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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狂人日記!無我狀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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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點。

橫店影視城,某處。

「覺醒年代,第xx場第一鏡第一次,開始!」

隨著場記打板,遲余推開了房門,稍帶著些醉意地說道:「任廣明這小子還是那麼能喝酒。」

盧義跟著進來。

「不容易,老同學在京城還能聚上一次。太難得。」

遲余隨意地解開領口的扣子,坐在椅子裡,點菸一根煙,吸了一口後,問道:「唉,剛才忘了問廣明了,楊開銘最近在忙什麼呢?怎麼一直沒他的消息?」

盧義一邊倒水,一邊說道:「任廣明說,楊開銘師範畢業後,就回老家教書了。他這人心善,時常接濟一個寡婦,遭到她族人的非議。」

「這有一天哪,楊開銘喝醉了,在寡婦家的桌子趴了一宿,天快亮時,也不知誰去通風報信,結果呢,寡婦家的族人把她給抓了,族長召集開會, 按照族規,活活把寡婦給沉塘里去了。」

「楊開銘受了刺激, 也就瘋了。他現在, 兩天在街上乞討說瘋話, 誰也不認識了。」

說話間,他把倒好的茶水放在遲余面前的桌子上。

遲余坐起來, 睜開眼,看著眼前的煙霧與水霧,喃喃道:「瘋了, 人瘋了,天也瘋了。」

說話間,就衝進來,不,應該說是滾進來一個人。

是表弟久蓀, 一進來就胡言亂語, 說著「別殺我、別殺我」的話, 最後躲在桌子下邊, 給了遲餘一封信,說是如果他死, 「你就把這封信給我媽媽和姐姐」。

隨後進來兩人, 說明了為什麼會這樣。

原本是這位叫做久蓀在, 在來京城的路上, 見到了好多被餓死的人, 受了刺激,這幾天住客棧,每天晚上都要換好幾個房間,這都睡不踏實, 生怕有人殺了他……

這人神經錯亂, 一直嚷嚷著, 為什麼要殺他。

這人被送走之後,導演喊停。

剛剛這場戲之後,一個聽說到的被孔教三綱逼瘋了的同學, 一個在面前已經瘋掉的表弟, 讓催生出了他的創作欲望,然後就有了《狂人日記》。

「再來一遍。」

這部戲裡,除了遲餘一個「流量演員」,於何偉、馬少樺、張童、畢延君等幾位老戲骨之外,其他的,基本上是一些大眾相對陌生的演員。

有些的表演是可以的, 但有一些,就比如剛剛這場戲,只出現幾個鏡頭的群眾演員,在表演上面,還是有些問題。

於是一直拍了好遍,這場戲,才算是過了。

這時,已經是下午五點半。

劇組於是先吃飯,因為下邊的一場戲,是整部劇里,最難的一場單人戲。

向來,像腦力思考與創作這種抽象戲是最難拍的。

但是如果拍出來的話,又往往能成一部劇裡邊的高能場面。

這種鏡頭,一般會加入一些蒙太奇的手法,閃回回憶場面,再配上一次音樂、技術手段……

但那是在後期。

拍攝的時候,可不會給演員這些東西。

「遲余,你需要表演出來,《狂人日記》的整個創作過程,鏡頭裡邊,波瀾壯闊是你,沉鬱似水也是你……」

吃飯的時候,張永辛不讓其他人打擾遲余,自己卻過來說話。

雖然在他看來,現在的遲余,骨子裡已經是迅哥兒本人了。

臉上的神情乾淨而堅定,身姿極其挺拔。

不管是站著、坐著,甚至是趴著、躺著,都透著一種堅定的力量。

二十六七歲的遲余, 演出了迅哥兒三十六七歲的樣子, 既有少年男子的張力和昂揚,又有成熟男子的穩重和鎮定。

而這時的迅哥兒, 也將在他最好的時代,揮灑出光芒萬丈的文字。

「雖然這場戲,藝術加工的痕跡更多一些,但是氛圍,我會給你提供足夠的氛圍,讓你自然而然地,『創作』出《狂人日記》來。」

張永辛說道:「讓觀眾眼中,就能體會到,《狂人日記》的誕生過程,是多麼的,激盪人心,讓人直起雞皮疙瘩。」

「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遲余點點頭,輕笑地說道:「對嗎?」

「呃,用迅哥兒的這話有些過了,不過確實如此。」張永辛知道遲余現在的說話風格,已經有些類似變形金剛里的大黃蜂,句句是引用。

他一開始很想知道,遲余到底背了多少迅哥兒的名言名句。

問後才知道,這人居然將兩整部迅哥兒的文集,背到滾瓜爛熟。

簡直是非人哉!

「激烈得快的,也平和的快,甚至於也頹廢的快。大抵如此,大抵!」遲余說道。

張永辛愣了愣:「總之,別著急,我們是準備,拍一整個晚上的。」

「是如此。許多歷史的教訓,都是用極大的犧牲換來的。譬如吃東西吧,某種是毒物不能吃,我們好象全慣了,很平常了。不過,還一定是以前有多少人吃死了,才知的。」

「……」

張永辛不敢再說話了,他發現自己雖然是迅哥兒的鐵粉,但是這些日子以來,與遲余相比,有些小巫見大巫了。

實際上,遲余並不能與他相比。

張永辛對迅哥兒的研究,屬於學術型、理論型的,而遲余對於迅哥兒的認識,則是在秀。

雖然形式不一樣,但是大家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

要讓觀眾看過之後,感覺到迅哥兒是從教科書里走了出來,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這就是迅哥兒!

