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掟上今日子的婚姻屆 第一話 隱館厄介,被採訪(1/2)
1聽完今日子小姐的演講後又過了一個月,我依舊是求職中的待業青年。才剛領教過名偵探全方位的工作表現,真是太丟臉了。
姑且不論是否具有智慧,但我真的好想什麼都會。
話雖如此,但是為了我的名譽,請容我解釋一下(雖然我本來就沒什麼名譽可言,但暫且不提這點)——這一個月以來,我當然也不是一直沒有工作,還是有些動作的。
聽完演講之後沒多久,我被錄取為某家信用合作社的行政人員——可惜方才意氣風發地被錄用,沒兩下就又氣息奄奄地被炒魷魚了。
直到現在。
我想不用我再舉例了,被炒魷魚的原因又是我根本沒幹過的壞事——簡直是了無新意。不,在踏進信用合作社這種管理錢財的職場當下,不祥的預感就已經壓得我喘不過氣來。不過我可沒有選擇工作的自由,光是有人願意雇用我,就應該要謝天謝地了——我是講真的。遺憾的是,該說是果然還是竟然呢,尚在新訓的階段,盜用公款的不白之冤就從天而降。
幸好,不,是不幸中的大幸——對我而言,要應付這種狀況已經是得心應手,非常非常得心應手,甚至可以平心靜氣地認為「沒什麼,不就是常有的事嘛」。身為冤罪界的英雄,面對被怒氣沖昏腦袋、朝我破口大罵的主管宣告「請讓我找偵探來」之後,便從儲存在手機的偵探名單里找出足以勝任的「名偵探」,打了通電話給對方。
不是打給今日子小姐。
因為再怎麼想,那都不是可以在一天內解決的問題,加上我也實在不認為把平素就以「金錢的奴隸」自居的她,叫來信用合作社這種貨幣密集之處是個恰當的主意——根本是不當到極點。於是,我委託了專門處理與銀行有關的案子,俗稱「借貸偵探」的夢藤先生來解圍。
他是個優秀的偵探,也因此,所費不貲。
價碼大概是今日子小姐的三倍,可是被安上的罪名既是盜用公款,我只想趕快擺脫如此屈辱的冤枉——這也是不得已的支出。
事情已經結束了,所以我只說結論……不枉其高人一等的費用,借貸偵探確實洗刷了我的冤屈,但是由於罪證確鑿的竊賊居然是在公司里被視為偶像的行員,反而使得我的處境更加艱難。我後來受到的壓力,居然比被當成嫌犯時還要大(誠如各位所知,人的感情十分複雜)——到頭來,我只好主動辭職。
基於個人生涯規劃。
由於等同封口費的資遺費也是直接左手進、右手出地給了借貸偵探,我這已經數不清是第幾次的「職場體驗」就在損益兩平的情況下告一段落——該說真不愧是借貸偵探嗎。
有進就有出,真是漂亮的損益平衡表。
因此,如果要為這一個月做個總結,無非是「一度提起幹勁為了工作成天忙碌不已,結果卻跟每天在家睡覺沒兩樣」——真不知該怎麼形容這種鬱悶的心情。
不過,嚴格說來,並非損益兩平。
這一個月我也得過日子,所以想當然耳,會產生生活費。
這部分是負的。
光是活著就是負的,這是什麼人生啊。
既然如此,或許去死一死還比較有效率。
這種損益平衡表誰受得了。
會變得悲觀也無可奈何,沒有收入的時候只能虛耗存款坐吃山空,在精神上是很大的壓力——也正是因為處在這麼憂鬱的時刻,我才會答應接受那個從天而降的「採訪」邀約。
2
即使本人已經忘記,但想到身為忘卻偵探的今日子小姐那些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豐功偉業,會有人邀請她去演講也沒什麼好值得驚訝的(雖然我還是大吃一驚)。
然而,居然有人要採訪既不是名偵探,也沒有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豐功偉業,說起來根本什麼都不是的我——聽到時與其說是驚訝,不如說是驚慌失措——原本以為是不是把我和什麼人搞錯了,但是除了我以外,實在想不出來還有哪個身高超過一百九十公分,又名叫隱館厄介的男人。
