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七 花朵與金幣(1/2)
1
人們常說男性有三大惡癖。「拈花惹草」,「好酒貪杯」,以及最後的「嗜賭成性」。
要說拈花惹草是惡習,其實它也可以算做一種才能。畢竟假若沒有一定的外貌或是性格因素,沒有什麼能吸引女性的特質,歸根結底人也不會有機會沾染上它。更何況,世上還有許多人時常為自己不受異性歡迎而頭疼。
好酒貪杯則被認為是個大麻煩。因為人們喝酒後性格也許會發生巨變,甚至會惹出了不得的亂子,然而一切過後卻又毫無記憶。只是,也有人因為體質原因喝不了酒,所以這個惡習不是人人都會有的。
最可怕的是嗜賭成性。賭博,或者說得好聽一些,賭徒心理,恐怕是最深入我們生活的壞習慣。儘管人人都譴責過度賭博,可就連批判它的人們,也時常會在生活中無意當過多次賭徒。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占卜。
歸根結底,賭博的起源也是占卜。面對不確定的未來,人們想要求得一個線索知道它是好是壞,這最終便發展成了賭博。
問卜占卦,也靈也不靈。
無論是否靈驗,大家都知道不能太把占卜結果放在心上。然而一旦它與利益損得扯上關係,人們恐怕就難以再保持理性了。比如說,在早上的電視節目裡發現自己的星座占卜結果是最差,哪怕不相信占卜,心情也會因此稍稍低落。
無論在哪個時代,賭博都令人熱衷。
因為它的煽動性太強了,從政的大人物們曾不止一次企圖禁止。可是即便如此也沒成功過。有一種說法認為,就是因為這些大人物們自己也一樣沉迷於賭博。
完全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的緊迫感,結果產生那一瞬間的激昂感,勝利的喜悅,失敗的懊悔。巨大的感情波動,以及似乎觸手可及的利益。賭博就是靠著這些緊緊抓住了人心——尤其是男人心。
但是,賭博的每個人,終有一天都會發現。
要將什麼拿到手,也就得同時放開什麼。他們總會在某一刻失去最重要的東西。
而發現這一點時,往往就為時已晚了。
2
這幾天一直在下雨。終於等到放晴的日子,我的心情也一下子爽朗起來。走出屋外準備開店,我看到街道上的店家們也重新顯現出活力,準備迎接久違的買賣時間。路旁有露天商販鋪了一張布擺開商品,還有一個長著貓耳的大叔拉著帶輪子的早點攤小車,叫賣著他煮的粥。
有幾個冒險者似乎一早就要前往迷宮。許多賣食物的攤子都盯上了他們,賣力的吆喝聲此起彼伏,一個蓋過一個。
這座城市還是這麼熱鬧啊。
我感慨地點著頭,突然看到旁邊伸來一朵小花。
「花兒,您要買一朵嗎?」
哎呀,我低下頭看,是一個提著花籃的小女孩。她遞給我的那一朵是鮮艷的藍色,就像是今天的天空一樣。
「我沒見過這種花,不過真漂亮啊。」
「嗯! 這是迷宮裡開的花兒哦。就像今天的天空一樣清澈呢。」
女孩子露出了驕傲的笑容。
「你在賣迷宮裡的花嗎?」
我看了看周圍,往常應該是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女性在賣花,但今天我沒看到她。
「平時都是媽媽在賣的,但今天的賣花姑娘是我。」
原來如此。她似乎是平時那位女性的孩子。難怪我第一次見到她。
「這樣啊,迷宮裡的花,這樣一想感覺好像很貴重。」
我試著仔細觀察小女孩遞來的花朵。
因為對花沒有多少了解,我說不出這朵花像原先世界裡的哪一種。最多只覺得很漂亮,花瓣的形狀也很獨特之類。但是,既然是那座迷宮裡的花,那就一定很珍稀了。
也許是看我的專注模樣很滑稽,小女孩發出了笑聲。
「這個,是迷宮地下二層開的花,所以沒有那麼貴重啦。」
「咦,這樣嗎?」
