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周五去惠比壽屋(2/2)
「想得美。在這裡找到你就是你的末日,是到接受報應的時候了」
花襯衫的大叔一邊壞笑一邊逼近名流小姐。
穿骷髏T恤的人和高大兇惡的人強行抓住不情願的名流小姐的手臂。感覺不是綁架就是扭送。
喂,這情況不太妙吧?
「沒辦法呀,小櫻。這要怪名流小姐不好。」
眼鏡在一旁悄悄說道。我從沒有像此時這般強烈地覺得眼鏡這傢伙病入膏肓。
「……月刊Jumbo編輯部的人,對吧。」
聽到眼鏡說的話,花襯衫的大叔還有正在被綁架的名流小姐都停了下來。
Jumbo編輯部,是說那個漫畫雜誌Jumbo?從動作漫畫到戀愛漫畫什麼類型都刊登的漫畫雜誌。我有時候也會看。
名流小姐一臉不快地看著眼鏡。花襯衫的大叔豪爽地笑了起來。
「……沒錯。準確地說我是總編。那邊的光頭是責編。大個子是營銷。」
「這邊這位是我們的招牌作家牧島阿波羅老師。」
骷髏T恤抓著名流小姐,十分有禮地介紹道。
Jumbo的漫畫家……名流小姐麼?
「所以我才說,小孩子還是不要知道為好啊。夢會破碎的。」
「如果能趕得上截稿日的話,老師你可以自豪地說自己是個優秀的作家哦。」
「我從沒趕不上啊!只有在這裡我才能找到靈感,你們就別管我了!「
漫畫家……確實,大白天到處晃悠也沒什麼奇怪的……
名流小姐高聲尖叫著,最後落著淚將出版社的人趕了出去。被趕出去的三人,出了大樓還大喊著「NAME(分鏡腳本)最後期限在今晚!」
怎麼說呢,真是幫吵鬧的人啊。
「……啊真快,真是人不可貌相啊。雖然老朽是表里如一的退休老頭就是了。」
最後鬍子爺做著似乎很精闢的總結,釣上了一條鯽魚,尺寸七厘米。雖然怎麼樣都好啦。
「為什麼眼鏡你會知道?」
眼鏡之前就知道名流小姐的事,一直都瞞著沒說呢。
「……漫畫雜誌,作者近照。」
「啊」
「補上太陽眼鏡就一樣了。」
眼鏡,原來你是老讀者了啊。
「因為覺得向她要簽名的話絕對不願給的,所以沒說。」
聽到這些,名流小姐噗嗤地笑聲笑了。似乎很開心。
「那這次就為你畫一張吧。喜歡的角色之類的什麼都行。」
「不用了,不需要。」
「不要客氣呀。」
就算這樣,眼鏡還是一直拒絕。我覺得名流小姐是明知眼鏡不會要才主動提出來的。因為眼鏡人好。
我也不由地感到開心。在惠比壽屋,似乎有個心照不宣的共識。那就是,大家在這裡一律平等。跟是怎樣的人,背負著怎樣的東西,都沒有關係。我感覺到,它有被好好遵守。
「——找到你了。」
但在我如此感慨之時,一隻手從後面搭載了我的肩膀上。
回頭一看——媽媽站在我面前,比眼鏡還病態地橫眉豎眼。
心臟撲通撲通,可怕地鳴動。
穿著深藍西裝的媽媽看著我,氣得發抖。
你不是去法院了嗎?結束比預定要早嗎?明明有很多能問的事,但都沒能順利地說出口。
「我不是說不要去奇怪的地方嗎?」
「不奇怪啊。看,我又沒有去遊戲廳。」
「不准狡辯!媽媽太失望了。從今往後我們不得不兩個人相依為命,你這樣完全不行啊……」
媽媽扶著額嘆著氣。兩個人相依為命……就表示定下來了呢,離婚……
太好了呢——這種話,怎麼說得出口啊。
「……那我……和爸爸一起過。」
媽媽的太陽穴猛地一跳。
「什麼意思?」
「我不要和媽媽一起。你不要擅自替我決定。不要就是不要」
「笨蛋!」
媽媽一巴掌扇在我的臉上。
「你、你這孩子。知道那個人做了什麼……我又是懷著怎樣的心情不惜跟他鬧離婚……」
「那種事我哪兒知道啊」
「笨蛋!笨蛋!笨蛋!」
媽媽歇斯底里地叫喊著,反反覆覆地搖著我。即使我跌坐在地上,她依然還在一邊哭著罵我「笨蛋」一邊打我。
「笨蛋!」
「——阿姨,住手啊!」
就在媽媽抬起手的時候,一隻「圓網」擋在了跟前。
那是抓魚用的帶手柄的網子。因為用過,有些滴水,那水滴在了我的衣服上。
是眼鏡。
「這裡是釣魚的地方。不釣魚的話就出去。」
在旁邊的名流小姐擺著超居高臨下的眼神,像門神一樣叉腿站著。
「來來,請吧這位夫人。這邊的特等席還空著哦。請坐。」
「……啊,哦……」
最後,鬍子爺用不遜於現役時代的圓滑接客方式,將母親引向帶有座墊的長椅。
水面如同往常一樣,清澈度零,在綠色中冒著泡泡。
我把魚餌上到魚鉤上,給了母親一根魚竿,自己拿起另一根開始釣魚。
「……這個,放到水裡就可以了嗎?」
「嗯。隨意拋下去就好。」
媽媽就像被狐狸領著走似地,一頭霧水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種情況。我基本也有同感。
對半坐在同一張長椅的我們周圍,眼鏡他們也在。
大家已各自坐在喜歡的座位上開始釣魚,不過再大聖剛才那樣的事一定還會幫我。這麼一想,我就有底氣了。
我敢說,我問題。
「……這裡啊,是以前爸爸帶我來的。」
「……我知道。所以……」
所以怎樣?我心想。所以知道我在這兒嗎?正因如此才不能原諒嗎?
