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第318章 抗拒法律制裁?你想什麼呢!(2/2)
說實話…審理外籍人士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
不過…
就衝著剛剛被告人的那一番話,他的心裡就存在著一定的偏見!
主要的偏見是在於外籍人士對國內法律的不尊重。
什麼叫做國內的法律不能對外籍人士適用?
想什麼呢!
再有一點。
惡意猥褻和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兩者之間的確類似。
但實際上有著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表現形式方面。
于越作為審判長開口詢問:「在被告方委託律師剛才的陳述當中。」
「你方當事人不想與受害人發生關係,那為什麼他要撕扯受害人的衣服進行強制猥褻?」
「進行強制猥褻的目的是什麼?」
「難道只是因為被告人說了一句他們是朋友,他們就是朋友之間的關係了?」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姜民保持著沉默。
只聽審判長繼續開口:
「被告方委託律師,還有一個重要的點沒有陳述清楚。」
「強制猥褻和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之間,最重要的是有沒有干擾強迫的行為。」
「如果沒有干擾強迫的行為,被告人只是將林文慧的衣服扒光,在得知了林文慧不同意後,停止了侵害。」
「這個叫做強制猥褻。」
「可是被告人為什麼停止侵害?」
「被告人停止侵害的原因是因為被林文慧踹到了下體,不能繼續犯罪。」
「這並不是被告人主觀意義上的停止犯罪行為。」
「而是被告人在外力的影響下,不得已停止了侵犯的行為。」
「對於以上的觀點,被告方委託律師還有異議嗎?」
姜民開口:「審判長,我方仍然有一定的異議!」
「剛才審判長陳述強迫未遂的主要因素,在於林文慧對我方當事人踢了一腳,導致了我方當事人停止侵害的行為。」
「以此判定我方為強迫未遂。」
「可是如果站在我方強制猥褻的角度下,林文慧對我方踢了一腳,我方還會繼續強制猥褻嗎?」
「我方認為關於我方是否屬於強制猥褻。」
「應該從我方的主觀意願以及我方是否以與林文慧發生關係為目的。」
「這一點進行出發判定!」
對於審判長詢問是否有異議,姜民當即開口回復。
如果判定不是強制猥褻,那麼這個案子就只能夠從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進行討論。
可是如果一旦從這個角度進行討論…
怎麼說呢!
那麼被告當事人肯定要被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基於這一點,姜民必須進行反駁。
只是…
蘇白對於姜民的想法,已經了解的非常清楚。
這個案子…
先不說其他的,只看被告人的態度而言。
完全沒將國內的法律當回事。
在國內,違法犯罪還想逃脫國內法律的制裁?
蘇白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想表明一下觀點。」
「請控告方陳述觀點。」
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蘇白當即開口:
「審判長,我想當庭詢問一下,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受害人當時的情況。」
「控告方委託律師可以進行詢問。」
「好的審判長。」
蘇白看向了林文慧:「我想請問一下受害人。」
「你在當時遭遇到馬斯庫的侵害時,第一時間有沒有進行拒絕?」
「換句話說,第一時間有沒有抵抗?」
「有。」
林文慧點頭:「我在第一時間明確拒絕了馬斯庫的侵害,可是他力氣太大,我根本反抗不了。」
「那馬斯庫在侵害你的時候還說了什麼其他話沒有?」
林文慧在聽到這個問題,顯得有些猶豫,但還是開口說答了這個問題。
「說了…」
「在侵害我的時候,他說我裝清純…讓我不要拒絕他。」
「那麼在這個過程當中,你有沒有預感,他會對你實施一些不好的行為,比如說會強迫你發生關係這種情況?」
「有,當時我的第一感覺就是他要強迫我發生關係。」
「並且他還有一個明顯的脫褲子行為,我就是趁著他脫褲子才給他來了一腳…」
「好的,謝謝你的配合。」
蘇白示意詢問完成,繼續開口:
「在這個案子中,剛才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受害人的表述已經非常的清晰。」
「在整個過程當中,我方有明顯的拒絕,並且馬斯庫還有明顯的示意。」
「暗指要發生關係。」
「更重要的是,馬斯庫有一個明顯的脫褲子的行為。」
「這種客觀的事實行為已經證明了馬斯庫的主觀行為就是要強迫發生關係。」
「我不理解為什麼被告方委託律師一直在強調,被告人是強制猥褻。」
「這個案子,被告人是不是強制猥褻在法律的定義上,已經顯示的非常的清楚。」
「被告人委託律師一直在強調這個行為屬於強制猥褻。」
「那麼被告人委託律師是真的覺得被告人沒有強迫發生關係的主觀意願嗎?」
「再有。」
「被告人是一名外籍學生,仗著學校對於外籍學生的優待,在學校內多次的騷擾女同學。」
「這是真實發生的情況。」
「發生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主要原因是因為學院對於外籍學生的優待。」
「導致了這種情況愈演愈烈,外籍學生認為國內的法律對他沒有任何的約束力。」
「但是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員在國內違法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這是國家主權原則,在刑事訴訟中的體現!」
「所以我方不認同被告人委託律師所闡述的以惡意猥褻來逃避刑事刑期上的處罰責任。」
「並且我方認為被告人委託律師所闡述的情況與實際的情況完全不符合!」
「基於法律人人平等與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刑事訴訟法原則。」
「我方申請駁回被告方委託律師所陳述的被告人屬於強制猥褻!」
姜民的所有陳述都集於一點,那就是減輕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可是能減輕嗎?
不能!
保證自己委託人的法律權益。
這就是蘇白的觀點。
抬頭,蘇白的目光正好與審判長碰撞在一起。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