該不會是記者查出我是忘卻偵探的常客,要問我關於忘卻偵探的事……沒想到也並非如此(確認過好幾次,對方都回應並非如此),一再說明是以我個人為主的採訪。
以我為主軸進行訪談也太莫名其妙了,令我整個人陷入混亂,但在仔細問過之後,對方的採訪目的倒是清楚明白——因為我是今日子小姐的常客這個猜想,雖不中亦不遠矣。
只不過嚴格說來,要採訪的是忘卻偵探等各路名偵探的「常客」隱館厄介——這樣。
說得明確些,對方要訪問的並非是時常身為「委託人」的隱館厄介,而是時常身為「冤罪被害人」的隱館厄介。
冤罪界的英雄——隱館厄介。
啊哈,原來如此,原來是打算把不斷蒙受不白之冤的厄介同學可悲的前半生整理成一篇可笑的報導啊——我起初沒把這個邀請視為「常有的事」而當作是「常見的那個」,進一步詢問之後,發現要採訪我的媒體,是目前以網路為主展開的時評報導新興媒體,至於特輯主題「冤獄為何發生?又該如何防範?」更是正經到使我跌破眼鏡,甚至心生膽怯的社會觀察專題。
新聞網站名還是《一步一腳印》——可笑的「可」字都不知要寫哪裡。
一點都不可笑。
說老實話,若是在平時我應該會馬上拒絕這個採訪邀約,但是有兩個理由讓我難以拒絕。
一是在中間穿針引線的中介人是我的朋友紺藤先生。二是如前所述,最近一個月的收支呈現赤字,要是接受採訪能收到酬勞的話,再也沒有比這個更值得慶幸的事了。
不誇張,我是真的徘徊在生死存亡的關頭。這是死活問題。
當然,也因為才剛被炒魷魚,心情上的確想找人說說話。
硬要說的話,或許是因為今日子小姐演講時提到的「回饋社會」這句話還留在我的腦海——即使已經不存在於今日子小姐的腦海里。倘若像是我這種微不足道之人所說的微不足道之經驗談,也或多或少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能做為人們的心靈救贖的話,偶一為之也不錯。
雖然我沒有足以暢談社會正義的道德觀,但是偶爾能為別人出一點力也不錯。
就算沒有今日子小姐背負的那種反覆無常的命運,如果讓世人知道我一路背過來的這些黑鍋能起什麼作用的話……
如此這般,在保證匿名的條件下,我接受了《一步一腳印》的採訪——當時並未深思這麼做會有什麼後果。
真是的……說到底,人果然不該做不適合自己的事。
3
「初次見面,我是圍井都市子。」
採訪當天,記者準時出現在約好的咖啡廳,看她這麼向我寒暄問候,讓我卻覺得似曾相識——總覺得以前在哪裡見過她。
不過她又不是忘卻偵探,既然都說了「初次見面」,肯定就是初次見面——嗯?忘卻偵探?
我想起來了。
沒錯,我在今日子小姐的演講會場上見過這個人——圍井小姐。
不,正確說來並未見過,我是只看過她的背影。
只看過她的一頭秀髮。
在演講後半段的問答時間,最後一個提出問題的人,就是圍井小姐——當時我並沒有看到她的臉,但她那頭烏黑的長髮,總之是令我印象深刻。
因為是——帥氣的髮型。
當然,我不敢確定。
因為只是從後方座位驚鴻一瞥,而且是一個月前的記憶,再加上穿著打扮都跟當天不同——那天的「她」打扮得很休閒,今天的她則是從頭到腳都像是個記者,模樣十分幹練。
只是——
「因為我才剛入行,可能會有很多禮數不周的地方,請您多多包涵,隱館先生。」
她說話口齒清晰。聽聲音,感覺應該就是和那時的發問者是同一人——儘管如此。
「初次見面,我才得請你多多指教。」
我還是這樣回答。
畢竟這時就算口出「不對,我們以前在哪裡見過,我就是那個時候的那個人啊!」我也不覺得能聊得起來——相反地,可能還會惹對方不高興。既然我也沒把握,當時也沒說過話,看來對方完全不記得,那麼這時用「初次見面」來寒暄,應該就是最佳解答。
然而,萬一當時發問的女性真的是圍井小姐,她參加那場演講會時,也是以記者身份出席的嗎?