「我們能成的吧?」遲余放下飯盒,說了一句不是迅哥兒的話。

「一定能成功的!你演出了我想要的迅哥兒,而如今這個時代,大部分人是喜歡迅哥兒的。」

張永辛堅定地說道:「在現代急功近利的年代,我們浮躁我們狂歡,但我們的內心仍渴望知識的滋養,以及對知識的無邊敬畏。」

遲余點點頭,長出了一口氣。

作為一個古代與現代人的結合體,遲余對於迅哥兒這種,以筆為刀,大殺四方,罵人無數,一針見血,一生都在橫眉冷對千夫指的人,是有著極大的敬畏心理。

他很幸運,能夠以這樣的方式,靠近迅哥兒。

「加油!你可以的!我們都知道,你可以的!」張永辛用力拍了拍遲余的肩膀。

遲余面色冷靜地說道:「你要滅一個人,一是罵殺,一是捧殺。」

「……」

張永辛這一刻覺得,大抵雖然自己是迅哥兒的鐵粉,若真的生在那個年代,大抵也是會被懟到憤怒、懟到脫粉的。

他便轉身走了,把時間和空間,留給遲余。

劇組的其他人,熱熱鬧鬧的吃著盒飯,《覺醒年代》是個有錢的劇組——實際上現在再窮的劇組,也不會在吃的上邊節省,標準基本是類似的,所有他們吃的很香,很熱鬧。

舉收音筒的一個男孩這兩天消沉的要死,說是失戀了;他旁邊的那個女孩,卻又談了個新男朋友;身後是一對夫妻,晚上回家洗腳——

洗腳是迅可哥兒在信里發明的詞兒,大抵和現在人常說的交作業、交公糧、討論劇本,以及遲余和迪麗若白的聽音樂是一個意思。

那男孩能看到的對面,有兩人說到了好笑的,在狂笑;還有人趁著這吃飯時間,鬥地主,加倍、不加倍,誰手機里的視頻的聲音,有女人大哭著,這些年的情愛與時光,終究是錯付了……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遲余只覺得他們吵鬧。

而他只有沉默。

當他沉默的時候,他覺得充實;他將開口,同時感到空虛。

……

六點半,當最後一個人的盒飯扔進垃圾桶,這一場《狂人日記》的獨角大戲,即將拉開帷幕。

布完光,然後開拍。

所有人,都盯著遲餘一人。

因為這場戲,全程只有他一個人在演,真正的獨角戲。

於何偉、張童等重要演員,也想來見證這一部,現代文學史和現代文化史上,都具有跨時代意義的作品的誕生過程。

《狂人日記》,作為華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白話小說,它奠定了華國現代小說(文學)創作的基礎。

它的深切的思想是華國現代啟蒙主義的高度概括。

其在形式和思想方面都深刻影響了二十世紀華國文學史和華國思想史。

迅哥兒一出手,就是這麼牛逼!

現代文學家茅頓說:「這奇文冷雋的句子,挺峭的文調,對照著那儲蓄半吐的意義,和淡淡的象徵主義色彩,便構成了異樣的風格,使人一見就感著不言而喻的悲哀和愉快。」

現代文藝家任藝苹評:「《狂人日記》這樣一篇從語言到內容、形式都堪稱現代的小說,就好比青銅冶煉技術尚在初試,就有人直接鑄成了一件可以傳世的重器。」

當然,也有說它很平凡的,也有說它只是為了好玩,舞文弄墨,對舊禮教和社會現狀挖苦諷刺一番,以逞一己之快的。

而這篇作品最輝煌的成就,就是這麼一句: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四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禮教就是吃人,仁義道德是禮教虛偽的面具,這就是迅哥兒對封建道德的定義,也是他多年來思考和認識的結果。

遲余第一次見到這句子,整個人渾身顫抖。

再沒有誰,能比經歷過那個年代,更能體會這種「吃人」的環境了。

他做過小少爺,是那戴著「仁義道德」的面具的人!

他又做過戲子,是那被「吃人」的人吃過的人!

即便是現在,腦子裡擠滿了《狂人日記》的句子,遲余的心中萬分沉重,感覺整個人動彈不得。

他知道這沉重是假的,便掙扎出來,出了一身汗。

不能想了。

演吧。

「覺醒年代,第xx場第xx鏡第一次,開始!」

遲余拿著那封信,另一隻手拿著那把常常在手裡的木刻刀,在屋子裡踱步,眼睛通紅,心緒不寧。

他摸著木刻上關公的刀,腦子裡閃現的,是砍人的那把刀,閃現的,是那些圍觀的眾人,那些交錢要人血做人血饅頭的愚民……

也閃現了,那個說了一句「遲老闆,走好」的,舉起了大刀的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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