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 港龍之殤(上)(2/2)
可以說彭勵治搞出來的這個新航空法案,稱為「國泰專門保護法」更為恰當!
香港財政司相當於國內的財政-部-長,他憑什麼有立法資格?而他又與港龍和曹光標有怎樣的血海深仇?
殖民地時期的香港,除了總督領導下的港英當局之外,還有行政局和立法局這兩家議事機構。理論上來說立法局是全港最高的立法機構。
要知道立法權在西方民-主體系中,可是一項很重要的權利。英國議會的多數黨,才有資格推選首相,並進行組閣。美國的總統雖然是由選民直選,但議會卻有彈劾總統的權利。
但在香港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立法局只是有名無實的橡皮圖章而已。首先,立法局中無論是官守議員還是非官守議員,都是由總督指定任命的。
也就說如果某位立法局的議員不聽話,總督完全可以換一個更聽話的人來當。而更讓人不可思議的地方在於,就算立法局全體議員一致反對,總督閣下照樣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制定和頒布法案。
立法局甚至連審查法案的資格都沒有,因為所有草案只有經過行政局的審查批准後,才會提交立法局進行表決。也就是說立法局議員們唯一的作用,就是去舉舉手罷了!
明眼人肯定已經看出來,香港真正有部分立法職能的是行政局,而非立法局。立法局只是英國人丟出來的一個幌子,所以港督很願意委派全港各界名流來擔任議員,藉此為他們在香港的殖民統治,披上一層民-主的外衣。。
而在更為重要的行政局,大部分的議員席位則是直接由港英當局的高層行政官員出任。所以香港的立法權,長期以來都牢牢掌握在,以港督為首的一小撮港英高級官僚手中。
彭勵治作為香港財政司,是全港僅次於港督和布政司的第三號實權人物。同時他也是香港行政局的當然官守議員,所以要弄個航空新法出來,自然不在話下。
而如果你翻看過彭勵治的過往履歷,就一點也不會驚訝他為何要往死里整港龍航空了!
彭勵治早在1950年就加入了太古集團,後因工作出色屢次升遷。等到1973年時,他終於當上了太古集團旗下最重要的子公司——國泰航空的董事會主席。
在1981年被港督任命為香港財政司之前,彭勵治整整在太古集團服務了30年,其中還有7年是直接擔任國泰航空的董事長。
鐵娘子柴契爾在八二年到訪北京時,曾在記者招待會上振振有詞的說道:自從香港開埠以來,英國政府從來沒有往外拿走過一分錢。
要不怎麼說政治家們的臉皮厚呢,都跟銅牆鐵壁似的!英國政府是沒自己往外拿,他們只不過是千方百計為英國資本的搜刮,創造了最有利的條件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