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9章 誰贊成,誰反對(2/2)
王安石眼中一亮,搶先說道:「讓百姓賺得更多?」
「正是如此。」
張斐點點頭道:「由於政法分離,導致官府無法輕易靠權力去盤剝百姓,那麼根據新稅法,只有百姓收入越多,交的稅就越多,從而迫使官府必須考慮如何給百姓帶去更好的生活。
那麼以此政績來評選升職,就可以選拔真正人才。另外,增長的稅收,朝廷可以與地方平分,部分用於官員的獎金,部分用於地方建設,官員也清楚,只有建設好,稅收才能夠增長。」
砰!
王安石激動地一拍桌子,「此策甚妙,甚妙啊!我之前怎就沒有想到這一點。」
這很符合他的理念,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而且能夠幫他選出更多理財人才來。
就說薛向,要不是王安石和趙頊堅定用他,以以前的標準來看,他是很難升到中央來的,就是因為道德方面不過關,在儒家看來,那就是急功近利。
但若以這種標準來看,第一個提拔的就是薛向,因為他財政搞得好啊!
張斐笑道:「那是因為王學士忽略到公檢法所帶來的改變。記得我很早以前就跟王學士說過,公檢法只會讓新政變得更加簡單。」
王安石擺擺手道:「那是你的公檢法,跟司馬君實可沒有關係。」
張斐無奈一笑。
張斐的任務已經完成,解決之法,他也是全盤托出,那麼接下來就得看富弼他們的手段。
而自上回富弼強行通過倉庫稅法案後,他就已經脫離保守派,只是保持與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的關係。
故此,他表面上是不需要考慮朝臣對此事的看法,他只需要考慮司法問題。
對於司法而言,這就是唯一的解決之法。
於是他直接在立法會召開會議,先是將此修法的困難,告訴大家,之後又要求將官家的赦免權加入其中,還美其名曰,這是依據法制之法,捍衛君主的正當權益。
這頓時引來許多士大夫的抨擊,富弼,你什麼時候變成了一個狗腿子,皇帝要有了赦免權,這是為司法著想嗎?
這是決不能行的呀!
他們一時半會,轉不過來這彎來。
文彥博、司馬光他們就充當這潤滑劑。
此番修法,涉及到諸多敕令,可能要廢除一些敕令,可能要修改一些敕令,但要不給官家赦免權,那立法會是修不動這法的。
到時結果是什麼呢?
就不僅僅是那幾十個官員,被判處死刑,而是檢察院還可以見機行事,他們想引用哪條敕令,就可以引用哪條敕令。
公檢法的權力將會急速膨脹,且不受制約。
這回立法會立法,那是為求約束公檢法,而添加這赦免權,只是為求皇帝能夠答應。
同時他們也跟那些官員解釋,關於有罪赦免和無罪釋放的區別,這會在無形中給予君主一些壓力的。
悟透此理後,又令那些官員很是糾結。
要修改敕令,就必須跟皇帝交易,不然的話,皇帝是不可能答應的。
再加上,富弼是以慎刑思想來修法。
雖然朝中不乏提倡重刑主義的,但是此番修法,完全就是針對官員,而不是針對賊盜,所以官員們多半還是支持的。
就是這麼雙標。
朝中爭論不休時,立法會也加緊修法,這也是在給予外庭壓力。
「這我贊成。」
張斐點點頭道:「官家主要要免的肯定也就是刑事處罰,至於民事處罰的,罪人理應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無論對方是百姓,還是國家。」
趙抃他們也都是點點頭,表示贊同
富弼又道:「還有就是關於舉薦者的責任?」
張斐略顯尷尬道:「舉薦者?」
富弼道:「根據我朝制度,如果你張三貪污的話,那君實也得跟著受罰。」
張斐驚訝道:「真的嗎?」
富弼點點頭,「因為當初就是君實舉薦你的。」
張斐頓時滿臉歉意地看向司馬光,「司馬學士,我現在明白,你為何這麼緊張我了。」
司馬光瞪他一眼,「就算沒有這條規則,我也會盯著你的,你小子是一肚子的鬼主意。」
「!」
「咳咳!」
富弼又道:「諸位怎麼看?」
司馬光道:「這條規則必須寫入進去,這不但能迫使舉薦者對被舉薦者的監督,也能夠使得那些權貴不敢肆意妄為地讓親人充當要職。」
趙抃點點頭道:「君實言之有理啊!」
馮京也是表示贊成。
張斐卻道:「我非常認同司馬學士所言,這條規則確實有他的道理。但是,我們公檢法是講證據的,在司法來看,舉薦者只要不違法,那我們就無權將其定罪,要不定罪,那怎麼懲罰?
