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矛盾激化(2/2)
王安石問道:「如何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鄧綰道:「循舊制,遣御史,置刑獄司。」
在坐不少人紛紛點頭,出言支持。
「鄧御史言之有理,目前來看,公檢法耗盡財力,建樹一般,若給予刑獄司一半的財力支持,可勝公檢法。」
之前雙方雖然斗得是不可開交,但似乎只是比試拳腳,可傷人,但很難致死,就如這場比試,最多也只能證明公檢法不如新法,但不能證明公檢法是沒用的。
要幹掉公檢法,必須證明公檢法用處不大,且缺點大於優點,可是讓他們另外想一套制度取代公檢法,他們也想不出,只能證明舊制勝公檢法。
此外,刑獄司那一套,也是他們非常擅長的,他們是有信心,將事情做的更好。
他們中不少人也都認為,這舊制不如公檢法,只是在於吏治腐敗,此一時彼一時,只要我們認真干,還是能夠勝過公檢法的。
王安石微微皺眉,又看向呂惠卿,「吉甫,你怎麼看?」
呂惠卿沉吟少許,道:「根據薛轉運使的來信,在江南那邊,反對新政的官員不少,在當地推行青苗法,可能會受到不少阻礙,若依鄧御史所言,至少可獲得更多人對新政的支持。除此之外,也能夠使得制置二府條例司的政令變得更加通達,是有利於新法。」
要興舊制,這就給予他們調派人馬的機會,就可以藉此增加制置二府條例司在各地的勢力。
王安石似猶豫不決,「此事容我再考慮考慮。」
鄧綰道:「王學士,這當斷不斷,反受其亂,事已至此,若還仍由他們掌控司法,只會置新法與險境。在河中府,公檢法是處處刁難新法,若非元學士能力出眾,只怕新法早就被公檢法給破壞了。」
其餘人也是在旁煽風點火,希望王安石能夠鞏固御史、刑獄司的權力。
王安石是緊鎖眉頭,「我知你們所憂,但是我也得考慮官家的態度,這樣吧,改日入宮面聖,我會與官家談談此事。」
會議結束後,呂惠卿與鄧綰來到自己的休息室。
「看來王學士對於張三還是非常信任的,即便我們都支持,王學士還是猶豫不決。」鄧綰撫須道。
呂惠卿眯了眯眼道:「公檢法雖妙,但這把刀到底是握敵人手裡得,一旦張三變節,亦或者張三被罷免,那情況就會對我們極為不妙,我們不能將新政寄托在一個珥筆身上。」
說到這裡,他看向鄧綰,「你安排人上奏提及此事,就說公檢法耗費財力,但所得甚少,能否堪當重任,猶未可知,同時又導致各地司法官員懈怠政務,朝廷在未有確定公檢法可行之前,應給予各地司法官員支持。」
鄧綰不禁眼中一亮道:「吉甫此招甚妙啊!」
可緊接著,他又馬上道:「但如果對方順勢要求在全國推行公檢法,那可如何是好?」
呂惠卿哈哈笑道:「這你大可放心,那司馬牛絕不會這麼做的。」
在呂惠卿暗中操作下,很快,革新派就率先對保守派發起新一輪攻擊,上奏皇帝,表示各地司法官員,因公檢法,而開始懈怠公務,原因很簡單,反正都要被取代,就是努力幹活,也得不到升遷,那就還不如躺平。
同時,又攻擊公檢法的缺點,就是增加財政支出,目前尚不知真的可行否。故此要求朝廷給予地方司法支持,激勵他們繼續上進。
這立刻得到廣大官員們的支持,他們紛紛表示這公檢法不如舊制,要給刑獄司這麼大的財政支持,他們能夠幹得更好。
這其實也不是他們睜著眼說瞎話,確實是現實需求,因為公檢法普及太慢,同時又是要全盤取代舊司法制度,這必然會使得地方司法官員躺平,這邊還未去,那邊又不幹活,這肯定是不行得,要知道司法系統在宋朝可是非常重要的。
文彥博一瞧,對方動了殺心,趕緊規勸司馬光,趁機提出在全國普及公檢法。
可是司馬光是堅決不同意,因為他認為以目前他們的實力,是根本做不到,貿然普及,只會得不償失,害了公檢法。
甚至連趙頊都親自詢問司馬光,他們說得都很有道理,但司法之事,朕是交予你管,你看怎麼辦吧。
結果司馬光表示公檢法根基尚淺,無法全面普及。
他這麼一說,趙頊只能做出決策,下令給予地方司法支持,並且又將此重任交予王安石。
王安石則是將這項任務交予開封府知府曾鞏。
而這個決策,將會給予制置二府條例司更多的人事決定權,同時讓地方司法給新法提供極大的支持。
這差點將保守派的官員氣昏過去,本是唾手可得的大勝,卻變得自己站在懸崖邊上,岌岌可危。
而且,對方這回是真的要至他們於死地,也就是要借用舊制反噬公檢法。
但他們也沒有辦法,無能為力,呂惠卿這一招確實比較狠,他們說得都是實情,也沒法反駁。
他們也只能寄望於青州大勝,以及京東東路青苗法的弊端暴露出來,引發民怨。
雙方又開始新一輪博弈,不過已經從之前的點到即止,到如今拿上兵器,意在殺死對方。
而相比起東京汴梁的刀光劍影,此時的河中府,那真是歲月靜好,一派繁榮景象。
