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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六節 人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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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平濤笑了著點了下頭:「我明白。六、七歲大的孩子,談不上所謂的感情,只是一種懵懂的喜歡,比正常幅度的友好多那麼一點兒。」

納罕姆香連連點頭:「是的,就是這樣。」

看著她迫切的神情,虎平濤忽然心中一動,問:「喜歡你的不只是召罕南一個人吧?」

這問題很意外,納罕姆香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下意識地「嗯」了一聲,隨即發現說漏了嘴,卻已經來不及開口。她臉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問:「你怎麼知道?」

虎平濤說:「我們漢人有句話,叫做「女大十八變」。雖然我沒看過你小時候的照片,也不知道你那時候長什麼樣,可照你剛才說的那些,還有你現在的相貌來看,你小時候應該很漂亮。」

納罕姆香沒有搭腔。她的神情很複雜,有高興,有哀怨,有幾分得意,也有幾分自嘲。

良久,她緩緩張開嘴唇:「你說的沒錯。除了召罕南,村里很多同齡的男孩子都喜歡我。我們在這方面開蒙較早,也放得開。但終究是小孩子之間的「喜歡」,不會像大人那樣……說實話,我們當時聚在一起玩,有「誰和誰在一起」的概念,但不會親吻,也不會摟摟抱抱,就是覺得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很高興,僅此而已。」

虎平濤注視著她:「我明白。」

納罕姆香繼續道:「現在想想挺滑稽的,當時村里只有我一個人去鎮上念書。村里幾乎所有人都說我爸腦子有毛病,多一人在家幹活就能多掙一份錢,何況我是個女孩。召罕南也這麼認為,他覺得我去學校純粹就是浪費時間。岩涵光他們也是,後來乾脆約著岩宰和刀勇,說是以後不跟我玩了。」

「後來,我們長大了。」

「我上了初中,三年以後考上縣裡的高中。」

「召罕南和岩涵光沒有繼續他們的修行,離開佛寺回到家裡。召罕南跟著他父母干農活,岩涵光、岩宰和刀勇也一樣。」

「岩宰是個有心計的,他認識一些外面的人,跟著跑了幾次國外,就是走私。從山那邊運摩托車零件過來自己組裝,然後再高價賣出去。」

「上了高中以後,召罕南跟我走得更近了。」

「我住校,走讀。每個周末,他都會在村口等我。晚上就約著我去他家裡吃飯。」

虎平濤燃起一支煙,饒有興趣地問:「你們當時已經確定戀愛關係了?」

納罕姆香點了下頭,又搖搖頭:「算是吧!其實連我自己也不清楚到底喜不喜歡他。」

虎平濤不解地看了她一眼:「為什麼?你們不是從小時候就在一起玩嗎?」

納罕姆香的話里夾雜著嘲諷:「如果我一直呆在勐梭,沒有去鎮上念書,我肯定會嫁給召罕南,成為他的妻子。每天牽著牛,背著孩子下地,從早上一直干到下午,晚上回家給他做飯。日復一日,就這樣過一輩子。」

「他呢,什麼都不用做,早上睡到太陽出來才起床,吃完我放在鍋里用熱水溫著的早點,就端著水煙筒在外面東遊西逛,直到晚上才回家。」

「所有這一切,在我的祖輩和父輩那些人看來,都很正常。畢竟他是個男人。」

「我在學校的成績不是很好,中考的時候只考了四百多分,勉強上了縣中。以前在寨子裡的時候,我什麼都不懂。上了初中和高中,才知道山外有一個很大的世界。」

「初二那年,剛好趕上奧運會。上體育課的時候老師帶著我們在電教室里看轉播。跑步、跳高、跳遠、滑冰、擊劍,還有各種各樣的競技項目……我忽然發現勐梭寨子實在太小了,這裡的人根本談不上什麼眼光。在他們看來,大佛爺就是天,再沒有比佛寺更高更大的建築。」

「上了高中,看到和聽到的就更不一樣。我沒想過考大學,因為我底子太差,漢語教學對我來說還是很吃力的。高二的時候,我就考慮著畢業以後要出去打工,不願意回去像我爸媽那樣,面朝黃土背朝天,一輩子就那樣了。」

「班上很多男生都喜歡我,因為我長得漂亮。我知道這是自己的優勢,也願意與他們來往……別誤會,都是普通朋友,只是我想法比較多,覺得他們學習成績好,以後肯定比我有前途,所以趁著現在拉拉關係。」

虎平濤明悟地微微頷首:「所以你對召罕南改變了以往的看法。」

納罕姆香神情陰鬱:「他能背誦佛經,懂得很多大佛爺傳授的知識。可是高考不考這些,外面的世界對這些也不感興趣。我不是一個虔誠的教徒,而且課本上都說了,男女平等。擺在我面前的有兩條路:要麼嫁給他,永遠操勞,永遠當他的奴隸;要麼離開勐梭寨子,去外面的世界闖蕩。」

「高考的結果跟我想像中一樣,落榜了。」

「我告訴召罕南,我要離開勐梭,去外面打工。」

「他不願意,也不准我去……為了這事兒,我們吵了一架。」

「第二天他找到我,說是仔細想過了,認為我說的沒錯。他當時態度很誠懇,我以為他想通了,就跟著去他家裡吃飯。他家裡的人都出去了,因為彼此已經很熟,喝酒的時候我沒在意,被他灌醉。後來……該發生的都發生了。」

「雖然是第一次,可對這種事情我不是很在意。我早就認為我是他的人,應該嫁給他,可我不願意成為他的附庸,每天呆在家裡像木偶一樣活著。」

「可我萬萬沒想到召罕南竟然用這件事來威脅我。他找到我父母提出要結婚,還把我被他破身的事在寨子裡宣揚開來……我要特別說明一下,在寨子裡的人看來,這種事與道德無關,卻意味著從前的男女關係變成了未婚夫妻。只要雙方父母答應,在村里辦個酒席,甚至根本不需要去民政局領結婚證,就是合法的,公認的的夫妻。」

「召罕南打的就是這個主意。他要把生米煮成熟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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