「是的。因為地下三層以上,不是冒險者的人也可以進去。但是因為很少有人專門去迷宮裡摘花,所以就可以這樣來賣。這是媽媽告訴我的。」
原來如此。地下的前三層是可以進入的啊。
我突然有種感覺,想要豁出去看一看。但是「好!來一次迷宮觀光好了!」這樣的想法真的有一天會出現在自己的腦袋裡嗎。……大概不會吧。
「那,我買一朵好了。」
「真的嗎。謝謝!」
我從口袋裡取出幾枚硬幣,買了一朵迷宮中開放的花兒。
既然去不了迷宮,那就讓迷宮來到身邊好了。雖然只是一朵小花,但毫無疑問,它也是迷宮的一部分。
女孩子朝我深深低頭行完一禮,然後又跑向了新的客人。我望著她的兩股小辮子一搖一搖地遠去,把手中的花兒拿到了太陽底下看。
誕生在地下的花瓣,卻和高高在上的無垠天空是同一種顏色。感覺真是不可思議。
不愧是迷宮的花朵。生長方式和普通的花兒一定也不一樣吧。
「嗯——這樣一想,突然感覺自己也挺優雅的了。」
「你一大早的,在店門前做什麼呢。」
我被叫了一聲,回過頭去看到了莉娜莉亞,臉上一副非常無奈似的表情。
「呀,早上好。今天你也來得很早啊。」
「你也是。而且還拿著一個一點都不搭調的東西。」
「啊,這個? 這是剛才向賣花的女孩子買來的。因為她說是迷宮裡的花,我覺得有點稀奇。」
莉娜莉亞稍稍彎下腰,把臉湊近我手中的花兒。一縷頭髮滑落下來,又被她撩到耳朵上,這樣的動作好像莫名地讓人眩目,我眯起了眼睛。一定是因為好久沒見到晴天了,肯定是這樣。
「這是凱露姆的花啊。到開著很多花的地方去才更厲害呢,就像是腳下踩著天空一樣。」
「這樣啊。」
我點點頭,試著想像了一下那種畫面,但是感覺好難。
「一定很漂亮。」
「畢竟那可是迷宮觀光旅的人氣景點。」
嗯?
「還有觀光旅遊嗎?」
「有的啊?」
莉娜莉亞一臉淡然地說道。
「因為迷宮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見到的,所以旅人啊,有閒的富人,還有很多人都會湧來看一眼。迷宮地下的前三層都被專門修整過了。」
「這、這樣啊,變成觀光景點了嗎?」
「地下一層有一個大廳,裡面全都是觀光客,還有賣紀念品和小吃的攤子,一直都很熱鬧的。」
「怎麼回事,怎麼和我想像的有點稍微不一樣了。」
我想像的迷宮,是一個更……更有殺氣,昏暗,向前踏出一步就可能遭遇性命危險的地方。
但是道理也確實如此。既然有迷宮這樣稀奇的地方,就會有人想來看一看。對管理迷宮的人來說,如果能吸引遊客,收取門票,那也可以變成一筆收入。把迷宮改造成觀光景點,這種做法完全合乎道理。
「但是啊,怎麼回事。」
迷宮可是奇幻世界的代表,我總像是模模糊糊地,希望它能更有一點浪漫氛圍,充滿夢想的感覺。
「你在一個人嘟嘟囔囔什麼啊?」
莉娜莉亞不解地看著我,於是我搖了搖頭。
「不,沒什麼。先進去吧。」
我回過神來想打開門,才記起右手裡的花兒。
稍微想了一下之後,我把它遞向了莉娜莉亞。
「什麼?」
「也不是說順帶的啦。機會難得,當做禮物送給你吧。比起被一個男生拿著,這樣花兒也一定會更開心的。」
「那個,要送給我嗎?」
我點了點頭,然後莉娜莉亞像是戰戰兢兢似地,伸出手接過了花兒。
她把花拿在胸前仔細看了好久,然後又抬起頭來望著我,臉頰上浮現出淡紅一樣的顏色。
「那個,謝、謝謝你。我很開心。」
我一下子說不出話,因為她居然露出了相當靦腆的模樣。真的只是偶然想到的行為,卻沒料到居然能因此看到莉娜莉亞這樣柔軟的表情。
不知道為什麼,胸口變得有點躁動不安,於是我隨便應答了一聲,然後有意誇張地笑起來。實在是太遜了,連自己都能感覺得到。結果我就這樣像逃似地進了店裡。
這也一定是因為,天空久違地放晴的緣故。畢竟,今天的天空真的好漂亮。
3
咖啡館店長這個工作做得久了,有時就能遇到一些奇怪的客人。他們各種各樣,有些是看起來頗具特徵,有些則是行動怪異。現在,正好有這樣的一