但見各大酒樓、茶肆,紛紛在掛上「酒」字,或者「茶」字,其實以前也掛,但如今這個招子,就是代表著賣酒營業資格證,但凡掛此招子的,都是由官方擔保,是屬於合法營業。
而張斐則是將葉祖恰安排到河東縣,主持大局,現在縣裡面的訴訟,九成九是送到河東縣,由葉祖恰審理。
河中府的皇庭,基本上是不接這些普通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更多是將精力放在司法解釋和完善條例方面。
而目前最為棘手的,就還是鄉法一事,這不是一件小事。
而上回商談過後,導致鄉村勢力開始分裂,這一視同仁,令很多人都無法贊成,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是支持的。
這種分裂是在張斐的意料之中的,他就是要瓦解部分鄉村勢力,以便於讓公檢法進入鄉村。
今日范鎮再引陸曉生來到皇庭,與張斐商談此事。
「藍田鄉約?」
張斐略顯詫異道:「這藍田縣不是歸京兆府管轄嗎?」
范鎮道:「不錯,但是此鄉約乃是藍田縣呂氏兄弟所創,故我們將其命名為藍田鄉約。」
「呂氏兄弟?」張斐微微皺眉。
陸曉生道:「這主要撰寫人,名叫呂大均,乃是藍田縣的一名鄉紳。」
「呂大均?」
張斐微微皺眉,心道,難道呂氏鄉約?
這《呂氏鄉約》他是知道的,是呂大均兄弟所創,是有別於之前的宗法,也是歷史上第一部由百姓起草的成文法規,可以理解為人民公約。
可惜很快北宋就亡了,就只是曇花一現,但卻為後來明清鄉村管理制度,打下堅實的基礎,不過在明清時代,那就不是人民公約,而變成官府的法令,是具有強制性的。
范鎮問道:「張庭長識得此人?」
「不,不認識。」
張斐搖搖頭,翻開第一頁,但見上面寫著四句話-——「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
果真如此,看來這就是呂氏鄉約。再往後翻,他不禁念道其中一句,「約正一人或二人,眾推正直不阿者為之。」
這一句話,他是記憶猶新。
陸曉生以為張斐不知其意,故又解釋道:「之前掌管鄉村的乃是里正,但如今以約相聚,故謂約正,同時呂氏兄弟還結合上回禁令一事的弊端,以及張庭長提出的質疑,也就是百姓既然有履行的義務,那就應該擁有相應的權利,如此才能問責。
同時,此鄉約亦是遵從張庭長的契約原則,其來者亦不拒,去者亦不追,確保人人皆可自由去留,再由入約者共舉一人或者二人成為約正,管理鄉村,若有事情,官府可找約正詢問。」
「理應如此,理應如此。」
張斐點點頭,其實他是知道得,因為他讀書的時候就研究過,又迫不及待地往後翻,不由得皺了下眉頭,怎麼沒有保甲法的相關規定?
原來呂氏兄弟創造著呂氏鄉約,其目的就是為了應對王安石借用保甲法控制鄉村的意圖。
也對,如今保甲法都還沒有出來,那呂大均又不能未卜先知,自不會寫上這些內容。也就是說,這是一部針對公檢法所制定的鄉約。
張斐暗自皺了下眉頭,又往後仔細閱覽,果不其然,此鄉約與歷史上的呂氏鄉約有所不同,雖然還是以禮教為基礎,但是更強調經濟方面互助,以及教育方面。
還是符合張斐提出的主張,就是圍繞著義倉來制定鄉村規則。
總得來說,可以理解為團結致富。
合上鄉約,張斐又問道:「所以,大家都推崇此鄉約嗎?」
陸曉生笑道:「願者加入,不願者亦不勉強,目前尚不知有多少人支持,老拙與范兄今日到此,只是想先與張庭長商量,若是皇庭沒有意見,我們再自行商定,看看有多少人願意加入,屆時再來此備案。」
張斐沉吟半響,突然又翻開那鄉約看得一會兒,「我對其中條例並無太多意見,但是這裡面還涉及到一些懲罰問題。」
陸曉生立刻道:「即便根據契約原則,也要寫明收益和賠償,若無懲罰,誰又會遵循約定,這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得嗎。」
張斐點點頭道:「我並不是反對鄉約中的懲罰,而是我希望執行約定之人,要通過皇家警察的培訓,也必須嚴格按照警察手冊來做,二位老先生應該都清楚,很多徇私枉法都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出得問題,而這鄉約中,只是強調道理禮儀,而未有明確執行規範。
假設我答應這鄉約,但是鄉約中卻又默許執行人員隨意毆打鄉民,根據我們約定,皇庭是不應該管,可從事實來看,這顯然又是不對的。」
范鎮、陸曉生相視一眼。
張斐又道:「當然,你們也可以自己寫出一本執行手冊,然後交上來備案,這都是可以的。我只要求必須明確這一點。」
「張庭長言之有理,不過此事,我們還得回去再商量一下。」
「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