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名校養成系統 > 第七百四十二章 教育班與教學班

第七百四十二章 教育班與教學班(2/2)

目錄

教學班學生在家長同意並簽訂協議的情況下可以攜帶並使用手機,且無需上交,但在課堂上不得使用,晚上睡覺時不得使用,但凡發現在上課期間、晚睡期間使用手機將由教導處直接扣留並與家長做交流溝通,原則上發現一塊扣留一塊,在學期結束後統一返還。

其他電子產品,智能手錶、平板、電腦等視同手機適應本規則。

(2)學生是否可以早戀

對教育班學生早戀行為不支持不鼓勵不絕對禁止,但絕對禁止將戀情公開化、實際化(摟摟抱抱牽手親吻),發現學生出現早戀行為將有班主任、心理老師分別進行做思想工作和心理輔導,雙方學生確定要戀愛的情況下,需簽訂協議保證學習成績以及不做出出格和影響他人的行為,由教導處登記入冊,重點監督關照,在學生違背協議的情況下將由學校採用一切手段進行限制和「考驗」(考驗政策繼承之前章節提到的措施),爭取做到「無害化」處理;

教學班學生可以戀愛,但需要雙方學生主動向教導處申請,不申請被發現做嚴重違紀違規處理,申請後先由心理輔導老師對男女雙方分別進行心理輔導工作,心理輔導結束後雙方學生仍然確定要戀愛的情況下,將由家長溝通員通知雙方父母,在雙方父母同意並簽訂協議的情況下,教導處將對申請戀愛的學生登記入冊。

教學班學生申請戀愛後,仍不允許在校園內發生公開的情侶行為,杜絕產生不良影響,更嚴禁在學校出現出格行為;教學班學生分手時同樣需要向教導處提出分手申請,在男女雙方學生都同意分手後,在「分手告知書」上簽字,由心理輔導老師做進行「失戀創傷心理輔導」工作,然後通知雙方父母,由雙方父母在「分手告知書」簽字並同意協議的情況下,兩位同學進行和平分手。

若在分手申請過程中,存在一方想要分手一方不願意分手的情況下,將先由兩位心理輔導老師分別對兩位學生分別進行心理輔導,然後告知雙方父母,由雙方父母協商解決。

原則上,分手申請通過後,有三個月的冷靜期和戀愛禁止期,三個月內雙方複合參照戀愛申請程序,三個月雙方不得提交與其他人的戀愛申請。

學生戀愛登記入冊後,若因一方存在移情別戀、出軌等過錯行為時進行分手時,應由雙方父母知曉,且應由「第三方」學生知曉,心理輔導老師要對「第三方」學生進行心理輔導,若過錯方和「第三方」執意戀愛,應通知雙方父母,並將事情所有經過告知「第三方」學生父母。

教學班學生禁止與教育班學生戀愛,若雙方學生執意要戀愛,需雙方父母同意,然後同時轉入教育班或同時轉入教學班。

華興中學學生戀愛規則,只適用於以男女為雙方的戀愛,不允許存在其他情況,其他情況華興中學不支持並表示嚴肅反對,但予以理解,並願意提供專業的、保密的心理輔導老師進行全程的心理輔導,直至從華興中學畢業。

(3)

教學班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學校的各種補助(例如困難生補貼等),也不享受華興中學在經濟上的惠免。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