位客人坐在窗邊。
他是個……怪叔叔。亂糟糟,髒兮兮的金髮隨意地盤在脖子上。服裝也應該說是很不像樣子。襯衫的領子已經泛黃了,捲起來的袖子則破破爛爛的。
如果只是這些,我也許還不會在意。但他把頭一直貼在窗戶上,直直地盯著外面。三個小時裡,他只要了一杯水,一直是這樣的狀態。
窗外是有什麼引人注意的東西嗎。
在我看來還是那副一如往常的光景。路邊的小攤,賣東西的人們。來來往往的行人從小吃店前走過。這種熱鬧景象讓人總也看不厭,可即便如此,也不至於被吸引到這個地步吧。
兩個氣質高雅的阿姨結完帳後,我送她們離開。現在店裡就只剩下怪叔叔和我了。
咕~~~,一陣聲音盛大地傳遍了房間。
我瞄了一眼怪叔叔。
他依舊用額頭頂著窗子,手在肚子上摸了摸。我猜他是餓了。但我該就這樣過去聽他要點什麼,還是不要去打擾他呢。有點猶豫。
而後,自從走進店裡就一直那副模樣的怪叔叔,終於朝我招了招手。
「您好,您要點些什麼?」
我走近一看,發現他臉頰削瘦,鬍鬚凌亂。臉色也很差。唯獨眼睛中帶有不可思議的鮮活光彩。
「啊,干坐了這麼久真抱歉,我想也該要點什麼了。」
怪叔叔的聲音聽上去嘶啞又刺耳。但是,他的口吻、表情似乎都浸透了某種狂喜。
怪叔叔將手伸進懷裡,摸出一枚金幣。金幣上刻著我沒見過的紋樣。
「其實我是從南邊一路旅行來的。剛剛到這裡,手頭上還沒有這座城市用的錢。」
原來如此,要說是經過了長途旅行,怪叔叔的襤褸模樣就能解釋了。
「怎麼樣,要不要跟我賭一下啊。」
「賭、賭什麼?」
他唐突地這麼說,讓我愣了一下。
「這個,」
怪叔叔用拇指在金幣上彈了一下。它隨著高亢的聲音,飛得比我的頭還高,接著又在閃光中落下來,被怪叔叔用手接住。
「是沙漠和冰雪的王國,撒拉迦德的金幣。在這裡兌換之後,應該能值不小的一筆錢。」
「嗯……」
儘管我的回答並不熱心,他依舊毫不在意地繼續說道。
「你可以在這個金幣的正面和背面里選一面。然後我再拋一次。只要你猜中了,金幣就歸你。猜錯了,就要讓我在這裡放開肚子,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怎麼樣?」
說完,怪叔叔笑了起來。他的笑容看上去無比開心。
迄今為止我遇到過許多客人,但他是第一個提出如此賭局的。
賭局。
而且,條件看上去對我相當有利。一枚金幣值很多錢。無論他是怎麼樣的大胃王,我們店裡的菜單價值加起來,也許都比不上這枚金幣的一半。
「我想,我還是拒絕比較好吧。」
「咦,為什麼? 你不想要金幣嗎?」
但我就是這樣的個性,對賭博之類的事情很慎重。哪怕他一臉遺憾地抬頭看著我也一樣。
話說回來。
「畢竟怎麼看都很可疑……」
「不可疑不可疑! 只是我把旅費稍微都用光了,手頭比較緊而已啦!」
「您不是還有那枚金幣嗎?」
「這最後的一枚金幣用掉了,我還怎麼活啊!」
「用來賭博就沒關係嗎?」
我對他問道。然後怪叔叔翹起了嘴角。那是一種滿含自信的笑容。雖然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我感到了一種深不可測似的氣魄,讓人脊背一涼。
帶著這副笑容,怪叔叔回答說。
「因為,一定是我贏。」
嗯……我的興趣被勾起來了。
拋硬幣,猜正反面。
單純想來,勝率應該是二分之一才對。但他卻說自己一定會贏。
「明白了。那麼,我就跟你賭一賭吧。」
我帶著挑戰一樣的心態說道。比起勝負,怪叔叔的自信更讓我在意。
「男人就是得這樣才行啊。」
怪叔叔把硬幣展示給我看。
「正反面,你選哪個?」
「正面。」
怪叔叔用手指夾起硬幣舉高,我看到了剛才的那面紋路。
「這是反面。現在我要拋硬幣了,如果是這一面就是我贏。正面的話就是你贏。可以嗎?」
