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0章 19世紀美國文學的浮沉錄:講好美國故事(1/2)
19世紀美國讀者的最愛?我的回答是:狄更斯、華茲華斯和黑斯廷斯。
一《跨大西洋文學交換史:1830—1870》
在18世紀到19世紀,英國文學對美國的影響極其深遠。
儘管這個新大陸國家無論政府還是民間總是將英國視為邪惡的舊日宗主國,但如果把問題拉到文學上,那很容易就會發現,如饑似渴的美國讀者沒有哪怕一天擺脫過英國老父親「強加」給他們的文化影響力。
雖然美國出版業已經初具規模,但在文學品味與評價標準上,美國文學仍然在相當程度上依賴著來自倫敦的判斷體系。
紐約與費城的書商們一方面以極快的速度再版新鮮出爐的英國小說,另一方面又不加修飾地將其視為現代文學的標杆。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城市閱讀市場中,英國作家的新作往往比其在本土讀者群中更早進入美國大眾的視野。
而這方面的代表,便是帝國出版旗下的幾位標誌性作者,狄更斯的新作在大西洋兩岸幾乎總是同步傳播,甚至在某些情況下,由於通訊距離的限制,狄更斯作品在美國報紙上的連載節奏反而比英國更具穩定性。
某些紐約評論家甚至半諷刺地喊出了「倫敦寫作,而紐約排版」的口號,這當然不無道理,因為只要你拉開美國書店的暢銷書單,便能發現其中有六成以上的作者都來自那個「道德敗壞、人情冷漠且總是水深火熱」的國度。
事實上,英國文壇對於美國讀者的熱烈追捧也不是一無所知,早在1820年的時候,英國文學評論家西德尼·史密斯就在《愛丁堡評論》中打趣道:「在地球的四個角落,有誰讀美國書?」
不出意外的,這種沒什麼人會在意的小玩笑很快就被躲在暗處偷偷觀察英國文壇新動向的美國人捕捉到了,同年晚些時候,自尊心受挫的美國人立馬在美國文學評論雜誌《薩爾馬貢迪》上發表了一篇尖銳的評論文章,呼籲美國發展自己的文學體系,摒棄對英國先例的「奴性模仿」。
但羅馬向來不是一日建成的,至少在20年後的今日,美國讀者依然沒有擺脫閱讀英國文學的習慣,甚至如果你只讀美國書的話還會遭到文學同好們的嘲諷,因為英國文學在美國讀者圈裡天然就具備「高等文學」的屬性,無論創造它的作者實際上有多麼低俗。
是的,沒錯,甚至連埃爾德·卡特先生某些不好意思署名的下流作品在這裡都屬於上乘之作,哪怕它是情色文學題材,但至少它也是情色文學中的最高峰,在同等題材中,卡特先生的《孤女范妮》起碼也是可以與薩德侯爵的《索多瑪120天》肩並肩的。
當然了,由於題材原因,埃爾德的幾部巔峰之作實在是難登大雅之堂,所以在許多讀書會上,最受追捧的其實是不列顛的「小莎士比亞」查爾斯·狄更斯以及「像霧氣一般捉摸不定的偵探文學大師」亞瑟·黑斯廷斯。
狄更斯受到美國讀者追捧並不是什麼難理解的事,儘管時常有評論家批評他的敘事過於煽情或者立意不足,但不可否認的是,他與大仲馬一樣都是敘事方面的大師。
相較於那些思想深邃的作品,敘事大師總會在銷量和傳播度上占便宜。
並且,由於狄更斯極其擅長構建複雜豐富的人物形象,運用故事背景和角色深度與讀者建立共鳴,所以他的作品也很適合改編成膾炙人口的舞台劇。
這種吃完小說銷量又能吃IP衍生的作家無論放在哪個時代都會成為文壇頂流,因此他在美國受到追捧實在是不足為奇。
而在這方面緊隨其後的,則是我們的亞瑟爵士,雖然他的小說在敘事方面比不上大仲馬,在人物塑造方面比不上狄更斯,在思想深度上只配給雨果提鞋,在政治煽動性上敗給了迪斯雷利,在科普上不如達爾文隨手幾筆,在兒童友好度方面只到安徒生膝蓋那裡,而在獵奇程度上又差埃爾德遠矣。
但是,架不住這年頭拼的就是個綜合實力!
