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編戶齊民(1/2)
在歷史上,人頭稅一直從先秦時代貫穿到近現代。
康麻子曾說過「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取消了再生人口的人頭稅。
到雍正在位時,「攤丁入畝」正式取消人頭稅。
但,人頭稅還並沒有完全被取締!
「大王,治粟內史所言大繆!」
太宰季札深惡痛絕的道:「我吳國的口賦, 豈可加征?黎庶生活本就不易,現在吳國又劃分士農工商,按人口徵稅,勢必令富者愈富,窮者愈窮!」
「國人貧富差距甚大,於國不利。如此,恐貧困人家苦於沉重的口賦,不再過多的生育兒女,豈非誤國誤民哉?」
這正是慶忌最擔心的地方。
因為人頭稅一旦加征,勢必導致吳國百姓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兩極分化所導致的嚴重後果,不堪設想!
其中,直接影響到的就是人口!
慶忌還琢磨著鼓勵百姓多多生育,休養生息,若是在這個時候加征人頭稅,吳國的百姓豈敢生育更多的孩子?
這與慶忌的想法,藏富於民的國策是相悖的!
范蠡亦是知道這一點,故而又道:「大王,口賦必須加征。然則,吳國可以在原有的基礎上,按照各家各戶一年的收入,酌情以三十稅一,徵收口賦!」
慶忌微微頷首, 但又不得不皺著眉頭,繼續問道:「三十稅一,是否過重?」
「回稟大王,三十稅一尚且輕矣。」
「若一對夫妻,尋常有三五個兒女,多則十餘人,視其家境而定,富貴之家多出,尋常人家少出,均衡口賦,應該並無不妥!」
在一側的計然聽到這話,不由得搖搖頭,說道:「治粟內史此言差矣。」
「三十稅一的口賦,看似固然不重。然則誠如你適才所言,若一戶人家有十口人,按照每人頭三十稅一的標準,豈非三十稅十?」
「即便逐年遞增下來,黎庶所承擔的賦稅太重,唯恐各家各戶苦於口賦之沉重,而不敢過多的生兒育女。」
彎彎繞繞的,問題似乎又回到了原點!
然而,只見范蠡不緊不慢的說道:「右丞相所言不虛。但, 范蠡是考慮過的!」
范蠡朝著陛台之上的慶忌, 垂手道:「大王, 臣以為應該就口賦,推出一項新的改革。即勒令凡一戶之中,有兩個成nian男丁以上,必須自成一戶,娶妻生子!」
「違者必究!」
「臣曾經走訪過吳國各地多日,吳國與晉、魯、楚、齊等天下列國一般,都存在一個較大的問題。」
「即,年過弱冠,甚至於而立之年的男子,尚且沒有與父母分家而過。每當父親過世之時,幾個兄弟才會分得田地、屋宅、農具、耕牛、布帛等等遺產!」
「如此,我吳國的戶數這才無多,寄居於父母之家的男丁,即便已經娶妻生子,都未能真正成家立業,同樣缺乏生產的積極性。」
「這般隱患若不杜絕,何以提高黎庶之生產力?」
一聽這話,慶忌不由得微微頷首,表示贊同。
關於吳國民間這樣的情況,慶忌是知道的。
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是吳地的習俗之一,古來有之,而一旦慶忌加征人頭稅,遭到最大傷害的就是他們!
若是能這種推行小家庭政策,他們受到的影響則將大大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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