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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人要活著,才知苦難(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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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人殺春娘之事瞞著公子,他以為她又有何安排,哪敢細問?他只是公子身邊的車夫,府里的二等下人,有幾個膽子盤問奉主子之命行事的人是何身份?

「即便他沒有蒙面,你也認不出來,他不是司馬府里的人。」這時,暮青開了口,忽然對林孟道,「此人乃是刑曹之人。」

「什麼?」林孟驚道,「都督休要胡言!」

「此人乃是刑吏!世襲階層,深得林府的信任,左撇子,年紀輕,殺過人犯,但未凌遲過人犯亦或凌遲過的人犯很少,經驗還不足。他有急於承業之心,狠辣膽大,不懼殺人,反以此為樂。」暮青只管說著對第二兇手的推斷,說罷問林孟,「林大人打算自查還是我上奏朝廷,請旨去查?」

「本官不能僅憑都督一面之詞便查察刑曹,除非都督之言能叫本官信服!」

「很簡單!」林孟要說法,暮青就給他說法,她走到女屍身旁蹲下,再次將女屍的衣衫褪了,連同肚兜、中褲、褻褲、鞋襪也一併脫了,只留下長裙,遮著密處。她不管誰敢看,誰不敢看,指著女屍便說道,「屍身上的丫字形剖縫痕跡是我驗屍時留下的,拋開此傷不言,兇手割肉剔骨,使的乃是凌遲之法。女屍的上身處理看起來毫無刀法可言,但腹部沒有割破,肚腸未見流出,而越往下身看,越見刀法痕跡,腳踝處的切口已可見整齊之相。這說明兇手在學習,但他技藝生疏卻仍能將最難處理的肚腹處理好,這除了天賦,必然還有對人體結構的了解。」

「他技藝生疏卻了解人體,說明他很可能看過凌遲之法;我朝凌遲之刑,按人犯所犯罪行輕重,行刑時從八刀到三百六十刀不等,這具女屍卻被割了絕不止三百六十刀,此事非膽大之人不能為,且從屍體腿上的刀法來看,越割到有章法之處,兇手下刀越細密,創緣越平整,兩邊越不規則。平整之處是割斷的,不規則之處是扯斷的,說明兇手落刀果決、快速,收刀瘋狂、樂在其中。」

「老夫人命人殺春娘是秘密行事,兇手得知此事必是有人告密,而能給他司馬府腰牌的人,很可能是司馬府里的人!而昨夜的案子還有一個疑點,那就是發現屍體的時間。屍體是今天早晨被杏春園裡的人發現的,而春娘被勒死的時間是距今晨兩到三個時辰前,除去她被凌遲、換衣和被吊起所需的時辰,屍體至少在荷花巷的牌坊底下被吊了一個多時辰!這段時辰里城中巡邏呢?打更的呢?怎都沒發現屍體?要麼是昨夜下雨,人都偷懶去了,要麼就是被人知會過、或是支開了。司馬大人是外城守尉,管的就是守城與夜巡諸事,一個既能將衛隊支開又能拿得到府里腰牌,還能找到刑吏來辦此事的人,是誰還用說嗎?」

暮青看向林氏,「你說是嗎?司馬夫人。」

司馬忠自從進了公堂就沒少問案子的事,他的神態她多有留意,他對此案並不知情。反觀林氏,她從未正眼瞧過春娘,老太太暈過去後,她便照顧著老太太,從未轉身看過屍體。這許是出於對屍體的懼怕,但在老太太和司馬忠的嫌疑都排除了之後,她的嫌疑就越發大了。

司馬家的人卻都不信,林孟也不信。

林氏莫名一笑道:「都督之意,妾身不懂。」

暮青看著林氏緊緊捻著佛珠的手,淡然道:「夫人不懂無妨,林大人明白就好。」

「都督定是弄錯了!」林孟不信,他妹妹性情純和,怎會犯此辱屍的不道之罪?

「兇手學習凌遲之法,很可能是刑吏,能得夫人信任,應該出身刑吏世家。再加上他的其他特徵,比如左撇子、年紀輕、殺過人犯練過膽子卻未凌遲過人,我想符合這些特徵之人在刑曹中並不難查。還是那句話,林大人是自查還是我上奏朝廷請旨去查?」暮青不跟林孟和司馬家的人辯論對錯,查出此人,對錯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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