「嗯,請吧。」
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硬幣放在指頭上,接著像剛才一樣彈起。我的目光追隨著硬幣的軌跡,看它划過一道金色的線,最後被按在怪叔叔的手背上。
我不由得探出了身體。一旦打定主意要賭,就會相當在意結果。賭博大概就是如此的吧。怪叔叔像是在享受我的反應一樣,慢慢地揭開手。
「是背面。我贏了。」
「唔唔唔。」
居然,居然真的輸了。這個結果真讓人後悔。我不由得想開口說「再來一回吧」。好不容易咽回了那句話,但我還是沒有放棄。
「能不能讓我看一下那枚金幣呢?」
「嗯? 你還挺有心的啊。」
說完,怪叔叔爽快地把金幣遞給了我。
這枚金幣也許走過了漫長的歲月,表面留下了許多細小的傷痕和坑窪。我又把金幣翻過一面,看到上面刻著另一種圖案。
「是普通的金幣。」
把金幣還給怪叔叔之後,我自言自語地說道。然後怪叔叔發出了笑聲。
「你以為這是那種弄虛作假的金幣啊? 真落伍。」
「但是,那種情況不是經常有的嗎?其實兩面都是一樣的,之類的。」
「那種小把戲是三流人玩的。只要別人像這樣說上一句『讓我看一下金幣』,不就全露餡了?」
唔,的確是這樣沒錯啦。
「可是您為什麼那麼有自信呢? 勝負明明應該是五五分才對。」
「這個嘛。」
怪叔叔豎起食指來。
「保密。」
我一下大跌眼鏡。
本來以為他會對我解謎一番的……。
「好了,打賭完了,現在你能給我吃的嗎。我可是來者不拒啊!」
怪叔叔拍著肚皮笑了,而我則感覺一下子沒了幹勁。
是啦是啦。說完,我朝廚房走去。
那麼瘦的身體裡到底能裝下多少東西啊——真沒想到有一天我也會如此吐槽。怪叔叔就是這種等級的大胃王。我做出的所有料理,他全都說著「好吃好吃」,一掃而光了。
而要說有什麼在我預想之外,恐怕就是他吃東西的模樣非常吸引人。
怪叔叔坐在面朝大街的窗邊津津有味地大吃特吃,結果似乎變成了一副效果絕佳的活GG,引得過往的路人都在驚嘆中停下腳步來。
例如肉料理。大塊的雞肉烤到外皮焦黃後,再淋上照燒醬汁。然後還有熱氣騰騰的蒸土豆。土豆搗碎之後,可以淋上醬汁吃,也可以和雞肉一起夾在麵包里吃。看到怪叔叔吃東西的模樣,有個肉食派的獸人客人推門進來說。
「那個人吃的東西,給我也來一份吧。」
於是店裡突然忙了起來。但是這樣不就變成了普通的餐館,而不是咖啡館了嗎。直到終於送走最後一位客人,我才猛地想到這一點。
站在堆積如山的盤子面前,我嘆了口氣。
外面已經是黃昏了。
我拼命做料理的時候,怪叔叔一直盯著窗外看。
到底是什麼東西讓他那麼在意呢。
也許是發覺了我的視線,怪叔叔沖我回過頭來,夕陽照在他的臉上,映出了一副寂寞的面孔。
怪叔叔站起身來,走到我面前。
「對了。你的店裡,沒有其他店員了嗎?」
「嗯。只有我一個人。怎麼了?」
「你要不要雇我。工資便宜點也沒關係。我正在找工作。」
可就算你突然這麼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啊。
我當然沒有僱傭店員的經驗,更何況這家店的生意也沒好到還有餘錢來發工資。
也許是看到我一副為難的模樣,怪叔叔猜出了我在想什麼。他翹起了嘴角——又是那副笑容。
「——要不要跟我賭一下啊。」
我臉頰抽動了一下。
「條件還是和剛才一樣。」
當然我是想要拒絕的。賭博這種東西一點都不好,嗯,不好。
「但贏的人絕對會是我啊?」
真是的,這個人真是的。我哼哼一笑。
他以為我會不長教訓,再受到那種廉價挑撥的蒙蔽嗎,要是這樣想就真是太失禮了。真希望這個人立刻改一改想法,不要把我當成傻瓜來看。
「好,那你慢慢坐在那邊就行了。要洗的這些都交給我。畢竟你是我的僱主嘛。」
又輸了……。
為什麼。這次我明明選了背面的,為什麼還是贏不了?
