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祖法論(2/2)
說到後面,他雙目一瞪,兩道精光射出,氣勢大振。
「你。」
劉述還真被嚇到了。
劉肇卻是偷偷看向神宗,見其激動的臉都紅了,不免會心一笑,這小子口才了得啊!
「夠了!」
王安石突然出聲道:「此問乃司馬學士所提,不能怪張三。若不問明此法,這官司也就無從談起。」
司馬光瞧了眼王安石,你這老小子可真是會捅刀子啊。
鑑於之前諸位陪審官的訓斥,這一句話就將責任全部推給他了。
劉述怒哼一聲,坐了下去。
齊恢等官員則是鄙夷了王安石一眼。
你這是禍水東引,想拉司馬光下水,讓我們自相殘殺,我們絕不會讓你得逞的。
王安石暗自一笑,又向張斐問道:「你方才『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謹當尊承,不敢逾越。』此句便是祖宗之法?」
張斐道:「且是唯一的。」
王安石道:「你有何論據?」
瞧!這才叫專業。張斐瞧了瞧文桉,才語速緩慢地回答道:「既然是祖宗之法,而不是祖宗之論,祖宗之行,祖宗之為,那麼就必須具有法律條例特點,那麼首先一點,就必須要有成文的句式,如果沒有成文的句式,那就不能算是法。
只能作為經驗去參考,而不能具備律法效力。原因我方才也說了,如果模模湖湖,沒有成文的句式,人人皆可借祖宗之法,而行謀國之利,與那曹賊挾天子而令諸侯無異。
這才是真正的大不恭之罪。」
司馬光道:「但是祖宗詔令並不只有這一道,你又憑什麼斷定,此詔令為唯一的祖宗之法?」
他們不反對這句話是祖宗之法,但是不是唯一的?
他們顯然不認同。
張斐又翻了翻文桉,看了一會兒,直接對著讀:「方才我們已經論述這祖宗之法,既然是法,就必須具有法律條例的特點,也就是要有成文的句式。
但是祖宗之法,並沒有歸於《宋刑統》中,可見祖宗之法是屬於單獨一類法,且具有唯一性、約束性和廣泛性。
先看唯一性,顧名思義,就是唯一一條,不可再生。祖宗之法,應該就只屬於開國之君,為這個國家所奠定的基礎,這是不可再生的。」
再來一個開國之君,問題就大了。
王安石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心想,還能這麼解釋啊!
祖宗這二字其實很有爭議的。
只要時間夠長,祖宗就是無限多。
目前的主流,也是指太祖太宗,祖為太祖,宗為太宗,但之後就變成列祖列宗。
唯一性,就定下開國之君。
列祖列宗就別談了。
劉述他們心裡其實是不認同的,憑什麼你來定調,這事就不能定調,但這事他真不敢多半句嘴,他也只能贊同。
開國皇帝,大於一切啊!
張斐翻了一頁,繼續對著念,「我朝開國之君,當屬太祖太宗。」
他不敢只說太祖,因為目前皇帝全都是太宗一脈的,故此必須加上趙老二。
又聽他念道:「諸位請聽此詔令的前半句,『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此為太宗詔令,但說得是太祖的治國之策,而這一點相信諸位非常清楚。」
他臉往許止倩那邊一偏,許止倩馬上一份文桉地上,並且都是翻開的,張斐接過來就念道:「而在太祖的即位詔書中,有兩句是這麼說的,『革故鼎新。皇祚初膺於景命。變家為國。鴻恩宜被於寰區。』
而其中『革故鼎新』和『變家為國』與『事為之防』、『曲為之制』是一脈相承,亦可印證,太宗此道詔令,的的確確是對太祖治國之策的總結。」
說完之後,他抬頭看向司馬光等人。
無人開口。
但是充滿著鄙視的眼神,太祖即位詔書,你特麼還得照著念,你腦子是不記事麼。
得虧張斐不是官員,不然的話,非得被趕了出去。
在坐的每個官員,都能夠倒背如流。
可話說回來,這個論證,確實比較完美。
等了一會兒,張斐見無人反對,這才繼續說道:「可見太宗是深明大義,且清楚的知道祖宗之法的唯一性。」
韓琦捋了捋鬍鬚,低聲道:「此子之辯術,不在你我之下啊!」
富弼笑道:「韓相公切勿妄自菲薄,許多話,他能說,韓相公不能說。」
韓琦謙虛一笑,又道:「也是啊!他能坐在這裡,其實就已經贏了一半啊!」
確實也是,張斐的劣勢,其實也是他的優勢,他沒有那麼多顧忌,反正都已經這樣了。
不少官員神色一變。
這真的是要定調啊!
方才唯一性是張斐說得,誰承認呢?
你張斐算老幾?
但這麼一解釋的話,可就不好說了。這太宗都認了,他都沒說自己的治國之道,他是說太祖的治國之道。他本也屬於開國之君,但他仍遵從太祖之策,試問誰又敢不認?
哪怕是從法制角度來看,這個邏輯也是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
嗯怎麼有點熱。
這才剛剛開始,不少官員就已經非常後悔,跟張斐打這場官司。
他們寧可認錯,賠錢,免罪。
祖宗之法,竟然被一個耳筆之人給定調,這真是太離譜了。
也是他們所不能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