這是個行政問題,跟我們司法沒有關係,倘若寫入律法,那可就亂套了。
試想一下,檢察院在上訴時,詢問司馬學士,張三可是你舉薦的?司馬學士回答是,然後檢控官就說,好吧,那你也犯了貪污罪。諸位難道不覺得這很怪嗎?
而且有可能讓檢察院以此為由羅織罪名,大興牢獄,這是斷不可取的。」
司馬光點點頭道:「這倒也是,這條規定,跟公檢法匹配不上。」
舊司法中,可以這麼幹,但是公檢法不能這麼幹,因為這破壞公檢法的制度和法制之法的理念。
富弼問道:「行政規定和司法規定有何區別?」
張斐道:「行政規定主要面對的是官員,講究的是不能不理,但審理制度相對比較寬鬆,不需要強調證據,但懲罰也是非常輕的,最多就是解除職務,而司法是面對所有人,講究的不告不理,審理制度相對比較嚴格。」
富弼稍稍點頭,若有所思道:「好一個不能不理,不告不理。而貪污罪行幾乎都是涉及到官員,我們可以採用這種方式來修法。」
在坐的人紛紛點頭。
以前是不分行政和司法的,因為法律就是用來約束大臣的,如果兩分,其實是遵從慎刑思想。
尤其是公器私用罪,這裡面是可大可小,比如說,用官燭看家書,這算不算公器私用。
如果算成司法,這問題就大條了。
但如果能夠兩分的話,就可以細化,同時去強調清廉正直,這樣他們就可以將道德約束著重用於行政規定上。
於是在這番修法過程中,就開始大量區分行政規定和司法規定。
隨著這些消息傳出去,朝臣的態度,也漸漸軟化。
到底區分行政和司法,是能有助於他們避免公檢法的監督。
關鍵還是此番修法,主要是遵從慎刑思想,對於官員而言,是非常友好的。
立法會見火候也差不多了,於是在整合出一個大致的框架後,就上呈給皇帝,這其中就包括皇帝的無上赦免權。
這不是最終法案,最終法案是要等到年底的立法會大會。
但這事涉及到敕令,首先得皇帝答應啊!
朝臣們則是選擇沉默。
反正是極不情願,但也不反對。
最終,這份法案還是得到皇帝的認同。
根據之前的制度設計,皇帝是可以用委婉的方式,去干預立法會,干預皇庭,這裡再來一個赦免權,這等於是作為最後的保障。
那趙頊當然是答應的。
只要對臣子的約束是強於對他的約束,那他就是賺的。
得到這法案通過之後,王安石立刻開始為底層官員鳴不平,認為他們的薪俸太低,若不提高薪俸的話,這貪污之事是難以得到減少的。
於是他拿出一套完整的升職獎金制度,也就是根據每年稅收來作為主要政績,連續三年稅收都得增長,就必須升職加薪,並且提出將稅收增加額度的一般,算作差遣官吏們的獎金和地方上的建設。
這立刻就遭到保守派的反對。
王安石這一撅屁股,他們就知道這要放什麼屁。
完全看成績,而不看道德,這怎麼能行,到時提拔上來的,全都是薛向這樣的官員。
但王安石對此是據理以爭,認為在公檢法和稅務司的制度下,想要提高稅收,就必須要提升百姓的收入,這就是官員們的最高道德,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為國為民,比那些就只知道嘴上嗶嗶的強得多啊。
頓時贏得許多官員們的支持,尤其是年輕官員們,包括公檢法官員在內,因為公檢法裡面的年輕官員最多。
保守派則是全部失聲,因為他們之前反對,那是認為用這個做唯一的政績,那官員不得往死里壓榨百姓。
就忽略掉了公檢法和稅務司。
有了公檢法和稅務司,好像還真就是這麼回事,如果提高百姓收入來增加稅收,這無可挑剔啊!
他們保守派的理念,就是穩住就行,不求你增加百姓的收入,但求不減少,國家少剝削百姓,他們就已經是心滿意足,你這還要求增加,那他們當然是無話可說。
而這個建議,與趙頊官職改制非常吻合,所以最終這項政策,是非常順利地通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