怪叔叔愉快地吹著口哨。我帶著脫力感癱坐在椅子上,抱起頭來。
賭博這種東西,碰都不該碰。
「對了,要不要跟我賭一下啊? 其實今天,我住的地方還——」
「不,已經可以了……」
我舉起雙手表示投降。
4
結果,怪叔叔在二樓的空房間住了下來,第二天一早意氣風發地開始了工作。
「哦呀,客人您是宿醉嗎? 那可一定要試試本店的冰咖啡。這東西,只要一杯下去就能讓人清醒。」
「真有那麼厲害啊,那我來一杯。」
「好嘞——老闆,這位客人要一杯冰咖啡!」
我驚呆了,沒想到他這樣善於做生意。而更重要的是,怪叔叔一直在仔細觀察著客人們。有客人身體不舒服,有客人在用餐途中突然想點飲料,有夫婦因為某個原因吵起架來。這些他都能輕鬆地一眼看穿,在我看來簡直就像是特異功能一樣。
究竟是怎麼看出來的呢?我問他,怪叔叔這樣回答道。
「都已經是習慣了。賭博這東西,最重要的就是仔細觀察對方。只要了解面前的人,不管賭什麼都能贏。」
送走了客人們後,怪叔叔總會坐到窗邊,然後將額頭貼在玻璃上,靜靜地望著外面。
我好奇他究竟在看什麼。可每次靠近,怪叔叔都會笑著走開。我也試著學他的模樣朝窗外望去,但看到的只有一成不變的街景,還有街上人們的生活。怪叔叔他到底是在看什麼呢。
不過,最近街道上的露天小攤好像多了一些。有人巧妙地用木棒組裝成一個台子,把色彩鮮艷的布匹攤在上面,就像帷幕一樣,也有明顯一副異域裝扮的男子,兜售著一種奇妙的木製卡片。還有初中生年紀的少年拿著小小的砥石替人磨刀,先前遇到的賣花少女依舊在街上向行人叫賣。看來她還在代替母親做賣花姑娘。
「啊」
我突然看到,女孩子被撞到一旁倒在了路上。撞倒她的則是一個兩眼只盯著小攤,忘記注意周圍的冒險者。女孩子的花籃摔落在地上,花朵撒了一地。
得去幫幫她才行。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瞬間,門鈴猛烈地響了起來。就像是有人粗暴地闖進來一樣。我轉過頭一看,只看到怪叔叔的背影已經衝出了店門。在我還沒回過神時,他已經用驚人的速度衝到少女身旁,扶起她後說了些什麼,然後又開始逼問撞到少女的冒險者。他看上去氣勢洶洶,幾乎要揪起對方的衣領。
「啊,現在不是看熱鬧的時候。」
我也慌忙跑了過去。
「就因為這樣,我才最討厭冒險者!」
總是一副超然世外模樣的怪叔叔,鮮少地發出了怒喝。
「那、那個、冒險者叔叔已經好好地道歉了,而且、我、我沒事的。」
女孩子則戰戰兢兢地抬頭看著身邊的怪叔叔,兩手慌忙搖個不停。
「什麼沒事,你可是被那麼一個大塊頭撞倒了。喂,你真的沒受傷吧?」
怪叔叔帶著一臉不安的表情,反覆打量著女孩子的身體。雖然我知道他是在關心對方,可是中年男性這樣仔細地盯著幼小女孩的身體……實在是不太好。女孩子也蜷縮起身體,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樣。
「怪叔叔,你這樣很可疑哦。」
我提醒了一句,他才像是被父母抓到在惡作劇的小孩一樣,一下子挺直了身體。
「抱、抱歉,我、我沒有多想。」
「沒、沒事的。」
他們兩人站在一起擺出立正姿勢,看上去讓人不由得想要微笑。
「喂,不准笑。」
怪叔叔瞪了我一眼,可是現在一點都不顯得可怕。
原本怪叔叔就快要和冒險者吵起來了,幸虧有我介入仲裁,矛盾才得以化解。冒險者發現是自己不小心撞倒人之後道了歉,女孩子也說她沒有受傷。
