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章 獠牙(2/2)
但儒家之法跟法家之法有一點非常像似,也是完全面向君主,仁政思想裡面的每一句話,雖然勸說要善待百姓,但都是大臣跟君主說得,方才司馬學士所言,其實就是典型的儒家之法,他要求的是,君主的指令從(一)變成(零),那官員就只需要反饋(零),這不就皆大歡喜了嗎?
所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區別在於,儒家之法在聖旨下達之前,就進行干預,而法家之法是只在結果進行反饋。
二者相比,顯然是儒家之法更優秀,畢竟在聖旨之前干預的目的,也是在捍衛君主的利益,而這個利益指得就是百姓。」
在坐的人聽得是直點頭。
一和零,將法家和儒家的執行過程,解析地非常透徹。
王安石突然問道:「那比之法制之法呢?」
張斐遲疑少許,道:「這二者不好比,只能說,儒家思想的最好執行方式,其實就是法制之法。」
此話一出,眾人皆是一愣。
雖然不理解,但是對於張斐這種話術,富弼、司馬光他們都看得非常透徹。
張斐從來只是否定法家之法,法制之法就是要取代法家之法,但對於儒家之法,張斐更多是融合,而不是取代。
這也是法制之法能夠成功的一個關鍵原因,如果是要取代儒家之法,那就不是一代宗師,而是亂臣賊子。
王安石一時也未想明白,「此此話怎講?」
張斐道:「在(零)和(一)的問題上,儒家之法現在的處理方式,也是遵循中庸之道,簡單一點來說,建議君主要求低一點,也讓百姓也多交一點點,而這就是河中府之前所面臨的問題,如果拖欠很多軍餉,那肯定早就亂了,欠的也不多,而且還是看情況去拖欠,反正,就是避免不要生亂。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致命的問題,就是在儒家之法來看,這就是一個解決方案,而不是一個權宜之計,也就是說,欠了得是不可能還,也沒有想過還,這一點也很好證明,你可以去三衙問問,士兵們每年是否拿到足額的軍餉,肯定沒有。但你三司問問,可有詳細的欠債帳目,肯定也沒有。」
不少年輕考生是紛紛點頭,但是大臣們是紋絲不動。
還就是如此。
什麼拖欠,壓根就沒有打算給。
不過張斐解釋的也非常不錯,中庸之道,說得多麼漂亮。
張斐又接著說道:「可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是越積越多,先人解決不了,那後人就更加無法解決,這遲早會出問題的。」
不少大臣聽得紛紛點頭,此時的大宋就面臨這個問題,最初多招幾個官員,好像無所謂,結果越招越多,到現在全部乾瞪眼。
其實很多大臣都想裁官,但問題是阻力太大。
張斐又道:「而法制之法是既要捍衛君主、國家的利益,且又要捍衛個人正當權益,這不就是儒家思想所要體現的嗎?」
文彥博質疑道:「可是光說誰不會,關鍵還得做得到啊!」
沒有當過宰相,又豈知其中困難,他們這些宰相何嘗不想既要又要,但問題是根本做不到。
張斐笑道:「既要又要,這聽上去,好像非常貪婪,古語有云,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但實際上並非如此,法制之法的既要、又要,是保障雙方的基本權益,是防止失去更多,而不是去索要更多。比如說,一個人希望一天賺一百貫,這顯然是非常難,甚至是白日做夢,但如果這人說,一天只花三十錢,這就並不是很難。」
文彥博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要這麼解釋的話,這個既要、又要,好像也並不是非常貪婪。
但問題是,讓百姓少花錢,這是可以的,但你能讓皇帝少花錢嗎?
當然,這話文彥博自然不便在這種場合說,只能讓張斐嘴上沾點便宜,且看他之後怎麼說。
「在清楚法制之法執行理念後,我們再以河中府軍餉、撫恤金一案為例,看看法制之法如何其中發揮作用,以及它是否能夠真的捍衛君主、國家、百姓的利益,簡單來說,就是能否做到既要,又要。」
說話時,張斐又執筆在屏風的中間寫上「河中府軍餉」,又回過身來,面向大家道:「此案的過程,大家應該都非常清楚,就是有人告狀,官府不發撫恤金,公檢法判決此案後,又有不少士兵來告狀,表示官府拖欠軍餉。
公檢法當時就是依法判決,根據具體證據,來進行判決,反正是多少就賠償多少。
其實當時也有很多官員來抱怨,表示河中府財政不足,公檢法理應顧全大局,但很可惜,不管是皇庭,還是檢察院,都不願意去顧全大局,依舊判定官府賠償。
最終的結果就是元學士拿出一套完整的賠償方案,裁軍、鹽債、鹽鈔,以及分期賠償。
很多人認為,這是元學士的個人能力出眾,也有人認為,這是河中府有龐大的鹽利,換一個人,或者換一個州府,可能就不行了。
但作為一項制度,如果換個人,換個州府,就變得行不通,這項制度顯然是失敗的。
故此我們假設,元學士沒有想出辦法,而河中府也沒有鹽利。官府是真賠不出這麼多錢,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公檢法又會怎麼做?」
這說得是河中府嗎?