「我明白,不離婚不行。雖然明白……對我來說,他不是純粹的壞人。」
雖然被拋棄了。雖然不回來了。
「這些……對媽媽我來說也是一樣啊……」
「爸爸說了不要我嗎?」
媽媽無言地看著自己的浮標。
這勝過任何回答。
「……只有一件事十分肯定。如果要爭的是你,我無論如何也不會讓給他的。絕對不讓。」
內心已經決定的東西,柔和地刺入我的心。
「媽媽不要分開。如果那樣,媽媽會寂寞地乾渴而死的。」
我忍不住了,用沒拿竿的手擦了擦眼淚。是悲傷還是高興,連我自己也不知道。
然後我發覺到了。
「……媽媽,魚上鉤了。」
「誒?」
「看,浮標在動。起竿起竿。」
媽媽慌慌張張地拉起自己的釣魚竿。看到浮出水面的魚的顏色,我頓時叫了起來。
「眼鏡,拿網來!」
不行,來不及了。我一心只想避免讓它掉進水裡,探出身去。於是,我在半空中雙手接住了啪嗒啪嗒掙扎的那傢伙。
「哎呀——這金魚真神奇。竟然是粉色的」
是啊。
已經長到能比我的手還大的櫻和金正閃閃發光。
「長度有十五厘米吧?」
「不止吧。」
「哪有哪有。算上尾巴剛好十五厘米。」
大家稀奇地看著放入桶中地櫻和金你一句我一句說著。
因為惠比壽屋是獎品兌換制,釣上來的魚基本上必須放回魚池,所以離別也就變的不舍了。
「咦?連魚也可以帶回去嗎?」
然而,聽到在接待處領取獎品的媽媽這樣說,我吃了一驚。
「是啊。這個月店就要關門了。喜歡的話就隨意帶走吧。」
滿臉皺紋的婆婆皺著眉這樣說道。誒?
——關門……不會吧?
大家都呆住了。
「……這家店,要關了啊……」
「哎,店已經很破舊了嘛。要冷清下來了呢。」
「等,等一下!這裡要是關了,我要怎麼畫NAME啊!?」
在驚訝的大傢伙之中,名流小姐就像世界末日到了一般慘叫起來。這就先不提了。
***
即使到了三年後的今天,那家店的特殊之處,依然會不時浮現在腦海中。
我今年四月開始升上了初二。惠比壽屋關門後,我和店裡的常客們完全沒再見過了,但「牧島阿波羅」的新刊還是會擺在書店裡,而且今天我見到了讓人懷念的傢伙。
櫻花飛舞初中中校園,新入學的一年級里有個小眼鏡仔。
雖然小學不同,但中學居然在同一個學區。我之前都不知道。
「嗨!」
面對輕快打著招呼的我,眼鏡露出了不解的表情。就像在說「什麼,這學姐誰啊?」
這傢伙沒注意到啊。
「是我啊,是我!小櫻啊。」
「小……櫻。」
「然後,你是眼鏡。」
都說到這個份兒上了,眼鏡似乎總算是想起來了。他用至今為止最大的嗓門喊起來,然後使勁兒凝視我的打扮。
「——你什麼時候變性了!?」
「沒,一直是這樣。」
眼鏡看著我身上的水手服,吃驚得眼鏡都要滑下去了。明明識破了名流小姐的身份,對我卻這個反應,會不會太過分了。
「還喜歡釣魚的話,要不要去海邊嗎?俯視比較能安心不是嗎?」
這次的目標是十五厘米以上。
儘管在那家店裡的時候,我就是小櫻,你就是眼鏡,不過如此,但世界要更加遼闊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