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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7章 事業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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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彥博又道:「讓飽肚聖賢書的官員去從事買賣之事,換你王介甫,你願意嗎?」

王安石道:「救死扶傷,教書育人,我為何不願意?」

文彥博道:「但是你得以此盈利。」

王安石馬上道:「天下那麼多士大夫建辦學院,收取學費,這很正常啊!而且,文公莫要忘記,寄祿官所得俸祿,乃是窮苦百姓之稅,相比起來,我覺得這學費要更為仁義,畢竟是自願的。」

文彥博當即啞口無言。

保守派那邊是面面相覷。

而反對派這邊,也有些摸不著頭腦。

謝筠不禁道:「可是光憑這醫院、學院,又能招多少人?」

王安石道:「這是能招一部分,此外,公檢法不是在到處招人麼?何不將那些寄祿官招去。」

司馬光差點咬到舌頭,趕忙道:「這這公檢法招人是比較嚴格的。」

王安石呵呵笑道:「河中府許多助審官,可都是隨便從民間招了一些年輕學子,這能有多嚴格?我朝冗官本就嚴重,你們公檢法要還四處從外面招人,反而會加劇冗官之禍,這債務重組也會毫無意義。」

司馬光無言以對。

這事跟他也有莫大的關係,要不是他遲遲派不出人手,張斐也不至於就地取材。

王安石可是有備而來,又向趙頊道:「陛下,如那張庭長連文章都寫不明白,卻能夠憑藉律學天賦,擔任陝西路大庭長,且又開辦那律師事務所,日進斗金,以至於如今律學是大行其道。

誰又能保證,他日王五就不能憑藉算學,成為計相,再不濟能夠獲得一門生計,不至於成為敗家子,亦或者街邊的潑皮無賴。臣相信許多父母,會願意出錢求學,哪怕學過儒學,亦或是進士,再學此類學問,也是極好的,朝廷現在也需要此類人才。」

這宋朝在學術方面,還是非常開放的,佛學、道學、律學、算學,都受到重視,而不是說儒學之外的學問,就是垃圾。

否則的話,張斐的法制之法,也不可能得到這麼多人認同。

只是說你這學問,不能是反儒學的,那就是反主流價值觀,故此法制之法也是基於儒家思想的。

「卿言之有理。」趙頊點點頭,但隨後又道:「但朝廷出錢建設這些事業官署,得花費多少錢?」

王安石立刻道:「這不需要多少錢,可用京東東路的青苗之利貼補。」

趙頊點點頭,目光一掃,問道:「諸位以為如何?」

呂惠卿他們當然站出來表示支持。

孟乾生等人則是有些左右不定,誰能想到,王安石會弄個事業法出來,說裁不是裁,說不裁吧,但又好像是讓官員們自謀生路,這!