《黑斯廷斯探案集》比《基督山伯爵》有煽動性,比《霧都孤兒》科普做得好,比《巴黎聖母院》對兒童友好,比《青年公爵》的自戀敘事平實,比《安徒生童話》有深度,比《貝格爾號航行日記》獵奇,最重要的是,它比《孤女范妮》更適合改編成舞台劇。
這一切的一切都使得亞瑟·西格瑪這個名字在美國家喻戶曉,大偵探黑斯廷斯在美國的知名度也絲毫不亞於他在英國本土,更重要的是,不止美國讀者追捧西格瑪,就連美國作家也十分偏愛這位偵探小說的鼻祖。
近年來在美國聲名鵲起的青年作家埃德加·愛倫坡就不止一次提到過,他最喜愛的作家正是英國的亞瑟·西格瑪,就連他的處女作《厄舍府的倒塌》也是受到了西格瑪筆下哥特風格的啟發。
但遺憾的是,雖然美國讀者對亞瑟·西格瑪愛如潮水,但西格瑪本人卻未必有多喜歡海對岸的美國佬,說實在的,他甚至有些痛恨他們。
當然了,西格瑪先生的怒火倒不是衝著讀者,他們是無辜的,他們花費了大量的金錢卻只買到了盜版書,這並不是他們的過錯。
但是,如果有機會的話,他是一定要遠渡重洋,親自去把紐約、費城還有波士頓的盜版商繩之以法的!
在他看來,美國人絲毫不像是艦隊街描述的那般樸實到近乎愚昧,與之相反的,這幫叛徒實在是太「精明」了!
這幫「精明」的美國人雖然大量印刷國外書籍,但卻從來不支付版權費,而是利用美國缺乏外國版權法的漏洞,大量翻印國外作品,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美國文壇始終是英國文學的附庸或許也和盜版泛濫有關。
站在出版商的立場上,英國文學不僅遠比美國文學成熟,而且還不必支付高昂的版權費,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麼要把錢交給未經市場驗證的美國作者,而不是選擇那些在英國正當紅且毫無成本的巨著呢?
在這樣崇英媚外的文化背景下,美國作家無處冒頭也就不難理解了,甚至就連他們的國寶級作者華盛頓·歐文也是在英國曆練後,才在美國身價倍增的。
但是,為了更好地推進美國與英國的外交關係,尤其是推進美國與帝國出版的外交關係,或者說的更直接一點,是為了美國公使艾弗雷特先生能夠與帝國出版董事會主席亞瑟·黑斯廷斯爵士友好的私人關係,美國的出版行業必須要做出一些必要的犧牲,而美國文學也是時候該表現的獨立一些了。
倫敦,艦隊街,帝國出版展覽廳的櫥窗在傍晚的煤氣燈光下泛著暖黃色的光澤。
愛德華·艾弗雷特站在陳列著各色世紀之作的玻璃櫥窗前,摘下了金絲眼鏡,慢慢地擦拭著。
按照外交慣例,作為美國駐英公使,他本不該對一家商業出版公司進行如此正式的訪問。
但是,在他遞交給英國外交部的行程說明中寫得很清楚,他今天不過是以一個普通美國文學愛好者的身份,拜訪帝國出版公司,探討英美文學交流事宜。
這理由雖然勉強,但好歹說得過去,畢竟艾弗雷特本人就是哈佛大學的希臘文學教授出身,在從政之前,他曾長期擔任《北美評論》的主編,是美國文學界公認的古典文學權威。所以,如果他以文學愛好者的名義走進帝國出版的大門,任何人都挑不出什麼毛病。
況且,哪怕這個理由說不過去,他起碼還可以搬出當年在哥廷根大學的兩年留學經歷,作為哥廷根大學的校友,他來找哥廷根大學的老學監亞瑟·黑斯廷斯爵士搞個校友聯誼總不能不許吧?
當然,前提是,他的秘書不會在這趟行程即將結束前,悄悄去拜訪埃爾德·卡特先生,並代為轉交一封措辭客氣的私人信箋:「如果二位今晚得空的話,艾弗雷特先生希望能與亞瑟爵士及卡特先生共進晚餐,」
艾弗雷特把眼鏡重新架回鼻樑上,抬頭望了一眼帝國出版的大門,幾個編輯正從門裡出來,討論著下期雜誌的封面設計。
「艾弗雷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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