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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七節 我要活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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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平濤眯起眼睛問:「你不願意和他結婚?」

納罕姆香認真地說:「以前想,後來就不想了。」

虎平濤淡淡地笑了:「被召罕南這麼一搞,就更不願意了?」

納罕姆香臉上露出一絲苦意:「其實他長得不錯,進過佛寺,在寨子裡很受人尊敬。就算他把我灌醉,然後把我睡了,說不定我還會和他結婚……畢竟我那時候是真喜歡他,也仔細考慮了要跟他一起過日子。可後來……我做夢也沒有想到他竟然在寨子裡散布謠言,說我是倒貼著求他結婚。」

虎平濤手指一松,夾在指間的菸頭差點兒掉落,難以置信地問:「還有這種操作?」

幹警察這行,遇到的事情多,尤其是之前在耳原路派出所,各種奇葩都見過,唯獨這是第一次。

納罕姆香鬆開緊咬的嘴唇:「所以從那時候起,我對召罕南的想法就變了。我越來越討厭這個寨子,越來越不喜歡這裡的人。我想要出去,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無論召罕南怎麼說,無論寨子裡的人怎麼看我,我都鐵了心要走。」

理由很充分,也符合邏輯。虎平濤注視著納罕姆香很久,確定對方沒有故意欺瞞,也意識到接下來的部分開始涉及案情,這才用平靜的語調說:「繼續。」

「我去了長三角南邊的一座城市。之所以選擇那個地方,是一個高中同學考上了那邊的大學。我過去找她,畢竟有熟人,找工作要相對容易些。」

虎平濤問:「女的?」

納罕姆香點點頭:「我是十月份過去的,她剛好在學校。她人不錯,帶著我玩了兩天,平時就住在她們宿舍,跟她睡一張床。可玩歸玩,必須找到工作才行。我跑了一個多星期人才市場,找了一份在賓館當服務員的工作。」

「那是一個四星級酒店。服務生,在前台幫忙的那種。本來只要相關專業,而且至少要中專以上的學歷。人事部經理看我形象不錯,就讓我先上班,跟著其他新員工一起培訓。」

「我把這個世界想的太簡單了。」

「同期培訓員工都是女的。六十多個人,按照各人成績,培訓結束的時候會產生五名領班。其實現在想想,領班只是個頭銜,每個月工資多兩百塊錢而已,真的不算什麼,可是在那個時候,大家都在拼命爭。」

「我出來的時候跟爹媽說了,一定要出人頭地。可等到培訓的時候才發現,跟那些女孩比起來,幾乎沒有任何優勢————除了我,她們不是中專生就是大學生。有的會畫畫,有的會唱歌,還有很多在學校里就受過這方面的專業訓練。她們懂禮儀,氣質非常好,學什麼都很快。」

「回過頭來看看我,雖然人長得漂亮,感覺卻很土。不會穿衣服,也從不化妝,尤其是高跟鞋穿在腳上很不習慣,連路都走不穩。」

「領班是別指望了,我就想著在酒店裡好好干,就當是重新學習。」

「剛上班不到一個月,餐廳的廚師,還有行政部的幾個男人就開始追我。他們約我出去吃飯,我都拒絕了。可不知道怎麼搞的,事情一下子傳開,很多女的嫉妒我,就編我的壞話。」

「餐飲部的廚師結過婚,我沒理他。後來他老婆知道了,來單位上鬧,說我勾引她男人。我跟她打了一架,被酒店開除了。」

「那時候我口袋裡只有不到兩千塊錢,只能在城中村里找了一個很小的便宜房間,先住下來再說。」

「我重新找工作,可那時候正好趕上年底,用工單位少,就算要上班也得等到第二年開春……以前我不懂這個道理,後來才知道你們漢人要過春節,那時候僱人是要發紅包的。」

「我天天吃泡麵下饅頭,整個人變得無精打采。」

「隔壁住著個女的,至少有四十歲。她白天關著門睡覺,下午四點多,甚至七點鐘才起來。她是北方人,很熱情,有一次看著我買了饅頭回家,覺得很奇怪,問我為什麼每天都吃這個?我那時候很孤單,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她。」

「她讓我管她叫「王姐」。那天她帶我出去,在附近的小館子裡點了幾個菜。我很久沒這麼吃過了,很開心,跟她關係也變得親近起來。」

「吃完飯,回到住處,我看著王姐化妝,很濃的那種,畫好以後根本看不出她的實際年齡。王姐換了一套很暴露的衣服,問我有沒有興趣跟著她出去玩,開開眼。」

「我當然願意啊!每天就呆在屋子裡,沒錢也沒朋友,感覺都快發霉了。王姐用她的化妝品幫我畫了一下,說我這樣漂亮極了,在場子裡肯定有很多男人喜歡。」

「後來我才知道,王姐是在夜店裡賣酒的。她幹這行很多年了,結過婚又離了。她不是什麼壞人,只是習慣了這種工作和生活。她家在北方,離婚以後在那邊攢錢買房。平時讓朋友幫著照看房子,租出去,她自己就在這邊賣酒,等存夠錢就回去,要麼找個好男人嫁了,要麼靠積蓄過下半輩子。」

「那是我第一次去夜店。我有些害怕,不敢跟那些男人說話,一直跟在王姐身邊,第二天早上才回來。」

「王姐問我願不願意和她一起賣啤酒,說公司里一直在招人。幹這行沒有保底工資,只有分成。只要賣的多,收入其實很高。我那時候已經豁出去了,其實幹什麼不是干,再說這個也是正經行業,沒什麼大不了。」

「王姐帶我去公司里辦了手續,當天晚上就開始上班。」

「她是個好人。教我化妝,教我穿公司里配發的衣服。因為衣服和裙子都很短,想要不走光,就必須注重搭配。我第一次的客人也是王姐給的。那是她的熟客,要了兩打啤酒,那是我的第一筆進帳。」

「我這人沒什麼心眼兒,至少那時候沒有。王姐對我好,我也對她好。第一個月的工資到手,我請她吃飯,她帶我買衣服。都是夜店場子裡穿的,很暴露,但只要是男人都喜歡。」

「賣酒的時候,經常遇到客人對我動手動腳。王姐只要看見就會過來幫我解圍。其實那不是我的錯,可每次都要陪著客人喝一杯。剛開始的時候我不敢喝多,後來酒量練出來了,每天晚上至少要喝一打。王姐說我天生解酒能力強,不像她,兩杯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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