但是怪叔叔卻不由分說地抱起女孩子,把她帶回了店裡。然後逐一問她有沒有受傷,或是手是不是被蹭破了,最後還笨拙地幫她拍掉了身上的灰塵。
突然被一個不認識的怪叔叔帶到別的地方,女孩子顯得很尷尬,而且不知所措。話說回來,用客觀一點的表達方式,那就是接下來可能真的要招來警察叔叔了。
我開始考慮萬一情況不妙,要不要把怪叔叔交出去,同時說「真沒想到他是會做這種事情的人」。然而這時候,怪叔叔忽然頭也不回地對我說。
「你餓了嗎?」
「啊?我還不餓。」
「不是在問你啦! 我也不可能問你這個對不對!」
人家誠心誠意地回答,怪叔叔居然還啪啪地拍了拍櫃檯。
「真失禮。你不管什麼時候都可以別顧那麼多,直接問我啊。」
「問你了又能怎麼樣? 我可不會做菜啊?」
「那裡正好有個不錯的小攤……」
「可不可以不要把叔叔當成跑腿的人啊……?」
怪叔叔的身邊突然傳出一陣小小的,鈴鐺響起似的聲音。是那個小女孩,她看著我們,彎起眉毛笑了起來。怪叔叔撓了撓頭,似乎是害羞了,我則感到了惡作劇成功的成就感。
「呃,所以,你餓不餓啊?」
怪叔叔再次轉向女孩子,對她問道。
「我、我嗎。有一點……不,但是我沒關係的。」
「小孩子就別想那麼多了。」
說完,怪叔叔揉了揉她的頭。女孩子的身體隨之一搖一擺,好像很舒服的樣子。
「你,能不能去做點什麼吃的啊?」
「居然讓僱主幹著干那,你的膽子不小啊。」
「好啦,大人有大量,錢就算在我的工資里,好不好?」
「既然怪叔叔你這樣低下頭來求我,那就沒辦法了。好吧。」
「咦,不對勁啊……我根本連頭都沒低才對……」
開過兩句玩笑之後,我準備去做料理。
但是,做什麼好呢。打開冷藏庫,首先看到的是雞肉和雞蛋。那是今天早上剛剛送來的食材。唔,久違地做一次那個好了。
我拿出一些材料,擺在工作檯上。
雞肉塊,四個雞蛋,迷宮蘑菇。材料只需要用到這些,非常簡單。
首先在小鍋里燒水,然後利用等水開的時間切雞肉。
肉是由纖維構成的。肌肉纖維不僅長,而且有韌性。這一點無論是燒還是煮都不能改變,因此往往會讓煮出來的肉塊口感發硬。切肉的訣竅就在於要仔細觀察纖維,然後從垂直的方向下刀。只要這樣,就能讓肉的口感一下子變得非常柔軟。
我切好大概夠兩人份的肉,然後把它和迷宮蘑菇一起放進煮沸的水裡。
迷宮的產品多種多樣,其中蘑菇的種類更是讓人數也數不清,而且還具有相當有趣的特質。我依賴的這種迷宮蘑菇尤其受料理人歡迎。因為只要把它放進水裡煮,就能得到滋味醇厚的高湯。用我的話來說,就像是出汁一樣,有那種昆布和木魚花煮出來的味道。
迷宮有許多謎團。在這個世界的人們看來,也許集中於迷宮的遺產,魔物之類。但在我看來,蘑菇能產生大海的味道才是真的不可思議。雖然它方便又有用就是了。
等到水被煮出顏色之後,我撈出了蘑菇。假如是用昆布和木魚花,那麼再煮一次還能得到第二次的高湯,比第一次有更濃郁的鮮味,最適合燉煮的菜餚。但迷宮蘑菇煮得過火只會產生苦味和澀味,所以煮一遍就可以。
高湯煮好之後倒進平底鍋里,然後加入砂糖,以及最近我才調試成功的特製風味醬油。這個風味醬油是我的驕傲,就是靠著它,先前的那碗雞蛋拌飯才能有完美的味道。
平底鍋里出現了一片黑色的水窪,這時我把先前切好的雞肉逐塊投進去。
菜單,當然是親子蓋飯*。
[*註:日文原名『親子丼』,使用雞肉和雞蛋做成的蓋澆飯。因為雞和雞蛋是親子關係而得名。如果把雞肉換成其他肉類就成了『他人丼』。]
