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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普法工作任重道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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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睛一鼓,正要繼續厲聲呵斥。

周楠擺了擺手,說:「別嚇唬一個婦道人家。」又溫和地對霍寡婦道:「你也別擔心,我捉霍立春回衙門也就是錄錄口供,走走程序。明天縣尊審完案子之後就會放他回家的。」

霍寡婦一呆:「會放他回家,他可是殺了人的,老爺你不會是騙人的吧?」

周楠聲音更是溫柔:「是的,按照《大明律》捉姦時,夫家現場殺死姦夫無罪。」

說著話,他就詳細地跟霍寡婦解釋了半天《大明律》中關於捉姦的相關條文。

按照明朝的法律,若是妻子和人通姦。無論通姦現場是否在自己家中,做丈夫的都可以當場格殺。殺死姦夫**之後,殺人者無罪。當然,這種榮譽謀殺只能限制於案發現場。如果姦夫和**中的任何一人逃出屋去,你再去追殺,那就是謀殺罪了。

明朝初年,捉姦僅僅是丈夫的正當權力,外人不得插手,即便是直系親屬也不行。

不過,這裡又出現了一個問題。如果姦夫是蔣門神或者西門慶這樣的身強體壯之徒,而丈夫則是武大郎或者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只怕捉姦不成,反要被草。

於是,明中期之間法律又做了修改。那就是允許非「親夫」參與這場激動人心的成人遊戲。

《擬罪問答》中是這麼規定的:「問曰:如妻妾與人通姦,除親夫之外,其餘親屬在奸所殺死姦夫、姦夫者何斷?答曰:但所居及有服之親俱許捉姦論,律文原不開載親夫二字。」

「這句話的意思是,參與捉姦者,如果是和你住在一起的親友或者在五服之內,殺死行奸之人無罪。霍立春是你家養的小廝,雖不在五服之內,卻也算是同你住在一處。所以,這個條文也適用於他。霍氏,你可聽明白了?」說完,周楠問霍寡婦。、

霍寡婦恍然大悟,面上露出喜色:「多謝周老爺。」

外面圍觀的群眾也都紛紛點頭,道,原來還有如此一說,這樣就好,這樣就好。

周楠說了半天,算是為大明朝的普法工作出出了一分貢獻。

霍寡婦對霍立春道:「立春,你就隨周老爺到衙門走一趟。放心好了,沒事的。」

霍立春紅著眼睛:「是,多謝主母。」

他一哭,霍寡婦也抹起了眼淚。

看主僕二人哭成一團,周楠又柔聲安慰道:「霍氏,你放心好了,縣尊那裡自有我說去,定保你平安。」

「多謝周老爺。」霍寡婦急忙拜下去。

夜裡倉促起床,又被牛二突襲,霍寡婦衣衫凌亂。周楠低頭看去,就看到一截白色的頸項,頓時目光就挪不開了,口中又發出響亮的「咕咚」聲。

霍氏發現不妙,臉一紅,急忙用手去掩領口。

「起來,起來,何須大禮。」周楠一把將她扶起,觸手一片溫軟,心中大樂。

旁邊的里長看得直搖頭:聽人說周師爺喜歡寡婦,今日見這霍寡婦風騷,竟如此熱心,難不成他看上人家了。哎,這寡婦有什麼好,老皮老臉,怎麼比得上二八佳人體如酥,師爺真是非常人有非常之癖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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