這分明就是青州。
他不是在做解釋,而是在教青州該怎麼應對。
聽到這裡,大家可算是聽出一些門道來,紛紛打起精神來。
張斐目光一掃,「各位應該看過我在河中府判過的案子,遇到這種情況,公檢法一般會怎麼做?」
判過嗎?
立法會的人是面面相覷。
沒有印象啊!
是不是遺漏了什麼。
富弼也是緊鎖眉頭,突然道:「強制執行。」
「富公說得對極了。」
張斐道:「就是強制執行,在很多無力償還的債務案件中,皇庭都是選擇強制執行。」
呂惠卿質疑道:「但那是百姓,在此案中,對方可是官府。」
張斐笑道:「在公檢法眼裡,這是一樁債務訴訟,雖然一方是官府,可能具有其特殊性,會導致在執行方面,會出現一些差異,但是在判決方面,是不能出現差異的,不然的話,百姓就會不服。
如果真的還不上,判決中必然是會出現強制性,關於這一點,我跟元學士也是有說過的。
這已經是最惡劣的情況,實在是沒有辦法。那我們就看看強制執行,法制之法還能捍衛君主、國家、百姓的利益,又會不會出現立法會所爭議的不顧全大局。」
「這必然會。」
鄧綰語氣堅定地說道。
「這很容易推導出來的。」
張斐微微一笑,又道:「在皇庭的強制執行下,官府就得有所應對,想辦法償還這些債務。上上之策,自然就是元學士所提出的方案,依靠適當的政策,來改善官府的財政,然後用多餘的錢去償還。
但我們現在假設的前提是,無法利用政策去調整、償還,那麼官府就只能採取一種手段來償還債務。」
王安石立刻道:「那便是下下之策,節省開支。」
張斐尬笑兩聲,「不錯,是節省開支,但是人有旦夕禍福,這節省也並非是下下之策。」
呂公著感慨道:「可是由奢入儉難啊!」
這一句話就道出其中困哪。
你這個節省,省得是誰得錢。
「是。」
張斐道:「但這是強制執行,難也得執行。那麼官府就得看自己的主要支出,想辦法去節省。官府的主要支出就在於上交朝廷的錢,官員的俸祿,士兵軍餉,以及公使院的公費支出。
這其中最無關緊要的支出就是公使院的公費支出,先在這裡省一點,但是不夠,所以裁軍也是一種節省方式,但是士兵是要保家衛國的,也不能盲目裁軍,只能適當裁一些,但裁完之後,還是不夠。
接下來就是官員的俸祿,那就裁官,只留下必要官員。但還是不夠,減少上繳朝廷的錢,但還是不夠。」
所有人都已是目瞪口呆,心驚肉跳。
他們原本認為張斐是要暗示裁官,結果裁官之後還是不夠,你這是要幹嘛?
裴文道:「再不夠就什麼都沒了。」
張斐道:「我們就是要按照最惡劣的情況來做,如此才能夠檢驗這項制度。」
司馬光突然瞄了眼劉述。
劉述是心領神會,立刻道:「這可不是最惡劣的情況。」
張斐問道:「劉侍郎說什麼事最惡劣。」
劉述道:「你這只是單方面執行,官府就如死物一般,但事實並非如此,假設官府先挪用軍餉進行賠償,從欠更多的軍餉,這可引發更大的混亂。」
「這都一樣。」
張斐笑道:「只要證據確鑿,就是要強制執行,欠更多的人,就賠更多的錢,但既然官府願意賠錢,那就不會引發混亂啊!」
劉述愣了愣,「但官府賠不起了。」
張斐道:「這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官府要賠還是賠得起,這都還沒有開始賣田、賣宅。」
劉述當即就傻眼了。
但好像是這麼回事,混亂的原因,肯定是官府不賠,但如果官府都願意賣田、賣宅去賠,當然不會生亂。
鄧綰不禁道:「就你這個賠法,整個官府都會賠了進去。」
張斐道:「依照法制之法,這種情況又該怎麼辦?」
鄧綰道:「我還想問你。」
張斐笑道:「我在很多判例中,其實就做過類似的裁定。」
富弼頓時反應過來,「債務清算和債務重組。」
他這三年,都研究張斐的判決。
張斐笑著點點頭道:「富公言之有理,當賠到這種地步,還是賠補上,就是要進入債務清算和債務重組。
就個人而言,是保障個人或者家庭的基本生活,其餘的收入全部用於還債。官府也應該如此,就是在保證官府的基本運作情況下,其餘的全部拿出來還債。
雖然官府的帳目非常複雜,但皇庭也會通過精確計算,比如說,一個知府,平時身邊可能有十個吏,但是通過計算,可能五個吏就能維持最基本的運轉,就會裁掉其中五個吏。
又比如說,使臣來到河中府,以前是有酒有肉,如今就只能管飽。
又比如說,那些寄祿官,他只能拿俸祿不幹活,裁掉他們,也不會影響到官府的運轉,所以,全部裁掉。
裁軍是同樣的道理,只保留所需要的,其餘的一律裁掉。」
這話音未落,底下是一片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