只是,比起普通的親子蓋飯,這次水分要少了許多。這是最關鍵的一點。
平底鍋開到強火,充分攪勻,煮開,然後中火煮三分鐘,再嘗一嘗味道。
嗯,甜鹹味平衡了。高湯的鮮味也恰到好處。
接著加入利用燉煮空檔打好的雞蛋,但是只加入三分之一的量。因為鍋里的湯汁並不多,所以雞蛋只是半熟,浮在高湯上層慢慢凝固,並朝著平底鍋中沒有湯汁的部分流去。我立刻用鏟子將半凝固的雞蛋推回湯汁里,這是為了防止雞蛋口感變老。
下一步才要在鍋中空出的那部分加入剩下的蛋液。剛一接觸鍋底,雞蛋立刻「咻」地發出歡呼聲。我把鍋轉了一圈攤開蛋液,接著一邊留意雞蛋和湯汁接觸、凝固的狀態,一邊小心把它們混合在一起。
最後出鍋時不能像普通的親子蓋飯那麼稀,但也不能像煎雞蛋或黃油炒蛋那樣硬。
火候非常重要。要讓雞蛋和雞肉有軟綿綿的口感,卻也不能過軟。
我看準時機,將成品倒進盤子裡。要打個比方的話,唔,可以說這是親子蓋飯式的煎蛋餅。
接著再從櫥櫃裡取出大塊的圓麵包,切下厚厚幾片。
麵包放在盤子上,就像是觀光客面前的舞台一樣。然後我把親子蓋飯版煎蛋餅輕輕放在上面。
之所以要控制湯汁的量,就是為了讓雞蛋和雞肉在麵包上也能保持造型。然而雞蛋又沒有完全凝固,它和高湯一起漸漸地滲入了麵包中。
雞肉和雞蛋不僅是為米飯存在的。麵包也是它們的絕佳搭檔。
我把準備好的兩份料理放在怪叔叔和女孩子面前。
「這可……真有意思。」
怪叔叔盯著盤子說道。
「我在好幾個國家,都吃過加在麵包上的各種東西……但這還是第一次看見。話說回來,這也太奢侈了吧。得用多少個雞蛋啊。」
我生在一個只要去超市,要買多少雞蛋都可以的世界裡,所以聽到這句話首先會感到疑問。雞蛋確實挺貴的,可是在這座城市裡要買也並不難。但既然怪叔叔這麼說,大概這也是迷宮帶來的恩惠吧。也許雞蛋這種食材並不親民,至少不能讓人輕易說出「今天晚飯用雞蛋做吧」之類的話。
女孩子看著和自己的臉一樣大小的親子麵包,發出了小小的歡呼聲。
然後她又慌忙抬起頭,交替看著我和怪叔叔。
「那個、嗯……我可以吃嗎?」
我用手指了指怪叔叔。
點菜的人是他,所以請求許可以也是一樣。
在女孩子的目光下,怪叔叔露出苦笑。
「噢。當然可以,別客氣了,吃吧。」
「但、但是,錢……」
看到少女垂下肩膀的模樣,怪叔叔的臉頰不知為何扭曲了一下。那副轉瞬即逝的表情似乎有些悲傷。
「小孩子就別想那麼多了。」
「哇。」
怪叔叔溫柔地摸了摸她的頭。小女孩被怪叔叔撫摸著,抬頭望向他。
「但、但是。」
「真是的,到底誰教你這麼頑固。那,這樣吧,要不要跟我賭一——」
「餵」
你打算誘騙純真的少女做什麼啊。
我提醒了他一聲,怪叔叔才舉起雙手。
「知道了知道了。那,這樣好了。你能不能給我一些花兒啊?」
「花? 您要花嗎? 可是——」
花籃放在女孩子身邊的椅子上。;裡面的花兒是被冒險者撞飛之後,重新撿回來的。只是有很多花都被行人踩過,或是撿起來的時候已經少了花瓣。
怪叔叔從女孩子手中接過花籃,很快從裡面撿出花兒來。每一朵都是已經賣不出去的。
「就這些好了。我剛好想要幾朵花兒。」
他對女孩子露出笑容,同時把手中的小小花束拿給她看。
「那個,可是……」
女孩子當然已經注意到了。
「菜快要涼了哦。」
我在兩人陷入相讓不下的局面之前,試著打圓場。
女孩子這才回過神來,看了看眼前的親子麵包,又看了看怪叔叔,然後目光再回到麵包上。
