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離開皇宮(2/2)
尚書省里具體負責的部門接到份抄件公文後,要先在上頭註明收到文書的時間和承辦衙門,例如「X年X月X日左司郎中」,再從尚書省的尚書或者侍郎到具體辦事員,按照各自官銜的大小,從大到小再排隊來簽一遍自己的大名。
尚書省的各位大佬們簽名完畢,具體部門的辦事員就拿著這份公文,跑去向拔擢或者貶諦的當事人宣讀,並在公文上寫明:「告(當事人某某)奉被制書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說:「我已經向當事人宣告了聖旨內容,現在聖旨已經生效,他已經被拔擢或者貶諦」。
這個還不算完,最後,尚書省內負責抄寫這份制書並存檔的幾個低階官吏,也要簽名並註明抄寫、存檔時間,即「主事XX令史X,X年X月X日下」。
如果在發聖旨的時候,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的大佬們有職位空缺,例如中書令、侍中、左僕射等宰相級別的大佬,那就由三省的官吏們在本該由這些大佬們簽名的地方,規規矩矩地寫上一個「闕」字。
如果這些三省的大佬們有人休假或者稱病當日不在衙門之中辦公,他們的下屬們就得寫上一個「假」字。
再如果這些三省的大佬們有人到外地出差不在官署辦公,下屬們就要寫上「XX在某地」。
就陳浩從駙馬貶為庶人的這道聖旨,照著上述的聖旨製作流程,恐怕沒有個半日的功夫,這道聖旨是下不來的。
再加上,陳浩被貶為駙馬一事,則是密不外傳,只有陳浩、李明達、李治和李世民,還有宮女秋菊知曉,自然不會走正規的聖旨製作流程,而是直接由李世民親自提筆寫了一道密旨,由太子李治代為宣達,送到陳浩的手中。
更加奇特的是,我們後世人所說的「聖旨」,在唐朝根本就不叫「聖旨」,而叫做「敕旨」。
具體來說,唐朝的敕旨共分為三類,第一類叫「冊書」,是寫在竹簡上的,很有范兒的仿古風竹簡,主要用於立皇后和立太子,以及封親王和三品以上大官。
第二類正經叫「制書」,用來行大賞罰、授大官爵、改革重大舊制度、赦免戰俘什麼的,寫在不會生蟲蟲的絹黃紙上。
第三類叫「慰勞制書」,是頒發給大臣們的表揚信和獎狀,也是寫在絹黃紙上。
作為駙馬的陳浩,他手中拿到的就是唐朝敕旨的第二類「制書」。
在辰時許,陳浩便在太子李治和晉陽公主李明達的護送下,一路從大興宮內朝的立政殿,送到了大興宮南面的正門——承天門。
站在承天門外的陳浩,在呼吸了兩口新鮮的空氣後,便跟立於承天門前的李治和李明達揮手告別,此時此刻,他的手上除了有一道「制書」之外,還有兩份文書。
在這兩份文書當中,有一份文書不可以公開展示,另外一份文書則可以公開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