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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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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狀紙,明日再來。」

王昌齡一句話就把謝直弄急了,幹啥呢這是!?我費了這麼大勁,你告訴我明天再說?鬧呢!?

謝直心中怒火升騰而起,好你個王昌齡,還什麼名耀千古的大詩人!?你根本不配!一個縣級豪強找人出面說兩句話,你就敢不堅持原則?就算你才華橫溢,也難以掩蓋你膽小如鼠的德行!

想到這裡,謝直更是怒氣勃發,索性上前一步,簡單叉手為禮,隨即高聲說道:

「少府處事不公!

恕直不能從命!」

王昌齡都傻了,我怎麼了我?

張主事更是下意識地張大的嘴巴,什麼情況這是,王少府不是答應了嗎?這謝三郎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只聽得謝直侃侃而談:

「少府就是處事不公!

楊家誣告謝某,王少府以楊龜壽還沒有正式狀告為由,勸說兩家和解,不問謝某願不願意與他和解,便以少府之威壓迫成事!

到了最後我謝家被他誣告不說,還不得不與之和解?

此乃對我謝家不公!

隨後我狀告楊龜壽婢女小竹共謀竊盜,少府問明緣由之後,一來不緝拿人犯歸案、二來不當堂明斷,反倒是讓謝某明日再來上告。

這卻是為何!?

難不成還要給楊家一個晚上的時間再次與我謝家和解不成?

難不成少府還要以少府之威再次凌迫謝家不成!?

此乃對楊家有利!

一來對謝家不公,二來對謝家有利,哼!王少府,您就是如此斷案的麼!?

早就聽聞王少府乃是詩壇前輩,一首首邊塞詩悲天憫人、天下傳唱,謝某早就心生敬仰,如今看來——

果然聞名不如見面……堂堂王昌齡也不過如此!

王少府,謝某須明言在先,我謝家在汜水縣傳承百年,卻也不是誰都能一而再再而三欺凌的!」

謝直也是憋壞了,這回放開了噴,說不出的那麼一種痛快,小嘴兒跟機關槍一樣,噹噹當、噹噹當……噴得爽極了!

我讓你沒事就寫詩,還讓我背!?

我讓你斷案不公!?

可逮住機會了!

先罵痛快了再說!

想不到十多年前的仇,竟然穿越一千多年給報了!

果然是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謝直這兒正痛快了,王昌齡可不幹了。

「夠了!」

謝直一看老王真急眼了,也就閉口不言,倒是要看看這貨能怎麼著?

王昌齡讓謝直罵得臉都青了,一聲斷喝攔住謝直,卻暫時沒有開口,一個勁喘粗氣,良久之後才勉強把這口氣喘勻實了。

「謝直,謝三郎!你既然熟讀律疏,難道不知道什麼叫三審!?」

謝直一愣。

《唐律疏議?名例律》「自首」條的「疏」裡面有句話——若有文牒言告,官司判令三審……

整個《唐律疏議》之中,唯有這一處出現了「三審」字樣。

謝直眨眨眼,嗯……沒看懂!

啥意思啊?

難道審定一個案子,還得三審定罪?比後世還多一審,不嫌麻煩嗎?

王昌齡一見謝直雙眼中全是迷茫,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不由得大罵:

「好你個不學無術的混帳!

連『三審』都不知道就敢在縣衙顯擺律疏!就你知道不成!?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蠢貨!

真想替你授業師父管教你一番!」

謝直不幹了,老王咱可得說好了,有話說話,把事兒說清楚了,光罵街算什麼能耐。

旁邊的張主事一看,生怕謝直再說出什麼不好聽的來,趕緊攔下了他。

要說這位張主事也是倒霉,夾雜謝家和劉縣令之間裡外不是人,剛才還被謝直威脅了一番,嚇得他心驚肉跳,生怕謝直把他記恨上。

結果現在出了這麼一個情況,又不涉及到劉縣令關注的楊家,那還不上趕著在謝直這賣好,還能等什麼?

張主事也不管謝直對他鼻子不是鼻子臉不是臉的,陪著笑臉,把「三審」給好好解釋了一番。

謝直聽了,無語了。

原來,唐朝的三審制度,源自秦朝的「三環」制度,其根本的目的,就在於「息訟」兩字上。

具體到實際實施呢,基本就是這麼一種情況。

你來告狀。

縣尉也好,縣令也好,聽了之後覺得還真得處理這事兒,就告訴你,誣告反坐啊。

你說是、明白。

然後人家問,確定告嗎?

你說,確定。

然後讓你明天再來。

第二天,你來,還是這一套——誣告反坐,明白,確定告嗎,確定……明兒見。

第三天,再來一遍。

然後才正式進入取證啊、審理之類的司法程序。

這就叫三審!

你說鬧心不鬧心吧!?

為什麼設置這樣的程序,就是避免「怒而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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