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度量衡(2/2)
在量器上也作了一些調整,如改秦漢以後一直為圓柱形的斛為口狹底廣形狀,而度器則多沿襲唐制,官尺由太府寺掌造。
國初,朝廷法度森嚴,多次詔令凡斛斗秤尺須由官降法物,禁止私造、擅自增減或私置,並且在新式法物頒降之際,還要將舊器回繳,違限未毀未繳者,須處以各種懲罰。
但隨著民用市場不斷增長,朝廷開始為了創收,先是售賣官造的斗秤升尺,後來又詔「自今官司止賣印板,令民自造升斗,以省釘葉之費」。
自此,量法開始崩壞,地方州縣官吏為了多取於民,乃私設大量喝加耗,小民深受其害,如淮尺約長36厘米,就超出了官尺很多。
同舟社如今只有梁山一隅之地,徐澤自然沒必要,也沒能力去操心全國的度量衡是否崩壞,但在梁山內部的生產生活中,還是非常有必要實現度量衡的規範化和精細化,不然的話,各類實驗都難以得到精確數值,也別想大批量規範化生產。
重量還好,戥、秤兩類衡器大到斤,小到錢,以如今的科技和生產力,已經夠用了。
至於度器,此時的長度單位已經有了寸以下的概念,如:分、厘、毫、絲、忽、微,均是十進位,但其實都只是概念而已。顯而易見,以此時的工藝水準,厘以下的毫、絲、忽、微還只能存在於人們的想像中,根本就無法投入日常使用。
量器的單位有石(讀音「擔」)、斗、升以下還有合(讀音「各」),一升為十合,每升約合後世的585「毫升」。
不管是常用的最小長度單位「寸」,還是最小體積單位「合」都太粗糙,均不適合作為記錄實驗數據和規範化生產的計量單位。
後世,隨著「我大清」對外戰爭的一敗再敗,國人的自信被摧毀,便是度量衡這類文明尺度也被迫與「世界接軌」,此時大宋雖然也打不過遼國,但好歹兩國以南、北朝互稱,彼此之間只是兄弟關係,遼國使用的度量衡也完全參照大宋。
若是自以為掌握了後世「真理」,便照搬後世的「厘米、克、毫升」等「國際標準度量衡單位」,是相當愚蠢的,改動過大必然會被時人牴觸,另行一套也無法與市場接軌。
後世,即便是改革開放幾十年後的中國,普通百姓也頑固地堅守著斤、里、尺等傳統度量衡概念,而不使用磅、英里、英尺等「國際標準度量衡單位」。
徐澤的打算是不改變已有度量衡單位,只設計更精準的「小尺」和「小升」。
「小尺」實際是最小計量單位為厘(1寸=10分=100厘)的度器,「小升」則是最小計量單位為「圭」(1升=10合=100撮=1000圭)的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