而司馬光他們雖然不相信王安石,認為這又是王安石的斂財之術,但是他們要再咄咄逼人,那會引得很多官員對他們不滿,這已經是退一步。

趙頊一看大家都不做聲,於是道:「此事就這麼定了吧。」

會議結束之後,孟乾生等人,立刻圍住王安石。

「王介甫,那些寄祿官去到醫院,亦或者學院,還算不算是官?」

「當然算。」

王安石道:「若是不算官,憑什麼讓朝廷出錢,只不過俸祿方面,更多是依靠他們自己賺取。」

說到這裡,他嘆了口氣,低聲道:「如今青州財政弄成那樣,不能深究啊,只能先找個地方安置他們,若有機會,亦或者他們在那裡做的非常出色,還是能夠舉薦他們回到朝中的。」

這麼一說,孟乾生他們也都點點頭。

若是權宜之計,但倒是可行,畢竟他們現在是處於下風的,他們也是想拖著。

「真是沒有想到他會弄個事業法出來。」

文彥博緊鎖眉頭,又道:「不過以我對王介甫的了解,這肯定是會與民爭利。」

呂公著對王安石的理念並不反對,於是道:「且看看再說,如今官員們對於這個債務重組是怨聲載道,要事再爭下去,可能會引起許多人得不滿。」

司馬光也是甚感憂慮,突然問道:「富公今兒怎麼沒有來。」

旁邊的劉述道:「好像是今兒張三又要去立法會解釋那什麼助審團。」

「張三?」司馬光小聲嘀咕一句,又道:「如今時辰尚早,我去相國寺看看。」

文彥博凍得直哆嗦,「這天太冷了,我就不去了。」

司馬光獨自來到相國寺,由於這場會議,關注度遠沒有上一場那麼高,故此是安排相國寺後面的大殿裡面。

司馬光悄悄來到殿內,但見百餘名考生、司法官員坐在裡面,竟是鴉雀無聲,全神貫注。又抬頭看去,見那張斐從屏風旁回到講桌前,朗聲道:「這就是助審團的作用。律法不外乎人情,這句話在司法中,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往往也令司法審理變得非常複雜。

並且,這將要求庭長,對於這人情有著非常深刻的理解,但很多官員是出身富貴,不知民間許多疾苦,而這往往就需要求助助審團。

如同方才說到的吳張氏弒母一案,許多富貴家庭,並不懂的久病床前無孝子的道理,並不懂得吳母和吳張氏的痛苦,因為他們家裡有足夠的下人服侍。在不懂的情況下,對於這種行為,肯定就會深惡痛絕,帶著丈夫的母親去自殺,這是多麼的殘忍。

這時候助審團就能夠幫助庭長,他們能夠告訴庭長,這不是特例,是每個普通家庭都面臨的難題,是每個普通家庭的父母都要承受的痛苦,他們不想拖累自己的孩子,但他們無能為力。在這一點,助審員是能夠幫庭長,更加深刻的理解整個案情。

但是,判決權還是在庭長手中,如果你要判吳張氏死刑,其實也沒有錯,也是依法判決。因為如這種案件,很難找出一個非常標準的答案。」

蘇軾突然問道:「那可以判無罪嗎?」

張斐笑道:「這就是我接下來要說得,可以判無罪嗎?而這也是當時困擾我的地方,不瞞各位,就內心而言,我是希望判吳張氏無罪的,因為判有罪的話,可能會直接毀掉一個家庭,也讓吳母的自殺變得毫無意義。

但是,如果判無罪的話,可能會有人藉此判例,去謀殺久病的父母,這將是非常可怕的現象。

這個判例在立法會所求的有兩點,其一,針對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直接就判十惡之罪,是可以給予輕判的,還得看具體案情。

其二,無論是輕判,還是重判,但必須是要判有罪,不能做無罪處理,即便這個人值得同情,否則的話,可能會出現很嚴重的後果,也會影響到我朝最看重的孝道。」

剛剛來到這裡的司馬光立刻聽得入迷,是頻頻點頭。

張斐又道:「再說回助審團,助審團制度只是一種協助方式,助審團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判決權始終是在你們手裡,如果是錯判,那就是庭長的錯,不可推卸到助審團頭上。

這是因為,暫時沒有任何制度可以確保助審團不會被收買,如果助審團要承擔責任,那他們就必須要擁有權益,擁有對案件的審理權和判決權,但如果是這樣話,他們就一定會被人收買。

用與不用都在於你們,但助審團是沒有任何權益和義務的,因此在河中府,我都還給他們一些酬勞。

這就是關於助審團制度和吳張氏弒母一案的解釋。」

富弼張望了一番,見無人提問,於是站起身來,「有勞張庭長了,今日就暫且到這裡。」

霎時間,議論聲不絕於耳。

這些官員、考生一邊站起身來,一邊激烈討論著。

瞧見這一幕,司馬光不禁暗想,要是那些寄祿官能有張三這般手段,那什麼事業學院肯定是賺大錢啊!