說不定身為記者的她,真正目標還是今日子小姐,只是想透過我這個常客旁敲側擊切入忘卻偵探的內心世界——這種動機不純正的揣測再度在我心裡抬頭,不過,大概沒那回事吧。
就當那天的穿著是為了配合當時場內氣氛的偽裝,假使她是為了工作去聽今日子小姐的演講,那時提出
的問題,應該會更聚焦於今日子小姐真實的一面吧——雖然輪不到活像是個追星族般、問什麼穿搭的我來說三道四,但拿出自己愛情煩惱來諮詢的圍井小姐,想必不是去那裡工作的。
那是她的私人行程吧。
既是私人行程,也是個人隱私。
這樣的話,最好還是不要提起那件事——眼見圍井小姐一本正經,針對嚴肅的主題,準備好好扮演採訪者的角色,我實在不想隨便擾亂她的士氣。
要是被她知道我當天在場,聽到她的愛情煩惱——而且內容還是「男人換來換去都失敗」的愛情煩惱——我實在不認為她能完全不為所動,繼續以泰然自若的態度完成接下來的工作。
面對採訪者,我應該貫徹演好受訪者的角色。
「嗯?您怎麼了?」
「啊,不,我太緊張了。因為我很少有機會接受這樣的採訪。」
察覺有異的圍井小姐面露不解,我只得找了個藉口矇混過去,再點杯飲料——不知她是否能接受這樣的答案。
「這樣啊,我也很緊張。」
圍井小姐一邊說,一邊把錄音筆放在桌上,打開筆記型電腦,手腳十分俐落地進行採訪的準備工作。
感覺真是位能幹的女性。
如果是以前,會被叫做帥氣女人〈HANDSOME WOMAN〉——不,如此老掉牙的稱呼,就連記憶無法積累的今日子小姐也不會這麼叫才是。
固然和今日子小姐是不同類型,對工作的態度則令我很有好感。
雖說經驗不多,我過去也歷經了很多事,接受採訪也並不是頭一遭。由於總是被戴著有色眼鏡加以詢問,結束訪談時從未感到心情愉快——所以我說緊張也不是在騙人的——看樣子,今天似乎不用擔心。
只要我別說些多餘的話……
「隱館先生過去被捲入過許多冤案,首先想請教您本人對這種情況有什麼想法?」
當兩人份的飲料送上來,圍井小姐立刻切入正題——她放了兩隻錄音筆在桌上,分別用來錄自己的聲音和我的聲音——是因為這麼做,之後聽打時會比較方便嗎?要領之好,媲美今日子小姐。
她把筆電擺在面前,似乎打算像速記那樣即時記錄重點,一字一句都不想錯過的態度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使得我現在已經不只是緊張,甚至感到怯場。
很抱歉,但我實在說不出值得她這麼全神貫注的話——或許我的確累積了不少常人碰不到的經驗,只是若問我從中學習到什麼,還真的沒有。
因為我每次都手足無措。
手忙腳亂,驚慌失措。
既學不會,也學不乖,只是重複著同樣公式……啊,就來談談這個吧?
類型。
「過去我所經歷的冤案,大致可以分成三種類型。第一種是沒有任何理由及根據,只因成見或偏見而遭到懷疑的類型。第二種是從證據及狀況,認定犯人只有我的類型。第三種,是真兇故意陷我入罪的類型——說到冤案,大家可能會認為多半是第二種『被懷疑也沒辦法』和第三種『被設計而遭受懷疑』的情況,但其實絕大部分都是第一種類型。」
「也就是……『沒有正當的理由或根據就遭到懷疑』的情況嗎?」
圍井小姐附和得正是時候,我順著回道「沒錯,就是那樣」還點了頭——也不禁覺得自己這樣講解,很像今日子小姐解謎時的場景。
看來我也不是什麼都沒學到。
當然我可沒有「如果圍井小姐是今日子小姐的粉絲,她應該更容易明白我想說什麼」這類的盤算。
「所以你問我『有什麼想法』……老實說,我只覺得『莫名其妙』。我完全不懂大家為什麼要懷疑我,光是這樣就讓我舉止慌亂、不知所措,而那使得我看來更加形跡可疑,更是令人起疑。」
我想起任職信用合作社時被懷疑盜用公款的事——分明什麼證據也沒有,就立刻懷疑錢是我偷的,但是輪到竊賊,那個被大家當成偶像的行員,同樣也沒有任何根據,連不在場證明也沒有問過,就獲得眾人全面的信任。
這還不打緊,即使在借貸偵探夢藤先生揭穿真相後,還有人頑固不移地堅信「那個人才不會做這種事」。
「當這種事一再重複,被懷疑到『習慣成自然』——結果造成只有洗刷冤屈、擺脫嫌疑的技能無人能及,還真是本末倒置。」
雇用偵探,擺脫不必要的嫌疑,固然是優異的防衛策略,然而一旦變成收支兩平——嚴格說來是出現赤字——就得說實在沒什麼意義。
至少沒有生產性。
總之幾乎每次都落得回家吃自己的下場——原本應該採取「儘量不要被懷疑」的對策才是——但為時已晚。
「也就是所謂的……『李下不整冠』嗎?」
圍井小姐說道。
「這樣聽起來,你好像認為原因出在被懷疑的人身上?」
「不是的,呃,對自己沒自信的時候或許會這麼想,但我基本上不認為是自己的錯——正因為不這麼想,才更難受就是了。」
不認罪的話,會被認為沒有在反省——一旦道歉了,又會被認為在說謊。問題是,我本來就不用認罪,也沒有在說謊。受到懷疑時,我根本就找不到事由來懺悔「早知道」。
沒什麼原因。故原因不明。
