作量在七個時辰左右。」工部官員精煉地為楚雲總結出江南地區工人的訴求。

「搗毀機器之人終究是違反了律法的要求,不可以因為其他工人的請求而法外開恩,不然以後大家都這樣鬧事來解決問題,置法律於何地?還有禁止出售蒸汽機之事也是無稽之談。蒸汽機是我們強國之根本,在民間生產普及蒸汽機可以促進生產力,不能因為技術進步帶來的陣痛就禁止技術傳播。」楚雲得知了江南工人事件以後打算堅持這兩條原則。

其中一條是法不可違,任何人違法了律法就要按照律法進行判決。其次一條就是堅持推廣工業技術。

「那麼軍主大人您的意思是對於前面兩條訴求進行駁回,而同意後面兩條訴求?」工部官員聽出楚雲的弦外之音。

「減少他們的工作量這一條容易做到,只需要以律法的形式規定最長的工作時間即可。可是上漲工錢的要求,我們官府也很難做到。各行各業、不同熟練度的工人所領取的工錢不同,官府如何規定工錢該是多少?如果官府規定的過高,那麼僱主就會認為沒有必要僱傭那麼多工人,一些原本可以被僱傭的工人就因此喪失工作機會。還有市場會進行調節,總會有工人願意接受更低的工資,激烈的競爭下工錢又會回到現在的水平。」楚雲對於工人們的訴求很理解,可是他面臨的情況很複雜,不是說改善工人們的狀況就能夠改善的。

「僅僅是減少工人們的工作量可能還不能讓他們這個群體滿意,他們普遍擔心的是自己會被辭退。不能使他們解除這個擔心,他們恐怕就不會安心回到自己的崗位。」工部官員對此事也是憂心忡忡。

「我們正在琢磨的勞動法就是為了保證工人們還有其他被僱傭者的權利,只不過還需要一段時間來完善。本來我是打算來年東瀛之內戰結束後正式頒布,看來要儘快完善勞動法。」楚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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