文章都寫不明白,但他講課就是有這麼多人愛聽。

他低調去到富弼身前,「富公。」

富弼詫異道:「君實來了,你不是今兒有會要開嗎?」

「剛剛已經商議完了。」司馬光忙道。

富弼問道:「有關債務重組的事?」

司馬光點點頭,剛準備說,正好張斐走了過來,「張三見過司馬學士。」

司馬光問道:「張三,王介甫可有與你談過事業法?」

張斐眨了眨眼,「什麼事業法?」

富弼也是一頭霧水,「對啊!什麼是事業法?」

司馬光立刻解釋了一遍。

富弼搖搖頭道:「這個王介甫,可真是能折騰啊!」

他也相當排斥這種做法,讓官員去盈利為生,這簡直!

張斐卻道:「原來這就是事業法,這王學士倒是與我談過,但沒說這是事業法。」

司馬光道:「那你是什麼看法?」

這是我的建議,你說我是什麼想法。張斐立刻道:「我很贊成啊!」

司馬光道:「朝廷直接做買賣,這不就是奪他人生計嗎?」

張斐道:「如果朝廷是要干酒樓、紙鋪這些買賣,我肯定是反對的,但醫院我是肯定支持的。這天下正經的郎中有幾個,能爭誰的利。

不瞞司馬學士,我在河中府都不敢生病,誰知道那些郎中靠不靠譜,如果是朝廷辦的,那我一定去朝廷的醫院看病,雖然不一定醫的好,但至少不是那麼擔心會被毒死。

那些官員讀得到底是聖賢書,他不會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去騙人,同時也會非常慎重,畢竟醫死人,即便非他所願,傳出去也不好聽,畢竟他們是官員,又不是那些江湖術士,還是要愛惜自己的名聲。

還有學院,如果教算學、醫學、律學,挺好的呀!我那剛出生的兒子,估計也跟我差不多,文章也寫不明白,科考是沒希望,學學醫學,算學,至少不會餓死,那多好啊!

再者說,二位是不知道,我在河中府尋找人才多麼難,債務官司那麼複雜,沒有算學人才,根本就處理不好,弄到最後,我還得自己花錢去培養,讓蔡卞他們半吊子去給別人上課。」

這一番話下來,方才還不爽的富弼,頓時陷入沉思中,而司馬光也是目瞪口呆。

張斐說得不是高深的道理,他是以一個百姓的角度去看,覺得對自己很有利。

好像說得也對。

富弼突然道:「可是今日朝廷可以開辦學院,他日就有可能開辦酒樓來安置這些官員。」

張斐沉吟少許,「這還得立法來規定這事業官署,不能完全是以盈利目的,還得具備官署的一些責任,是要有利於百姓。」

富弼稍稍點頭。

司馬光又道:「可是王介甫還建議讓公檢法去招收那些寄祿官,這會讓公檢法裡面變得魚龍混雜。」

「這王學士倒是沒有跟我說。」

張斐道:「不過我認為這也不打緊,因為根據王學士說法,不是朝廷直接塞人到公檢法,而且公檢法根據需求去招聘,那咱們公檢法就按流程去聘請,讓他們參加公檢法的考試,合格者,錄用,合格者,也得從輔警、或者見習檢察員做起,若是幹得好,則升為皇家警察、檢察員,幹得不好,就直接辭退。」

司馬光皺眉道:「這能行嗎?他們可是有官職在身的。」

張斐點頭笑道:「不錯,他是有官職在身,但由於不是吏部、審官院的調任,他們的職位是不會變動的,即便我們辭退他們,他們還是寄祿官,至於發不發俸祿,那是財政的事,跟公檢法無關。」

富弼撫須笑道:「君實啊!虧在朝中待了這麼多年,對於制度的理解,就還不如張三。」

司馬光尷尬一笑,「我不是不如他理解,我只是不如他狡猾。」

說到這裡,他稍稍一愣,「關於這一點,如果朝廷不給於明文規定,好像還真可以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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