她緊緊盯著麵包,視線幾乎要在上面開出一個洞來。最後,才像是下定了決心似地,將目光轉向怪叔叔。
「那個,承蒙好意,我開動了!」
怪叔叔嘴角痙攣了一下。
「啊、嗯。最近的小孩子,都知道這麼難的詞了啊。」
「比起哪裡的怪叔叔,可要懂禮貌得多了。」
「別說得那麼直白嘛……」
女孩子用小小的手舉起麵包,咬下了第一口,但卻沒咬到雞肉的部分。她咽下去之後,又咬了第二口。
「——!」
接著先是睜大眼睛,隨後又緊緊閉住眼,身體開始左右抖動似地搖擺起來。好像全身都在顯示受到的感動。
女孩子咽下這一口,接著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非常好吃哦! 甜甜的,軟綿綿的,那個那個,」
她的視線在我和怪叔叔之間來回切換,拼命試圖傳達著自己的感動。這副模樣讓我也跟著笑了起來。
然後,小女孩再一次咬了一大口麵包。
怪叔叔用手肘支著下巴,看著她大口大口吃東西的模樣,臉上浮現出溫柔的笑容。我突然覺得自己像是在哪裡看到過那樣的表情。但是是在哪裡呢。總覺得,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女孩子吃掉半個麵包的時候,怪叔叔才終於嘗了第一口。
「喔,確實很好吃嘛。」
「嗯!」
他和女孩子一同笑了起來。等吃掉第三口,怪叔叔又對女孩子問道。
「對了,你媽媽,最近怎麼樣啊?」
「媽媽她睡在床上。」
女孩子頭也不抬地回答道。她正用叉子把落在盤子上的雞肉和雞蛋放回麵包上。
「是生病了嗎?」
「我不知道。媽媽總是說,沒事的,我沒事的。什麼都不告訴我。」
「是嗎,真讓人擔心。」
「嗯,我很擔心媽媽。」
又過了片刻,怪叔叔再次開口問道。
「你家裡還有誰在嗎,比如說,父親之類的。」
「爸爸在很遠的地方,因為他是水手。」女孩子抬起臉,望著怪叔叔說。「爸爸從世界的各種地方寄信給我哦! 而且,還會寄給我那些國家裡的硬幣,還有稀奇古怪的東西。」
環遊世界的水手啊。真是個浪漫的工作。
「不知道現在爸爸在哪裡,我好希望他快點回來。」
女孩子說完,把最後一塊麵包送進了嘴裡。怪叔叔的盤子裡,只吃了幾口的親子麵包仍然在原處。
送走女孩子之後,怪叔叔一直沉默地坐在櫃檯前,望著桌上的花束。即便有客人來他也全無察覺,以至於讓我很猶豫該不該說一聲「喂喂餵快點工作,我可是你的僱主啊」之類的。
之所以沒有那麼做,是因為其實店裡也並不忙。這家店本來就沒什麼人氣。雖然說起來有點讓人傷心,不過正因如此,這裡才有了緩慢流動的時間。假如客人多起來,那麼環境無論如何都會很吵,恬靜安穩的氛圍就要消失了。
到了晚飯時間,這種安靜會更上一層。具體來說,就是往往會變得一個客人都沒有。大家一定是都回到了家裡,才開始猶豫晚餐要吃什麼的。
往常我總是會覺得有點寂寞,但今天沒關係,因為有怪叔叔在。
「你要沒精打採到什麼時候去啊。」
我試著朝他搭話,然後怪叔叔默默抬起頭來。
「怎麼了,一副女兒一轉眼就長大,驚訝到沒辦法的表情。」
我說完,怪叔叔先是瞪大眼睛,然後露出了苦笑。
「你啊,眼光真是機靈。雖然還是不擅長跟人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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