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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國財:回憶是場時間放的大火(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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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卻莫名其妙地撐開車門:「告你就算了,我想要滾石的股份。」

「滾石是老白的,你自己跟她要。」我一腳踹開她,關上車門,心急如焚地回家準備審問白鑫傑。

不審不知道,一審真奇妙。

白鑫傑虐待花陽的事兒,送走花陽的事兒,樁樁件件都被審了出來。而且所有事,都有溫思妍在背後挑唆指教。

清醒地意識到,花陽和蘭蘭,跟著她外婆,絕對要比跟著我安全,我沒去動腦筋搶她們。畢竟,如今徹底幹了殺人放火的事兒,我這腦袋就等於別在褲腰帶上,隨時都有顆槍子兒等著我。

但花陽回到她外婆身邊,有一點好處,這倔老太太終於肯收我的錢和東西了。

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花陽讀的都是全海城最好的子弟學校,從頭到腳的行頭清一色全是國際品牌,我也就只能這樣給她父愛了。

老太太病危的時候,我給了錢,給了很多很多錢。可花陽說她一分都沒收到,想必又是溫思妍那條瘋狗暗中動了手腳。我買下老太太的四合院,寫的是花陽的名字,那是蘭家乾乾淨淨的祖產,我當然只會給她。

可她記恨我,在老太太的葬禮上,揚言就是餓死也絕不認我,她說我是殺死她外婆的兇手,逼瘋蘭蘭的人渣。

誠然,我是個人渣不錯,也確實殺過人。可我這輩子所有的愛,都毫無保留地給了她們母女。

我起初送蘭蘭去療養院,是怕花陽照顧不好蘭蘭,又顧念蘭蘭的安危,不敢輕易得罪溫思妍。

後來我接走蘭蘭,是因為那個叫溫洛詩的孩子,是我表舅旗下的藝人,而我表舅認識那孩子的生母,說穿了那孩子的身世。

溫思妍自知沒法再拿生孩子的事兒騙我,也迫於我表舅的龐大勢力,只好忍了我接回蘭蘭的事。

但她仍舊不死不休,居然授意她領養的那個孩子,攛掇水耀靈接近花陽。

起先我並不知道水耀靈的身份,想著既然花陽不願意回到我身邊,有個放心的人能在她左右替我照顧她也好。斷沒想到,水耀靈那個小癟三,居然把花陽照顧到了床上。

去年元旦前夕的訂婚宴上,我看明白了水耀靈是溫思妍的人,只能在花陽挨耳光的時候按兵不動。溫思妍是個殺人放火都敢做的女人,說不好會叫那個水耀靈對花陽做什麼。

我何其了解溫思妍,她就不正常,她帶出來的孩子會正常麼?

至於,替花楠擋刀子,純粹是由於當時場面混亂,我看見有人抄著刀過來,擔心花陽受傷,什麼也沒想就擋上去了。

受傷的那一夜,我又想了很多,甚至可以說是大徹大悟。

溫思妍恨我,其實也算理所應當。

我不愛她,從最開始就不應該睡她。以前被她勾引著睡了,現在卻怎麼勾引都不跟她睡了,她自然恨我。更可恨的是,我明明承諾過,不會碰除了蘭蘭以外的任何女人,最後卻閱女無數,還是不肯碰她。

這份情債,我是妥妥地欠下了。可她折磨了我這麼久,該算是還清了。

想動我和蘭蘭的寶貝女兒,絕無可能。

我打花陽耳光、趕花陽走,是因為生氣,氣她竟然還是跟水耀靈攪在了一起。告花陽的消息是溫思妍放出去的,擾亂發布會的記者也是溫思妍安排的,我不知情,知道以後還跟溫思妍大吵了一架。

對我來說,沒什麼別我的妻子女兒更重要。

我被花陽張口閉口罵著祖宗,還答應撈出她捅傷我的那個朋友;我想弄死水耀靈就像碾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可我還是放任他繼續胡鬧。

難道這些都不夠證明我愛她麼?

就算這些都不夠證明,那我最後讓她墮胎離開,用我的死,換溫思妍不折騰,總可以了吧?

我知道,一切都是我做的孽。我死了,溫思妍就無人可恨了。無人可恨,就不需要報復了。

洋洋灑灑寫了厚厚的幾頁紙,我終於在回憶中,完成了我的坦白從寬,漫漫三十年的時光,在我心裡燃起了一場大火。

最後,我只想跟我親愛的女兒說幾句話。

「陽陽,爸爸愛你,爸爸愛你和你媽。雖然,在許多你們受到傷害的時候,我沒能及時保護你們。雖然,你到現在也不肯叫我一聲爸爸。雖然,你媽只記得我的名字,卻不認得我的臉。可我依然愛你們。」

「另外,你媽倒追我,純粹是溫思妍那個精神病幻想出來的,壓根就是沒有的事兒。」

寫下最後一段,我撂下了筆。

那幾個看守我的獄警,顯然不懂,眼看開庭在即,我為什麼要親自寫筆錄。他們不知道,這份筆錄,將會是我的遺書。

寫完我拔腿就跑,可卻沒人向我放槍。不捨得給我槍子也沒關係,我已經……觸到了電網。

渾身酥麻刺痛的焦味里,我好像又回到了三十年前的漁船上,浮浮沉沉,撒網收網,網得住水裡溜光的游魚,卻網不住水面縹緲的人影。

我沾了滿身的淤泥,望向河岸。蘭蘭穿著婚紗站在河岸邊,天真爛漫地對我笑成一朵藍色妖姬,一聲聲地輕喚著我:「國財阿,國財……」

一更。(花國財番外完。死沒死成看下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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