頂多只能詛咒命運的蠻橫無理,但是裡頭往往又穿插著人為的意圖,所以也不能全部推到上帝頭上。看到我的遭遇,應該連上帝也會說「才不是我的錯」吧。
「硬要說的話,『以前曾經被無緣無故地懷疑過』這項事實,似乎就足以使人對我更起疑心。」
「因為曾被懷疑,所以才被懷疑——嗎?」
詫異爬上圍井小姐知性的臉龐——莫非是心想這也太慘了嗎。
是呀,我自己也是這麼想的。慘到無可救藥。
可是,這也是現實。
人生路上,有時候即使沒整冠,只是走過李下也會被懷疑——當這種事一再重複,就成了理所當然,遇到也沒什麼感覺。會覺得這是「常有的事」,我覺得還算是好的。
類型化。
可能有人會說,既然如此不要走在李下就好了,可是如果不知道其他的路,就只能走在那條路上——開拓不同的類型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
修路可是個大工程。
「就像一旦有了前科,就容易被列進嫌犯名單——那樣的感覺吧。即使實際上,當事人根本沒有前科。」
與其說是附和我的說法,更像是她的獨白。
或許並非是身為採訪者,而是她身為新聞工作者的有感而發。
「接受社會的制裁,有了前科的人,之後由於很難找到正常的工作,逼不得已只好再犯——也會發生這種惡性循環。」
「……這也跟『以前被詐騙過』的詐欺被害人,往往又很容易因此成為騙子的目標的狀況類似。」
我本身不曾遭到詐騙(但曾被懷疑過是詐騙分子),聽那些被騙過很多次的人說起他們的體驗,我也曾有過「第一次也就算了,為何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騙呢?」之類的疑問。
這麼說來,會有人認為「被騙那麼多次,問題該不會是出在被騙的人身上吧?」也不奇怪——可是在絕大多數的詐騙案例之中,不但被害人身上找不到什麼問題,加害人的手法也不見得特別高明。
必定是因為被害人——還有加害人,都陷入了某種類型化的公式里。
不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而是因為有過二,才會無三不成禮。
「被害人之所以一直是被害人的循環自不待言,也有被害人成為加害人這種令人不想面對的循環——而且,其實這種事很容易發生。」
「是啊。」
我點點頭,表達對圍井小姐意見的贊同。
名偵探坐鎮的推理小說里描寫的兇手,也常會在最後一幕吐露悲慘的動機——聲淚俱下地訴說兇手其實也是被害人。可能是因為作者與讀者都下意識地認為「動手殺人一定要有能與其嚴重性匹敵的理由」吧。
但與其說是痛快的復仇劇,這種轉換被害人成為加害人的戲碼只是種悲劇的結構,除此之外什麼都不是,不是我說,根本稱不上痛快,只會留下痛楚,甚至是不快感。一想到現實社會同樣一再重演著同樣的悲劇,甚至已經超越悲劇的範疇,應該要說是喜劇了。
「就某個角度來說,雖然我因為自己一直受懷疑被誤會,甚至總是以被害人自居,但同時也感到不安,深怕自己什麼時候會變成加害人。」
「……既然都要被冤枉,乾脆真的干一票,是這種思維嗎?」
「我倒沒想過這麼瘋狂的事……不過,不分青紅皂白就懷疑我的人們
通常都不是壞人——反而多是善良老百姓。正因為善良,才會急著糾舉犯人和壞人的不是,基於一股義憤填膺想把我絞首示眾——」
於法而言,明明沒有證據,還誤會某人是犯人,根本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為。
既然是犯罪行為,就不能說他或她們純粹只是善良——只是,這些人絕不是出於惡意地攻擊我,至少不單是出於惡意——還出於道德觀及正義感。
「——因此,我也擔心自己可能正不知不覺地做著同樣的事。對報導及新聞囫圇吞棗,沒有理由,也沒有根據地認定誰是某件事的犯人。」
「在我這以報導為業的人聽來,還真是逆耳之言呢。」
圍井小姐的唇畔浮現一抹笑意。
「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犯那種錯誤,所以本次才會想製作這樣的專題,但的確,由於近年新聞媒體的競爭實在太過於激烈,進而產生許多的冤罪也是不爭的事實。」
我的回答似乎被她以為是在諷刺什麼——但如果只將這種現象單純視為犯罪報導的一體兩面,反倒可能會完全忽略了本質。
不只是以報導為業的人,大家都做著同樣的事。在家裡、在學校、在公司,大家都做著同樣的事。真要說的話「找犯人」和「猜犯人」根本不是什麼兩面,只是人類真實的一面。
當然,雖說影響力有大有小——現在這個時代,即使是個人也能向全世界發表意見及偏見。
不,推給時代也很奇怪。
在自己的小圈圈裡流傳的謠言,結果卻造成國家滅亡或大恐慌的逸話早就不勝枚舉——這也是在歷史上重複到令人厭煩的一種發展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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